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遵府办发〔2013〕54号
颁布日期:2013-04-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遵义县、桐梓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11日

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工作,规范流域开发、利用、治理等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重点流域水污染物防治规划》(2011-2015)及相关规划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环境现状

赤水河系长江唯一未筑坝的一级支流,发源于云南省镇雄县,流经云南、贵州、四川三省,经四川省合江县汇入长江,长444.5公里,其中遵义境内流经仁怀、习水、赤水三县(市),境内河段长236.3公里,占干流全长的53.2%。有关部门监测数据表明,自2009年起,仁怀市茅台镇段、赤水市复兴段水质从Ⅱ类降为Ⅲ类。2012年枯水期,茅台断面氨氮浓度0.76mg/m3,与2009年枯水期相比(0.179mg/m3),浓度上升324.6%;复兴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15.50mg/m3,与2010年枯水期相比(7.13mg/m3),浓度上升117.4%,水环境质量在近三年急剧恶化。

二、攻坚思路

通过集中一段时间市县两级的协同攻坚,彻底扭转当前违法建设、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突出的现状,通过强有力的规范整合,理顺当前行业发展秩序。健全行政沟通联系机制,协调规范行政机关规划编制、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行为,确保行政管理协调有序。积极实行内引外联,多方筹措资金,并采取适应市场规律的运营模式,加快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和流域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建立流域监管工作体制,完善流域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流域环境保护取得实效。

三、攻坚时限及目标

攻坚时间为2013年4月至2016年12月。2013年12月前,通过彻底清理整治违法建设、违法排污等违法建设项目,规范流域各地产业发展秩序;2015年12月前,通过积极争取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排污管网,基本消除劣Ⅴ类地表水体,盐津河、仁溪沟、石坝河、蔡家沟等一级支流达到Ⅲ类水质;2016年12月前,通过强化城镇污染治理和工业污染治理同步推进,干流和支流综合整治并举,实现赤水河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四、攻坚范围

赤水河流域范围所涉及的遵义县、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桐梓县共77个镇(乡、办),具体为:

遵义县:松林镇、沙湾镇、芝麻镇、山盆镇、枫香镇、毛石镇、平正乡、洪关乡。

仁怀市:中枢街道办、盐津办、仓龙办、茅台镇、二合镇、合马镇、九仓镇、五马镇、茅坝镇、长岗镇、鲁班镇、坛厂镇、大坝镇、三合镇、喜头镇、沙滩乡、龙井乡、高大坪乡、火石岗乡、后山乡、学孔乡。

赤水市:市中办事处、金华办事处、文华办事处、元厚镇、葫市镇、旺隆镇、官渡镇、复兴镇、大同镇、天台镇、长期镇、长沙镇、两河口乡、丙安乡、宝源乡、石堡乡、白云乡。

桐梓县:楚米镇、娄山关镇、花秋镇、高桥镇、官仓镇、燎原镇、九坝镇、马鬃乡、茅石乡、风水乡、容光乡。

习水县:东皇镇、习酒镇、土城镇、同民镇、醒民镇、回龙镇、寨坝镇、良村镇、隆兴镇、官店镇、桑木镇、永安镇、二里乡、民化乡、桃林乡、二郎乡、双龙乡、三岔河乡、大坡乡、程寨乡。

五、攻坚整治内容

(一)违法项目整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清查违法建设项目底数,制定整治方案,全面清理、整顿违法建设项目,并综合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社会的手段,严厉打击违法建设项目。针对本辖区重点行业特点,对有条件实施整合的,认真制定整合方案,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规范重点行业的环境管理。(责任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习水县人民政府、遵义县人民政府、桐梓县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酒管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农委)。

(二)生活污水治理。在攻坚行动时限内,合理确定流域内进入省“十二五”污水处理建设规划的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厂技改扩能项目的完成时间表,并采取措施确保项目按规划时限建成投运。对赤水河一级支流进行全面整治,编制控制规划,建设片区生活废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遵义县人民政府、桐梓县人民政府、仁怀市人民政府、习水县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城管局)。

(三)生活垃圾整治。积极推进流域建制镇(乡)、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建设,形成“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机制,实现乡镇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在攻坚行动时限内,先期完成流域集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建设,后期完成流域所有村(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责任单位:遵义县人民政府、桐梓县人民政府、仁怀市人民政府、习水县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城管局)。

(四)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禁在已划定的地表水Ⅱ类区域范围内违规审批建设项目。严格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所有排污企业必须按照环境管理的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规范排污口,确保其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对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建设集中连片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对工业废水进行连片治理,达标排放。(责任单位:遵义县人民政府、桐梓县人民政府、仁怀市人民政府、习水县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酒管局、市水利局、市工能委)。

