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09年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黔东南府办发〔2009〕91号
颁布日期:2009-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09年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9〕9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和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2009年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落实。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九日

黔东南州2009年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2007年8月20日第144次省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的《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建设试点方案》和州人民政府2009年工作安排,2009年我州将完成40个村寨消防试点建设,其中20个作为州委、州政府2009年“十件实事”之一,为确保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州政府成立以州长李飞跃为组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张仕福为常务副组长的州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州农村消防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消防支队,州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国利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州建设、水利、供电、旅游、文化、民委等部门抽调人员具体办公。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黔东南府办发〔2007〕92号)。

各试点县市区成立以县市长为指挥长的试点建设指挥部,从公安、消防、建设、供电、水利、旅游、文化、民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建设工作组,制定试点村寨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试点村寨建设规划,培训工程建设施工技术人员,蹲寨驻点专抓试点建设工作,并实行“一个试点、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的目标责任制,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定进度,确保试点建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工作原则

(一)重点民族文化旅游村寨消防建设坚持“四改三保二强一高”(“四改”即水改、电改、厨改、路改;“三保”即保护民族村寨的自然历史原貌、保护民族村寨的文化传承、保护民族村寨的民居建筑风格;“二强”即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消防规范化制度建设;“一高”即全面提高村民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抗御火灾能力)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他自然村寨按照“六改两强一高”(“六改”即寨改、房改、电改、水改、厨改、路改)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农村消防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相结合的原则。对于列入危房改造的农户,若改造后的房屋在消防试点村寨核心区内,且为砖木或木质结构的,必须按消防建设标准同时实施电改、厨改。

(三)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要宣传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四)软件、硬件一起抓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40个试点村寨的建设任务必须在2009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成一个,州试点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验收一个,11月底前全部验收完毕。

四、实施步骤及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3至4月。审查确定试点村寨,全面调查统计试点户数(电改、厨改户数应分别登记造册),成立工作机构,组织发动群众,制定实施方案,编制试点村寨建设规划。

第二阶段:5至7月。全面启动实施建设项目,基本完成硬件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8至9月。全面完成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县政府组织对试点村寨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州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写交申请验收报告。

第四阶段:10至11月。州试点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合格后全额兑现补助资金。

五、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一)按照省州财政补助、县财政匹配、争取项目支持、农户自筹和投工投劳“四位一体”的原则筹措建设经费。

(二)试点建设村寨按核心区(即连片居住区)实际改造户数,省州按每户3000元标准计算对该试点村寨的补助资金,试点建设经费不足部分由县政府匹配,争取项目支持和农户自筹及投工投劳解决。

(三)州财政按每户1500元下拨启动经费,待村寨建设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下的1500元。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由州财政直接从县级财政经费中扣还启动经费。

六、建设内容及标准

▲硬件方面

(一)水改

1.修建高位消防水池

⑴保证高位水池的供水源,测算消防供水量来确定高位水池的容积。

⑵必须在保障消防供水的前提下提供生活用水

⑶对原有高位水池作好对接和分析,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

⑷合理选取高位水池的位置,确保消防供水的压力。

2.修建寨内消防水池(塘)

⑴寨内消防水池原则按每30户1个的标准修建。

⑵容量不低于30立方米。

⑶消防水池的位置应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管理方便。

3.铺设引水管

⑴取水源处修建取水坝,保证高位水池的水量。

⑵引水管应采用钢管或PE塑料管。

⑶引水管尽量避开易滑坡地段,保证水源畅通。

4.铺设寨内消防管网

⑴寨内消防管道应采用钢管或PE塑料管,若采用PE塑料管时必须进行地埋,且地埋深度不得少于0.7米。

⑵寨内消防管网管径,主管不低于100毫米、支管不低于65毫米。

⑶供水管网宜采用环状管网,在合理确定的供水区域内,沿主次干路敷设相应的供水干支管,并对现存管网进行完善改建,形成高效安全的供水系统。

⑷给水管网应对水压、水量从技术上保证供水的安全。

⑸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安装消火栓

⑴村寨主要道路设市政消火栓(直径为100毫米),其它道路设室外消火栓(直径为65毫米)。消火栓应沿村寨道路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的间距不能大于80米。

⑵消火栓的设置应防止小孩玩耍和丢失,并在消火栓就近处设消火栓箱,便于取用。

(二)电改

1.村寨室外供电线路的清理

⑴村寨室外供电线路清理规范。

⑵对寨内影响安全的变压器进行更换或者移位。

2.户内用电线路改造

⑴每户改造内容包括线路铺设(穿防火阻燃管)、安装空气开关。

⑵每间房按安装一个插座、一个开关、一个插头为标准。

⑶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⑷所有旧电线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材料,必须清理销毁,严防乱搭乱接。

