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 文号:张政〔2011〕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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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6-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张政〔20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张家口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于2011年5月4日经张家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六月二日
张家口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张家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张家口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特制定《张家口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及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教育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全市教育实现新突破的重要时期,张家口教育呈现出快速、协调、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基础教育协调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重大进展。优质教育资源逐步扩大,正在实现由“有学上”到“上好学”的重大转变,教育公平初步显现。五年来,共投入30多亿元,大力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基本实现了集中办学、规模办学,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办学效益明显提高。中考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80%的公助生招生指标已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促进了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2010年,全市小学、初中在校生巩固率分别达到99.88%和96.08%。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一批学校渐次进入全省一流行列,张家口市第一中学、宣化区第一中学已经达到全国一流办学水平,成为省内外公认的名校、强校。近五年来,高考各项指标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递增,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市文史理工一本上线人数增幅191%,本科二批上线人数增幅139%。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普及。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教育资源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大力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2007年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特殊教育进入全国先进行列。2009年全市基本普及特殊教育,2010年全市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1%。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居全省第一、全国第六。2008年我市实现了残疾学生升入本科高校“零”的突破。
(二)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在主城区形成了北有市职教中心、中有北方机电工业学校、南有机械工业学校,结构完善、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新格局。市职教中心综合办学实力在全国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市机械工业学校成为华北地区最大的机械加工制造类人才培养基地;北方机电工业学校成为全国唯一的地勘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填补了我国地勘行业培养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基地的空白。在主城区职业教育的示范带动下,各县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全市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到8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到5所。在全市组建了现代服务、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数控技术和交通运输5大职教集团,实现了集团学校间的资源集成和共享,促进了职业院校与企业“订单式培养”和“零距离对接”。五年来,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以20%的速度增长,2010年达到26万人,高中阶段职普教招生比达到52:48,在校生比达到1:1,均超全国平均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95%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以上。职业教育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能力不断增强,企业人才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三)地方高等教育长足发展
不断加强高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四所地方高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办学层次上了新的台阶。目前开设了包括医学、师范、电气、艺术等精品骨干专业在内的60多个专业,招生涉及全国22个省市,在校生17万余人,办学整体规模比五年前翻了两番。
(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实施名师工程,选树“名师”、“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切实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作用。五年来共培养省级学科名师20名、特级教师67名、省级骨干教师111名,市级名师、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877名,涉及中小幼各个学段、各个学科层次,遍布全市21个县区和9所市直中学、幼儿园,基本形成了合理的名师梯队。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教师学历达标率大幅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
(五)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
全面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办学品位。五年累计投入近亿元,组织实施了“绿色文化进校园”工程,在绿化、美化、净化校园的基础上,深化了理念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建设,形成了“独具特色、育人为本、一校一品”的良好格局。53所学校成为省级绿色校园,20所学校成为市级花园学校,200所学校成为市级示范校。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我市教育事业呈现出跨越式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整体水平正在不断攀升。但是从教育自身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来看,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教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偏低,“普九”债务数额较大;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部分学科教师及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短缺,农村教师总体年龄老化,素质偏低;城镇学校数量不足,班容量过大,设施设备滞后,学校建设任务仍很艰巨。
我市面向“十二五”提出了“科学发展、跨越赶超”的总要求,确立了打造强市名城的总目标。教育事业是调整转型的重要支撑,是提升张家口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打造强市名城,必须坚定不移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面对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要认清形势,抢抓机遇,改革创新,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推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打造强市名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市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京冀晋蒙交界区域教育高地,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市教育整体工作达到全省一流水平。
三、“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学前教育
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按照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巩固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水平,逐步提高0至3岁婴幼儿教育覆盖率。
扩大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积极发展城镇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和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幼儿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充分利用学校布局调整富余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2015年学前三年、两年、一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80%、85%、95%。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监管评估体系。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强化幼儿教师、保健教师、保育员的培养培训,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义务教育
