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快梵净山大鲵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地区行政公署文号:铜署发〔2010〕14号
颁布日期:2010-03-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快梵净山大鲵特色产业发展的意见

铜署发〔2010〕14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快我区大鲵特色产业发展,充分保护、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大鲵特色优势资源,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梵净山大鲵特色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我区是中国大鲵原种产地之一。大鲵是集科研、观赏、药用为一体的特种经济动物,具有良好的开发、利用价值。随着大鲵人繁技术的突破和国际国内市场的发育,发展大鲵特色产业,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有效利用资源,促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帮助贫困地区人民实现脱贫致富,具有重大的意义。我区梵净山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独特的自然条件非常适合大鲵生长,为发展大鲵特色产业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加快大鲵特色产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紧紧围绕地委、行署构建“两圈两带”产业体系,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突出美食保健、旅游观赏两个重点,狠抓养殖与开发,夯实产业基础,规范产业发展,扩大产业规模,不断提高大鲵特色产业化经营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坚持高标准、高起点、规范化生产,以梵净山周边区域为重点,着力梵净山大鲵种源体系建设,加大繁育技术创新,在“十二五”期间,建立1个繁育场和7个规范化养殖场,带动大鲵养殖农户2000户以上,建成1—2个大鲵生态养殖观光园和1个高标准大鲵特色产业加工企业。力争“十二五”期末,攻克繁育技术难关,养殖大鲵10万尾,实现综合总产值1亿元以上,初步形成大鲵特色产业体系。

二、科学规划,夯实基础,加快大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的要求,根据《铜仁地区大鲵资源保护与特色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以梵净山为中心,2010年,在江口县和铜仁市各启动一个繁育场建设,在松桃县、铜仁市各建一个养殖场;到2015年,在印江县、石阡县、万山特区、思南县、德江县各建一个养殖场,每个养殖场负责带动周边300户的农户进行商品大鲵养殖(详见附表1)。各县(市、特区)要科学合理编制大鲵资源保护与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使大鲵特色产业实现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加强地方种源保护

围绕梵净山山麓,在江口县、松桃县、印江县、石阡县、德江县建立五个大鲵自然保护区(详见附表2),划定保护区域,严禁非法捕捉、杀害、出售、收购大鲵及其产品,建立野生大鲵驯养繁育增殖放流制度,促进野生大鲵资源的恢复。凡是大鲵驯养、繁殖、养殖以及大鲵产品经营企业(户),必须实行严格的引种审批、检疫和养殖、经营许可证制度,有效保护野生大鲵资源。

(三)扎实抓好良种繁育

通过引进技术和技术参股等方式,加大校、企、研合作力度,开展繁育技术攻关,选育培育出生长快、抗病力强、产量高的梵净山大鲵品种,力争“十二五”期末解决繁育技术难关,尽快使繁育场成为梵净山大鲵苗种供应中心。

(四)坚持与旅游发展相结合,延长产业链

在梵净山和锦江流域沿线高标准建设1—2个集大鲵资源保护、旅游休闲、养殖观赏和以人工养殖大鲵为主的特色餐饮为一体的生态观光园。“十二五”期间,力争建一个高标准大鲵特色产业加工企业,推动我区大鲵从食用向药用、保健等生物制品加工方向发展,初步形成以规模养殖、深度开发、综合加工、出口创汇为一体的大鲵特色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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