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直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州府办发〔2013〕116号
颁布日期:2013-10-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州直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新区、试验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西南州州直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

黔西南州州直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

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36号)、《贵州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县级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的通知》(黔政办发〔201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州经济跨越发展、后发赶超,州政府决定在州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进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要求,以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宗旨,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政府为目标,改革现行行政审批运行模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

(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现州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由审批职能分散在多个内设机构向一个内设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科或相关职能科室)集中,该内设机构向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驻;实现州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实现部门工作人员进驻窗口到位,部门对窗口授权到位,提高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事项办结率和办事效能。

二、实施主体

在州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分期分批进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首先将州发改委等23家与办事群众、客商联系密切的进驻州政务服务大厅常驻制部门(名单附后)作为第一批改革主体,然后州直所有具有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审批的有关组织全面推开。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调整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以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为依据,对部门内部不同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能进行调整、归并到一个行政审批服务科室。

(二)精简高效原则。科学、合理设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减少内部流转程序和审批环节,合理有效压缩办理时限,实行事项办理“一审一核”制,精简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三)集中进驻原则。归并整合后的行政审批服务科室集中进驻州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部门全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统一在窗口受理和办结,单位不再受理审批业务。

(四)充分授权原则。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科室负责人作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首席代表,部门领导依法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审批权委托授权到行政审批服务科室负责人(或窗口首席代表),确保在窗口办得成事。

四、实施内容

(一)调整审批职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部门内设多个机构的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进行调整和归并。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或其他特殊情况外,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年检年审和其他服务事项的审批职能要集中到一个内设科室,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以撤一建一、合署、增挂等形式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整体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少的部门,可以将职能归并到一个指定的内设科室,由内设科室指派专人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业务。

(二)再造审批流程。各部门要按照“十公开”要求(即: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都要公开事项名称、类型、办理主体、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对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重新梳理办事流程,进行流程优化再造,明确每个办理环节的职责,制定工作流程图,并通过媒体、网络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各个审批环节和审批岗位要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保证事项办理快速、高效。

(三)充分授权到窗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是部门实施行政审批服务的唯一窗口。按照法律主体不变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行政审批工作由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领导充分运用网络办公系统加强对窗口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部门审批领导要以书面形式依法授权到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或窗口首席代表),授权书同时报州政府法制办、州纪委(监察局)政务服务监察室备案,抄送州政务服务中心。授权后,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由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或窗口首席代表)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理,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后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确保窗口能办事、办成事。

(四)人员进驻到位。州直各部门要把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作为培养人、锻炼人、选拔人的重要岗位,按照“思想好、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服务优”的要求,选派主体身份符合的人员作为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窗口首席代表必须为单位中层副职以上人员。在行政审批服务科室及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每人每轮次在窗口工作时间至少为1年-2年。窗口人员在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期间,部门不得随意抽调,也不再承担单位的其他工作。

(五)事项进驻到位。州直各部门要将州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和办结,原单位不得再受理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业务。有特殊原因不能进驻的,必须报州政府批准。

(六)规范窗口服务。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要保证接件、办理、办结等程序相对集中在窗口完成;要充分利用办公系统网络做好窗口前台与后台的衔接,后台服从前台,让窗口的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得到充分保证。

(七)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一是继续完善具有实时监察、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绩效评估等功能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运用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实施全程在线跟踪监督和视频监控,确保行政审批及服务过程依法、公开、透明。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大厅电子信息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格式文本和表格等相关数据系统录入;强化工作时间在线值守,不断提升与申请人互动的功能,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批、咨询、查询等功能。三是探索提升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服务功能,强化窗口前台接件录入行政审批系统,后台及时审核审批,提高窗口现场办结能力。

五、实施步骤

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州直机关于2013年9月下旬召开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启动改革工作。

(二)工作落实阶段。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黔西南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内部机构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归并、调整方案,并于2013年10月15日前报州编委办,由州编委办组织审查,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各部门内设机构审批职能调整方案审批。各部门同时进行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力争在2013年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两集中、两到位”首批改革。

(三)总结提升阶段。“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后,要将首批改革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成绩和基本经验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于11底前写出总结报告,为后续部门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提供经验和参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取得实效,成立由州人民政府州长为组长,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和州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州直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办、州编委办、州直属机关工委、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监察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州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州直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日常事务工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州编委办负责指导和帮助各部门调整、归并内部审批职能,对各部门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州直属机关工委要把州直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以及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州政府法制办负责对部门梳理、调整、保留和取消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州政务服务中心要及时将部门优化调整后的事项审批流程录入行政审批系统,为部门做好“两集中、两到位”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州财政局要本着节俭的要求为该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州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硬件设施规范化建设,确保办事大厅符合省的要求、办得成事;其他各职能部门要按照《黔西南州州直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黔府办发〔2013〕36号文件要求做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按期完成改革工作任务。

(三)全面推进改革。各部门要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契机,加强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州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县(市)、新区相应部门职能调整、归并的调研和指导,加快推进各县(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如期完成黔府办发〔2013〕36号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

(四)强化监督检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监察机关要积极配合“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跟踪督查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和通报;对有令不行、等待观望的部门,进行严格的效能问责。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检查,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要求,及时查处“体外循环、多头受理”等问题。在落实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结束后,监察机关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受理企业、群众和投资者的投诉,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过程监督,确保部门集中进驻窗口到位、部门对窗口授权到位。

(五)加强履职培训。部门内部审批职能调整后,要对相关职能科室业务人员和窗口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以及审批业务知识和技术培训,提高审批职能科室业务人员的行政审批和服务的素质,确保行政审批服务科室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规范、高效、廉洁。

附件:州直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第一批改革单位名单

附件

州直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

第一批改革单位名单

州级部门: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商粮局、州畜牧水产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保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委、州民政局、州水务局、州文广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安监局、州物价局、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州消防支队。

垂管部门: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州气象局、州盐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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