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机制、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努力消除辍学现象。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把加强城镇教育作为重大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城镇学校布局,满足新增城镇人口的教育需求。初中向县城及人口集中的大乡镇集聚,小学向乡镇政府所在地集聚,新增教育资源向城镇集聚。扩大城市区、县城中小学数量和容量,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建立区域内教师、校长定期合理流动机制。通过联合校、兼并校、建分校、新建校等模式改造城市区薄弱学校;创新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捆绑发展”、“名校集团”、“委托管理”等办学模式,逐步缩小校际差距。2012年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2015年基本实现区域内学校布局、经费投入、师资配备、办学条件均衡,整体办学水平稳步提升。
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学科,保证规定课时,配齐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教师,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以课堂为主阵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综合实践能力培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实施学校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培育优雅的学校文化,凸显学校办学特色。2015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形成学校有特色、教师有特长、学生有特点,培育一批品牌学校。
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重视文明礼仪教育、公民意识教育、艰苦奋斗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加强体育课教学和课外活动管理,扎实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围棋、象棋等进校园活动。加强美育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各种艺术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市、县(区)每年举办中小幼艺术节和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三)高中教育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已经省政府评估认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县(区),努力巩固普及成果,提高普及层次。尚未基本普及的县(区)加快普及步伐,2011年怀来县、阳原县、尚义县基本普及;2012年万全县、康保县、赤城县、产业集聚区基本普及;2013年蔚县、崇礼县、沽源县、塞北管理区基本普及。到2015年全市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适龄人口毛入学率达到925%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加强普通高中建设。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标准化。以城市薄弱高中和农村普通高中建设为重点,加大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和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建设和投入,2015年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基本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新增2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打造4-5所全省知名、2-3所全国知名的普通高中。
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努力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健全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坚持特色发展,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鼓励学校根据普通高中教育性质和任务,立足传统文化、地域特点、学生发展要求与教学现状,创办特色普通高中。市区逐步形成第二中学以美术教育为主、第六中学以英语及国防教育为主、第十中学以音乐教育为主、东方中学以体育教育为主的特色品牌高级中学,其中,市第二中学要打造成全国一流艺术高中。
(四)职业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将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立足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强化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努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2015年前全市所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全市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达到10所,建成4-5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3所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提升工程。市职教中心在稳定规模的基础上,强化品牌特色,创建现代化、标志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打造京冀晋蒙交界区域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中心。张家口机械工业学校进一步扩大培养规模,提升办学水平,2012年前进入国家级示范校行列。怀安县、宣化县、涿鹿县、张北县要进一步加大职教中心建设力度,强化内涵发展,力争达到国家级示范校办学水平。阳原县进一步加大对职教中心的投入,增加实验实训设施设备,补充专业教师,增强办学基础能力,确保2011年晋升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蔚县、万全县的职教中心力争2015年前分别进入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行列。尚义县、康保县对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进一步改善职教中心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怀来县加快县城普通初中学校建设,2012年前实现职教中心与初中分离办学,2013年进入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行列。沽源县、赤城县、崇礼县要加强职教中心建设,2012年全部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基本标准,力争2015年达到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
继续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在壮大5个市级职业教育集团的基础上,2015年前组建现代农艺、学前教育、新型能源3个职业教育集团,积极谋划新的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发展需求的职业教育集团。
强化内涵建设。依据我市“4+3”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趋势,大力发展旅游服务、新型能源、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物流、电子信息和矿业加工等重点专业。2015年前建成一批设备对接企业生产、技术对接职业岗位,装备先进一流,管理水平较高,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支撑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我市重点产业需求的实训基地。
推进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以服务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以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和涉农专业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双带头人培养工程”,统筹部门资源,促进农科教结合。把农业技术推广、综合开发、科技扶贫和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有效机制。
(五)高等教育
努力提升地方高等教育发展能力。市属高校的发展和专业设置,着眼于我市打造京冀晋蒙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4+3”产业发展需要,合理定位,整体规划,重点扶持。推进高校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形成产业链条,提升办学水平和发展能力。2015年前建成4-5个省级示范专业,2-3个国家级示范专业,2-3个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张家口教育学院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内涵建设,发展重点学科,打造精品专业,提高办学层次和教育质量,2011年确保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3年力争完成“改制升格”,组建成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不断完善以装备制造、新兴能源、交通运输为主要特色的专业体系,充分发挥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优势,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力争2015年进入国家级示范性职业院校行列。宣化科技职业学院立足区位优势,强化骨干专业建设,增强人才培养能力,2015年前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张家口广播电视大学发挥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的优势,加强与部门、行业的合作,加快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沟通,发展成为现代成人高等远程教育基地。
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完善教学管理和评价制度,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加强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高校教科研工作。成立市级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创建高校教学研究联合体。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建立高校合作育人机制,实行资源共享、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跨院系选修课程。整合实践教学资源,强化实践、实习、实训和实验教学环节,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实际操作能力。开发和培育优质教学资源,加强精品课程、优秀教材、特色教学资源库和示范实习基地建设,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增强高等学校社会服务能力。发挥高校的人才优势、学科优势、科研开发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充分发挥高校智囊团、思想库的作用,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最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咨询和服务。高校与县区、企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发挥高校人才优势,加强先进文化创新、创作和传播。发扬高校人文精神,引领社会进步。
