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州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州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10〕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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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3-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全州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0〕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州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全州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2010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11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2010年,全州应急管理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如流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
(一)抓好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完善工作。各级各部门已基本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但仍有少数应编制预案的乡镇和企事业单位未编制,一些已编制的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不强。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健全预案和评估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二)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2010年为全州应急预案演练年。按照《黔东南州应急预案演练机制》(黔东南府办发〔2009〕175号)规定开展预案演练工作。本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统筹整合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州县市(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重要企事业单位不得少于1次,同时还应坚持经常性演练与重要部位的重点演练相结合。
二、切实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健全州、县市级部门和乡镇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应急管理职能。按照《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黔东南府办发〔2007〕138号)要求,州、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办公室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强化机构职能,尚未落实专兼职人员的要尽快落实到位;州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明确专职或兼职人员办公,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强化应急管理机构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
(二)抓好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州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组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三)抓好县乡应急队伍建设。1.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加强“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并细化队伍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加强队伍互动演练,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2.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队伍建设。乡镇(街道)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
三、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一)州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隐患监控排查治理机制,依法落实隐患监控排查治理责任。
(二)州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网络。
(三)州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完善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严格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四)州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应急资源普查,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研究建立社会物资应急征用补偿的整合协调机制,并建立数据库,实行数据化管理。
(五)州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
(六)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建立预防和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预备金制度,确保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经费需要和科学化管理,并逐年滚动使用。
州财政局负责商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黔东南州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报州政府审批执行。
四、积极推进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省人民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全省应急平台体系规划、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州人民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规划及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已经完成,目前,正在积极争取省政府的倾斜支持,力争纳入全省规划建设。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在州政府应急平台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省支持建设的同时,各县市可结合实际需要和州人民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先期开展相关工作。
五、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明确2010年为全州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务员培训工作由国家人事部门负责的要求,以州县(市)行政学院(学校)为基础,州县(市)人事部门负责商应急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并坚持常态化、制度化。
(二)各行业管理机关负责社会从业人员尤其是高危行业人员和大中小学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并坚持常态化、制度化。
六、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一)做好信息报告工作。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黔东南党办发〔2009〕21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信息报送格式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0〕8号)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就近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立即组织先期处置和救援工作,报告事态发展和应对工作情况。加强突发事件发展趋势研判,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展开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迅速组织受影响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抓好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制定改进措施,建立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档案。做好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分析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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