(三)厨改(改灶、改厨、改烟囱、配置蓄水缸)

1.靠厨灶的木板壁、火炕、烟囱必须改为耐火材料。若木板壁采取包砖保护,则厨灶灶面包砖高度不得少于1.5米。

2.距厨灶灶壁和火炕2米范围内的地面为不燃材料地面。

3.烟囱口高出屋面不小于30厘米,烟囱口与周边可燃材料的距离不小于50厘米。

4.厨灶为节柴灶;厨房内配有蓄水缸。

5.改楼上用火为楼下用火。

(四)路改

1.修建寨内消防通道和消防疏散通道。

2.保障消防车进寨道路的畅通、寨内消防通道的畅通、

寨内疏散通道的畅通。

(五)房改

将木房、茅草房改为砖木或砖混结构房屋,从根本上提高农房的耐火等级。

(六)寨改

即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将大寨改为小寨,开辟防火线划分防火分区。通过修建防火通道或设置防火墙、防火隔离带等,将集中连片的村寨改为20户左右的小寨。

(七)消防器材及设施配置内容

1.200户以下的村寨配备2台消防机动泵,200户以上的村寨按每100户1台的标准配置消防机动泵,每台消防机动泵应至少配置80m水带、4副接口、两支水枪。

2.条件允许的可配置小型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

▲软件方面

1.成立村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加强农村消防规范化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如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的管理等制度。二是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约束力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村规民约和防火公约。三是实行鸣锣喊寨、“一分钟防火”、三十户联防和“包保责任”制。

3.加强农村消防组织建设。一是各试点村寨至少组建一支以村干、驻村干部为骨干,村民参与的志愿者消防队。二是每个村至少聘有一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加大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检查工作力度。

七、督促检查与技术指导

(一)各试点县市区要明确试点村寨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进驻村寨现场办公。

(二)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分管和联系消防工作的领导作州督查组组长,督查组成员从州建设局、州公安局、州消防支队、州水利局、州旅游局、州民委、州文化局、州安监局、凯里供电局等部门抽调,每月对各试点县市区试点村寨建设进度进行定期督查。

(三)州试点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农村消防试点建设专项督查指导组。

州督查指导组职责任务:对试点建设进度、质量、安全、廉洁等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确保试点建设按质按量完成。

1.第一督查指导组

组长:李朝军(州建设局总工程师)

成员:喻深祥(州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

王思君(州水利局工程师)

万兴奎(州旅游局科长)

负责督查指导榕江、从江、黎平、锦屏、天柱、五个县试点村寨的消防建设工作。

2.第二督查指导组

组长:朱远奎(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郭嘉学(州消防支队防火处副处长)

吴鸿(州安监局科长)

郑鹤浩(凯里供电局保卫部支部书记)

负责督促指导黄平、施秉、镇远、岑巩、三穗五个县市试点建设工作。

3.第三督查指导组

组长:钟文祥(州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江银梳(州建设局城镇规划设计室副主任)

杨光平(州民委助理研究员)

王晓庆(州水利局科长)

负责督查指导凯里、凯里经济开发区、雷山、丹寨、麻江、剑河、台江七个县市区试点村寨消防建设工作。

(四)试点建设工作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实施,州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州建设局负责建设规划的编制及厨改、灶改的督促指导;州消防支队、州水利局负责水改的督促指导;凯里供电局负责电改的督促指导;州交通局负责路改的督促指导;州旅游局、州民委、州文化局负责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保护的督促指导;州财政局负责省州补助经费的拨付,并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五)对试点建设进度,由州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一报表调度,每半月编发一期工作简报。

八、验收内容和要求

(一)内容

▲硬件方面

重点是室内电改、厨改(包括灶、烟囱、火坑、蓄水缸)。室外电改主要是供电线路清理规范;路改主要是寨内消防通道建设;水改主要是消防水池、消防管网修建、消防设施配置。

▲软件方面

主要是村寨消防组织建设和管理,村民防火安全教育、消防规章制度建设及安全检查等。

(二)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测报告。

2.核心区内应电改、厨改户须一户不漏改造完毕,并且符合建设标准。凡漏户未改的对该试点视为不合格

九、纪律要求

各试点县市区与州政府签订试点建设责任状,按照“保进度、保质量、保安全、保廉洁”的“四保”要求,按期按质完成建设任务。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乡(镇)领导干部提请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诫免谈话直至撤职处理。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和部门进行经济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试点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黔东南州2009年40个农村消防试点村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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