(六)特殊教育
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把特殊教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纳残疾学生入学,关心随班就读残疾儿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93%以上。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人就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教育技术、设备、无障碍设施和康复设施建设。加大特殊教育投入,落实省定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市、县(区)财政安排特殊教育专项资金,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加大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建成全市特殊教育的教研中心和师资培训基地。加强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配足特殊教育学校必要的教学设备及用具,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标准。
(七)继续教育
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农民工、农民实用技术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改进培训形式,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加大继续教育投入,落实国家关于企业要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规定。开放社会公共教育资源,开发、整合学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及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教育资源,建立广覆盖、多形式的继续教育阵地。推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联合组建继续教育基地,由政府、社区、学校和民间组织共同建设“社区教育中心”。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以互联网等为载体的远程继续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推进机制。以提高教师素质为重点,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通过在岗学习和脱产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以提高企业职工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为重点,建立企业职工继续教育制度,使企业职工整体素质全面提高。以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建立农村干部、技术骨干和农业劳动力培训制度。建立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使他们都能接受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千方百计加大教育投入,切实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积极落实国家要求,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市本级一般预算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城市维护建设费收入中提取10%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按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3%和2%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不得抵顶一般预算拨款。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支出后,按余额的10%计提教育资金用于教育设施建设。学校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土地、校舍及其它建筑物,经依法处置后,所得全部收益由当地政府统一用于教育。高校校区置换所得收入除扣除转让成本费用外,由当地财政等额支持学校建设。彩票公积金收益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凡达到一定建筑面积的,依据各地教育设施规划,由开发单位负责按比例同步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无偿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建筑面积较小的,按比例缴纳建设学校资金。积极化解学校债务。2011年完成“普九”债务偿还工作。
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完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进一步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或直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县级教育支付分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学校财会队伍建设。强化对县(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坚决禁止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对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纠正,并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师德评价体系和机制,建立学校和教师的师德考核档案,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任聘用、培养培训、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并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和评议。完善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导致师德师风不正的,进行责任追究。每年树立表彰一批道德高尚、行为示范的教师典型。
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标准,严把教师入口关,新进教师一律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办法,真正把素质高、能力强、基本功扎实的年轻教师充实到教学一线。建立学校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及时调配和补充教师,每年补充教师数量至少不小于当年自然减员总量。完善师范生“顶岗实习、置换在职教师培训”制度,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吸引高素质的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探索多种形式的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和补充途径,完善从行业、企业引进或聘请师资机制,建立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选拔和培养。实施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和优秀教师引进计划,出台优惠政策,面向市外引进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能带动学科建设的学科教学领军人才和优秀教师。
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在绩效工资总量外单独设立农村教师津贴。县级财政设立专项补贴,保证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工资待遇高于当地城镇教师。逐步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在中小学和中职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提高农村学校教师高、中级职称结构比例,2015年前在现有基础上分别提高10%。适当提高教育科研队伍、教师培训机构教师的职称结构比例。按照“政府建设、产权公有、教师使用”的原则,由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鼓励各地利用安全可用的闲置校舍建设教师周转宿舍。落实和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建立完善优秀教师表彰奖励长效机制,对长期坚持教育教学一线、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学校用人制度,继续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全面推行教师竞聘上岗。加强教师的合理流动,建立区域内教师定期交流制度,鼓励优秀教师向乡镇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积极整合教育研究和教师培训资源,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教育研究和教师培训体系。
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基地建设。3年内所有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全部达到省级标准,2015年前建成3所省级示范校。完善以专任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辅的进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教育队伍。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创建一批在教师教育专业自主发展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等方面起引领、示范、带头作用的省级示范校。到2015年,省级示范校达到100所、国家级示范校达到5所。
实施教师学历提高工程,到2015年全市小学、幼儿园、初中在职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全部达到100%,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科学历达到80%,本科学历达到50%;初中、高中教师全部实现本科化,其中初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占到5%、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占到10%以上。在强化学历提高的同时,大力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对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培训,2013年前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完成一轮全员培训。