(五)水政水资源管理。严格实行新建、改建、扩建涉河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行取水许可审批规定,严格取水许可,所有工业企业取水必须落实用水计量要求。严格行业用水定额控制标准,实施有偿用水制度,对超过行业用水标准的要督促整改。强化河道整治,严厉打击滥采乱挖、违法堆放物料、违法倾倒弃土弃渣、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责任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习水县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遵义县人民政府、桐梓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工能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

(六)自然生态保护。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有计划地在赤水河干流河道两侧50米范围内建设生态屏障,并在沿段建设水源涵养林。(责任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习水县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遵义县人民政府、桐梓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林业局)。

(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安全管理,消除工业尾矿库、渣场安全隐患。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研究,积极推进酒糟、煤矸石、秸秆等综合利用,确保固体废物100%安全处置。(责任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习水县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遵义县人民政府、桐梓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能委、市环保局、市酒管局)。

(八)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进一步完善市、县各级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科学划定赤水河流域畜禽养殖禁养区。加强农业执法力度,督促畜禽养殖业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责任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习水县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遵义县人民政府、桐梓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市农委)。

(九)环境宣传教育。加大对赤水河流域保护的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手段,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全体市民环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仁怀市人民政府、习水县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遵义县人民政府、桐梓县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能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酒管局)。

六、工作职责

市人民政府对攻坚行动实行统一领导,赤水河流域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下述职责组织相关工作的实施。

(一)赤水河流域各县(市)人民政府职责。仁怀市、习水县、赤水市、桐梓县、遵义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市人民政府攻坚行动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对所属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职责。

1.市发改委: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认真实施各项发展规划,使其有利于赤水河的长久保护和永续利用。配合流域相关县(市)抓好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编制申报。

2.市工能委:指导、督促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按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协助环保部门实施工业污染防治,督促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协调流域内各工业园区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3.市农委: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制定完善有利于赤水河保护的种养植、殖规划并监督实施。督促各县(市)取缔肥水养鱼、清理整顿网箱养鱼。积极划定流域禁养区,监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4.市水利局: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积极治理水土流失,禁止弃土弃渣直排赤水河,依照法定职责履行对水资源环境的监管等工作。制定赤水河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方案,严格取水许可管理。

5.市环保局: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环保部门做好工业污染的防治和监管、强化建设项目的环评和“三同时”监管、严格污染物总量控制与排放许可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与预警等工作。

6.市林业局: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组织实施赤水河流域造林绿化规划,积极争取退耕还林工程计划,开展退耕还林,禁止乱砍滥伐,加强流域生态林保护,督促落实生态林建设和保护项目的实施。

7.市国土局: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加强监督和管理赤水河流域的矿产资源开发,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加大土地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工业违法用地项目。配合当地政府打击非法开采项目,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8.市交通运输局: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交通部门做好水上船舶及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道路建设项目现场监管,严禁道路交通建设项目违法弃渣行为。

9.市城管局:指导、督促赤水河流域各县(市)加快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置工程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已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工作;指导和促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促进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收费机制的良性循环。

10.市酒管局:督促市级白酒工业园区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帮助、指导县级白酒工业园区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帮助、指导相关县(市)完成白酒建设项目清理,建立完善白酒企业动态管理台账,指导相关县(市)实施白酒企业整合工作,配合督促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白酒连片治理设施。

11.市监察局:依据《遵义市效能建设问责暂行办法》,对相关部门及县(市)落实《攻坚方案》明确的职责的履职情况实行结果运用。

12.市政府督查室:组织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每年对相关县(市)、部门落实《攻坚方案》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调度。

以上各有关工作部门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安排部署,认真完成攻坚行动年度工作任务。未明确职责的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攻坚行动。

七、攻坚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流域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督促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属地管理。流域各县(市)人民政府作为流域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具体组织本辖区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照本方案制定年度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审核后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指导、帮助各地开展好攻坚行动。

(三)严格依法整治。流域各县(市)要认真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各自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在攻坚行动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予以严厉查处。对工作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能职责的,要及时移转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四)落实资金保障。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所需工作经费由各地自行解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各地牵头,发改部门配合,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解决。各地要积极主动采取BT等运营模式,多方筹措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

(五)加大行政监察。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市委提出考核建议。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定期对环保等部门提出的考核和督查结果进行运用,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遵义市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遵义市赤水河流域(遵义段)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秉清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田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杨晓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旭初市监察局局长

王华峰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廖海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袁竞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志平市工业能源委主任

张立市水利局局长

吴学章市城管局局长

李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绍怀市农委主任

任云忠市林业局局长

王珏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龙庆松市酒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境保护局,具体负责赤水河流域保护日常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廖海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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