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蔬菜肉食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蔬菜肉食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兰政办发【2014】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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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3-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蔬菜肉食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4年蔬菜肉食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20日
2014年蔬菜肉食保障市场供应
稳定市场价格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近期全市保供稳价工作方案》和《关于建立保供稳价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2014年肉菜市场保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盯CPI年度3.5%调控目标任务,把保供稳价工作作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标准之一,充分发挥市保供稳价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采取市县区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运用网格化、责任化工作方法,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切实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实现政府有为、市场有序、保供稳价措施有效。
二、主要措施
(一)持续开展“平价肉菜进社区”活动
“平价肉菜进社区”活动是解决农产品“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手段。2014年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近郊四区持续开展活动,扩大活动覆盖范围,提高活动进社区频次,扩大肉菜销售数量。
1.活动组织。一是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平价肉菜进社区”活动工作计划;根据各县区确定的社区,结合市民消费习惯,合理安排活动计划;负责确定主体企业,明确企业活动区域;定期在主要媒体进行公布,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二是由近郊四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平价肉菜进社区”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活动组织的责任单位、活动计划,落实补贴资金;以活动社区所在街道为单位,划分若干网格,明确每个网格具体负责人,并将每个网格与主体企业进行对接;督促街道协调社区物业落实活动场地,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加强与主体企业的沟通衔接,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定期掌握和了解活动进展情况,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统计活动次数和销售数量。
三是由兰州昱彤农产品产销专业合作社、兰州祥云蔬菜有限公司、甘肃天源果蔬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兰州金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车载市场经营企业根据市商务局确定的活动计划,组织货源、销售车辆和销售人员,直接从蔬菜产地(或一级批发市场)、屠宰厂进货,按照低于市场15%的价格,在指定社区、指定时间轮流开展销售活动。
2.活动规模。合理扩大“平价肉菜进社区”活动规模和覆盖社区范围。协调购置20辆专用车辆,由车载市场经营企业监管使用。采取“三三四制”的扶持模式,市价调基金扶持30%、县区政府承担30%、企业承担40%资金,扶持现有车载市场经营企业,增加车载市场专用车辆数量,扩大活动覆盖社区范围。将活动规模由2013年每天15个社区次,扩大至每天25-30个社区次,近郊四区“平价肉菜进社区”活动社区覆盖率达到30%以上,城关区每天15社区次,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每天各5个社区次。全年预计开展“平价肉菜进社区”活动1万社区次以上,预计销售蔬菜肉食1万吨以上。
3.活动监管。一是政府统一协调全市“平价肉菜进社区”活动,近郊四区政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平价肉菜进社区”活动的日常监管。市商务局与车载市场经营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约束其经营行为,控制其销售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同类肉菜价格的15%。二是由市商务局负责监督企业对车载市场专用车辆进行统一喷涂,不得擅自改变专用车辆外观、功能和用途。三是由市商务局、近郊四区政府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一经发现其违规销售,严格按照使用合同约定,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补贴标准。按照车载市场专用车辆每车每次补贴300元的标准,给予车载市场经营补贴。其中市级价调基金补贴200元,县区政府配套补贴100元。
5.资金安排。共安排资金420万元,其中市级价调基金安排265万元,县区配套155万元。具体列支范围:按照每辆车载市场专用车辆7.5万元计算(以实际购车发票为准),20辆车共计150万元,市、县区、企业各承担三分之一,市级安排车辆扶持资金45万元,县区配套45万元,企业承担60万元。经营补贴按照每天25-30个计算,全年共需市级补贴资金220万元,县区配套110万元。
(二)进一步完善冬春蔬菜储备工作
冬春蔬菜储备工作开展三年来,已成为政府调控市场、应对市场异常波动,保障市民基本蔬菜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2014年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冬春蔬菜储备工作。
1.储备规模和品种。2014年计划储备蔬菜1万吨,储备蔬菜品种以大白菜、莲花菜、土豆、洋葱、绿萝卜、胡萝卜等6个耐储存、易周转的品种为主。
2.储备周期。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共5个月。
3.储备投放。分三阶段投放市场,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放。2015年春节前、元宵节前分别组织投放储备总量的60%、10%,剩余30%储备蔬菜保存至3月31日,若发生灾害性天气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则组织进行投放;若未发生,到期解禁。储备期内,若发生灾害性天气或突发公共事件,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按照市政府指令随时组织投放。
4.投放价格。分散投放原则上低于同品种蔬菜价格0.2元,实行限价限量销售,每人每次每品种限购20斤。集中投放采取持卡限价限量销售,价格低于批发市场价格,每卡每品种限购500斤。
5.补贴费用。2014年冬春蔬菜储备共需资金896万元,具体安排为:
