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定政办发[2009]38号
颁布日期:2009-03-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9]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定有关单位:

《定西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定西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隐患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深入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扎实推进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严格监管,治理隐患,压减事故,保障安全。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安全监管水平,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基本常识。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万车死亡率等相对指标比2008年有所下降;确保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各项指标不突破省上下达的控制指标。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层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实施任期目标管理。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列入党政干部业绩考核,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一票否决”、“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完善“党政领导、部门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职责的部门全部纳入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推进监管主体责任落实。

2.完善安委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和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着重在专项整治、隐患整改、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加强协调、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具体工作内容的不同,制定有效的运转制度、工作方式方法和操作程序;积极履行物质保障、资金投入、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相关责任;要严格“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以及转岗、换岗的安全教育,要制定计划,完善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技术培训机制。建立强制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一是继续巩固“隐患治理年”工作成效。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规定和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排查、部门检查、政府督查的隐患排查机制,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分析评估,政府挂牌督办力度。二是严格企业排查治理责任。以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为契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措施,积极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努力提升安全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三是严格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对因排查不认真未能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落实隐患排查责任。

2.深化专项整治。要结合实际,继续把解决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每个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积极培育安全示范乡镇、安全示范企业、安全示范路段建设,在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煤矿:要重点抓好瓦斯治理、防透水和超能力开采。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检查监管,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煤矿违规采掘作业、瓦斯、透水、火灾和煤尘爆炸等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道路交通: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进一步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机动车生产和改装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客,治理超限超载。建立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工作机制,加强对危险路段的监控和整治,提高道路通行安全水平。

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防水、防火、防采空区地表塌陷专项检查;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严格非煤矿山企业行政许可。着力开展非煤矿山科技兴安,大力推进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等安全技术。进一步强化冶金、有色行业、建材等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

危险化学品:进一步关闭和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无安全保障的化工企业。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及时整改隐患。严格安全准入门槛,提升企业安全水平。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安全监管,加大涉危、涉爆、涉毒等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检查力度。

建筑施工:加强隧道施工、高大桥梁、起重机械、脚手架坍塌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或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的专项整治。加大建筑施工场地安全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消防: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以确保建国60周年庆典活动消防安全为重点,开展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专项行动”,下大气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网吧、歌舞厅、地下空间等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制定防灭火和应急疏散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

水利:认真落实小水电站建设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切实治理安全隐患。加强对大型水利设施、水利建设项目特别是跨流域饮水工程、生态保护治理工程、大型灌溉水利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提高病险水库治理监控水平,认真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和建设施工安全。

农机:认真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农机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农机监理水平,严厉打击黑车非驾、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电力:加强对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设备安全的监督检查,强化水电等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提高抵御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其他行业及单位: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着力排查安全隐患、清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进一步向农村延伸。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源头管理。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企业坚决予以关闭,促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退出高危行业,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2.严厉打击7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是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继续组织生产经营的单位,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指令、非法违法建设、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超层越界和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切实保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安全顺利实施。

3.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进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真正树立安全生产执法权威。要改变监管执法方式,实现由事后查处为主的单一环节向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查处的封闭环节转变。各县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执法和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制定具体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要针对本行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和集中治理。

4.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厉打击谎报、瞒报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和监管队伍建设。完善市、县区安监队伍及装备建设,加强安监人员思想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觉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好作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把工作抓实抓细。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对安监干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的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大力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加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确保廉洁、公平、公正执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力量,加强对乡镇、街道安监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规范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机械制造企业、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推进中小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3.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培训和队伍建设。依托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4.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要求和先进典型;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较大以上事故案例及时予以曝光;针对新闻媒体报道的事故及隐患,加强跟踪督办;把握突发事件舆论导向,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确保社会稳定。

2.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消防宣传活动日”、“平安农机”等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拓宽安全文化宣传阵地。每个县区选择2-3个村镇或社区,开展安全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公众安全防范能力,在全社会树立“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文化理念。

3.进一步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和安全操作技能。

(六)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1.广泛开展群众性查找事故隐患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群众深入查找事故隐患。建立隐患信箱、隐患公示栏。凡群众查找的事故隐患都要认真进行登记,经专家科学论证并确定的,要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责任人。整改结果要实行公示,对查找举报事故隐患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

2.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各生产单位要发动群众对安全现场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制度、事故隐患发现与整改机制、重大危险源监控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分析归纳、认真吸纳。同时,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安康杯”、“安全车间”、“安全班组”、“百日安全竞赛”、“平安社区”等活动,努力形成安全从我做起、安全从现在做起的浓厚氛围。

3.广泛开展群众性反“三违”活动。“三违”事故和死亡人数所占比例过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普遍开展人人遵章守纪,个个反“三违”活动。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把抓“三违”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4.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技术练兵活动。要依法强化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百分之百。为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识灾防灾和自我保护能力,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技术练兵活动,使从业人员都能达到本工种安全技术要求,熟练掌握安全技术。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3月底前)。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要召开各种会议动员发动,并通过媒体和简报、墙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10月)。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工作。为保证实施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实施内容,实施阶段分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主要完成安全基础性工作。摸清辖区内安全生产状况,分门别类,掌握重点,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安全管理人配备制度,做好培训工作,解决安全工作“无人管”、“不会管”问题。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源头管理。

第二步主要完成制度、文化方面建设。建立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科学技术水平。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形成日常安全监管检查网络。建立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办法,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注重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第三步主要完成隐患整改。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对辖区内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实施整改。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安全隐患,要集中力量限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出具体的整改计划。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11月-12月10日)。市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对本县区本行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12月10日-12月底)。各县区、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找出适合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办法,并出台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市政府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对各县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奖优罚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承担“安全生产年”活动日常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县区和市安监、交通、建设、水利、公安、质监、农机等部门要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要根据“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需要,落实活动经费。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投入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报告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告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要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四)建立激励机制。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对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对“安全生产年”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消极、活动开展较差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各县区、各部门也要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奖优罚劣,促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开展,保证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时入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