仓储补贴:按照仓储补贴每斤每月补贴0.1元的标准,共需仓储补贴资金790万。
投放补贴:按照每斤补贴0.05元的标准,共需投放补贴资金100万元。
工作经费:用于印制储备库标牌、投放点及投放车宣传横幅、出入库单据、收储验收和投放检查燃油费用等,共需资金6万元。
(三)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工作
1.巩固试点成果。充分发挥试点企业产地集配中心、生鲜配送的作用,通过超市企业直采,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真正解决“卖难、买难”问题,实现农民增收,百姓受益,超市盈利。继续扩大超市生鲜销售区域面积,增加堆头菜、平价菜的种类,既丰富百姓菜篮子,又聚集超市人气。
2.扩大农超对接范围。一是将我市近郊四区及县城的大型超市、连锁店纳入农超对接范围。如,新营业的国芳综超皋兰店、西固店;下半年将营业的华润万家雁滩店及华联综超雁滩店、西固店、安宁店等。二是鼓励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新建及周边无大型超市、菜市场的“盲点”社区设立便民菜店。重点扶持兰州祥云蔬菜经营有限公司、甘肃天源果蔬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兰州金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
2014年,计划组织115个超市及社区便利店与3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定单农户对接,预计年销售蔬菜、水果12150吨。
3.对接计划。以4家农超对接试点企业为龙头,现有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基地、订单农户为基础,进一步扩大对接范围。具体对接计划为:
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8家店(红星店、广场店、西固店、安宁店、飞天店、万辉店、雁滩店、交大店)与定远蒋家营顺源合作社、青白石青石湾合作社、福建漳州市鸿泰果业合作社、榆中顺鑫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榆中康德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红古区兆丰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兰州天成汇元商贸有限公司、兰州正大食品有限公司、兰州周堂食品有限公司、甘肃笑吟吟食品有限公司及种植大户皋兰县河口乡农民马兴元、定西市临洮县新添镇农民杨元生、白银市水川镇农民罗俊彦进行对接。
甘肃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5家店(天水路店、海鸿店、西固中街店、仁恒国际店、雁滩店)与榆中县榆欣马铃薯专业合作社、聚和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陕西和平果业有限公司、皋兰西岔祥龙蔬菜专业合作社、永靖县全发蔬菜经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兰州绿康蔬菜有限公司、兰州种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对接。
甘肃国芳综合超市有限公司5家店(东方红店、长虹店、七里河店、曦华源店、皋兰店)与皋兰县五福源农民合作社、西安和平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皋兰县甘霖农民合作社、兰州朝阳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甘肃笑吟吟食品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对接。
甘肃天源果蔬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兰州祥云蔬菜经营有限公司、兰州金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90余家社区便利超市与榆中县顺源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榆中县永春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兰州正泰果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兰州贯党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白银市绿田野农业专业合作社、榆中科农农产品产销合作社、青白石青石湾蔬菜专业合作社、四川绵竹寿康种植农业合作社进行对接。
(四)适时启动蔬菜保供调运工作
每年5月至10月是我市本地蔬菜大规模上市时期,正常情况下蔬菜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每年11月至次年4月,是我市蔬菜生产和供应淡季,80%蔬菜依靠外调,期间若发生灾害性天气,极易造成蔬菜市场供应和价格异常波动,影响广大市民正常生活。2014年,要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适时启动保供调运工作。
1.启动条件。根据市物价、商务部门对全市蔬菜市场供应及价格的监测情况,若发生灾害性天气,引起蔬菜供应出现短缺、蔬菜平均零售价格连续一周上涨或涨幅超过30%;或因突发公共事件,引起蔬菜供应市场异常波动,部分蔬菜价格上涨超过100%时,上报市政府申请启动蔬菜保供调运工作,通过扩大蔬菜供应量,遏制价格上涨势头。
2.调运组织。由政府委托蔬菜贩运大户,按照260万城市人口,人均每天1斤菜,日均1300吨的蔬菜消费量,3天3900吨的标准,分批次、分种类从外地蔬菜产区调入蔬菜,或针对异常波动的某个、几个品种的蔬菜组织调入。调入蔬菜全部进入兰州市大青山蔬菜瓜果批发市场,以低于市场批发价格15%左右的价格进行批发。由榆中县政府负责,协调和引导大青山蔬菜经营大户开展蔬菜保供调运工作,并负责调入蔬菜落地大青山蔬菜批发市场。近郊四区政府负责引导辖区内蔬菜经营户,与大青山蔬菜瓜果批发市场进行对接,采购调运的蔬菜。
3.补贴标准。按照每吨补贴500元的标准,对承担政府保供调运蔬菜任务的贩运大户给予补贴。
4.资金需求。按照《关于建立保供稳价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规定,从市级价调基金中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蔬菜保供调运工作。
(五)扩大肉菜直销点数量和平价肉菜投放规模
在全市已建成180个蔬菜肉食直销店的基础上,2014年再建设20个以上的直销店,确保年内全市蔬菜肉食直销店数量达到200个以上。在供应淡季和价格异常波动期间,每个蔬菜肉食直销店销售的平价蔬菜至少达到10个品种,销售价格低于市场同品种蔬菜价格15%以上;肉食品销售价格低于市场同类价格5%以上。
1.平价肉菜投放启动条件。若我市食品价格指数单月上涨超过7%或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启动平价肉菜投放工作。在近郊四区蔬菜直销店开展平价菜销售活动。同时,及时申请省发改委动用政府平价肉投放兰州市场,保障肉类市场供应,稳定肉类价格。
2.组织实施。在达到启动条件时,根据市场蔬菜价格变化情况,在近郊四区118个蔬菜直销店中,推出5个平价蔬菜品种,销售价格低于市场同品种蔬菜30%-50%;每店每天投放500斤,投放60天;预计投放平价蔬菜1770吨。在近郊四区47个肉食直销店中推出冻猪肉和非清真牛、羊肉3种平价肉;每店每天投放1.4吨左右,其中冻猪肉1吨、非清真牛羊肉各0.2吨,投放40天;预计投放平价肉2632吨。
3.补贴标准。5个品种的平价蔬菜按每斤0.6元的标准给予投放补贴。平价肉补贴由省级价格调节基金直接补贴肉食储备企业。
4.资金需求。平价蔬菜补贴资金按照118个蔬菜直销店,每天每店投放500斤,投放60天,共投放1770吨,每斤补贴0.6元,共需补贴资金212.4万元,由市级临时价格调控资金予以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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