加大名师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普通中小学健全和完善首席教师制度,广泛设立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的传帮带作用。2015年前力争培养50名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型”校长,培养特级教师80名、省级学科带头人和省级名师70名、市级名师300名;培养市级骨干教师3000名、骨干班主任2400名,基本实现以市级骨干教师为主体、学科齐全、分布合理、业务精湛的名师梯队。职业院校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每年定期培训市级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积极组织专业教师参加省级、国家级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培训,提升职业院校专业教师素质。到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40%、高等职业学校达到50%。
(三)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
推进幼儿园规范化建设。支持办好现有的城乡幼儿园;重点支持农村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建设和改造城市区、县城、乡镇的公办幼儿园。到2015年,全市改扩建、新建150所城市区、县城、乡镇规范化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均建成合格幼儿园。
推进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以城镇学校为重点,新建、改扩建一批优质中小学,逐步使全市中小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学校场地面积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2015年前,力争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
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不断完善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训基地和实验、实习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快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步伐,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发展能力。
推进高等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经费支持力度,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强化和完善高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高校办学条件。在加大市属高校基本建设投入的同时,每年安排不低于5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到2015年,市属高校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基本办学标准。
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按照全市《校舍安全工程三年规划》,2012年前,对仍在使用的D级危房,处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易发地区需迁移避险的校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急需加固改造的C级危房以及建设年代较早、建设时无抗震设防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2015年全市所有学校校舍达到国家要求的安全抗震设防标准,使学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园艺、林业等部门齐抓共建校园绿化美化工作机制,提升学校环境育人的基础能力。按照“打造精品、晋档升级、深化内涵、整体优化”的原则,全面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人文校园、和谐校园,提升校园文化建设整体水平。2012年前打造50所具有全省先进水平的校园文化示范校;2015年建成30所省级绿色校园、10所学校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四)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以增强学校活力、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为目的,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学校探索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改革。探索让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优秀校长(园长)及团队管理多所学校(幼儿园),促进薄弱学校(幼儿园)提升办学水平和质量。支持高中阶段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共同发展。大力支持民办教育,鼓励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重点发展民办非义务教育和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依法管理民办学校,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各级政府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基础教育实行在市政府领导下,以县级政府为主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依法落实县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在推进义务教育中的作用;职业教育实行市县为主、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管理体制,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高等教育坚持省级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探索省、市共建高校改革试点,强化市政府对所属高校的管理职能;继续教育实行由各级政府统筹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负责规划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行业准入、资金拨付、信息服务等方面作用,对教育发展速度、规模、质量、结构进行宏观管理。完善教育决策机制,建立教育决策公示、听证制度,重大教育政策出台前应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深化学校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高校治理结构。健全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构建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健全现代职业学校制度。
(五)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建设,基本实现教育信息化
加强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配备与建设。加大教育装备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装备资金的机制。遵循“坚持标准、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中小学常规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数字化探究实验室、综合实践活动室、电子阅览室以及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设施等标准化建设;强化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教学设备配置;实施高校实验室装备升级和馆藏图书更新工程。2015年前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装备水平达到国家现行装备标准。
切实提高技术装备的使用效益。充分利用实验室和教学仪器设备开展实验教学,推动探究性实验教学模式研究。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提高图书的借阅率和使用率。加强各学科教师岗位培训,提高教师应用现代化装备的水平,增强教育技术装备对教育的服务能力,实现传统教学模式向现代教学模式的转变。
加快教育城域网和数字化校园建设。2012年前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涿鹿县、怀来县、宣化县建成教育城域网;2014年前万全县、怀安县、阳原县、张北县、康保县、尚义县、下花园区、高新区完成建设任务;2015年前全市建成集管理、教育科研、教育教学、教师培训为一体的教育城域网。2013年前,城镇中小学建成10兆以上光纤入校的校园网、学校网站和数字“班班通”,教师人手一机,生机比例达到10:1;2015年前全市中小学基本实现网络全覆盖、硬件全配备的数字化校园,形成以农村远程教育网和河北远程教育网为主体,其它教育网为补充的远程教育体系。
完善网络教学资源体系建设。2012年前建成全市基础教育数字化资源库,2015年前85%的学校与市资源库互联互通;2013年前建成全市数字图书馆,50%的学校能灵活下载、阅读图书资源,2015年前80%的学校全面共享优质图书资源。
(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优先规划、优先投资、优先保障。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教育工作专题会议制度和领导干部联系学校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发展改革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将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政绩考核范围,把教育工作实绩作为党政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要选派讲政治、懂教育的人担任教育领导干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须征求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的意见。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政府各部门齐心协力支持教育发展,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高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校、幼儿园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作用。加强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创新研修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实施校长全员培训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逐步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推行校长职级制,由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和管理中小学校的领导干部。
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将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从严治教,规范管理。
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坚持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重视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网络管理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推进依法治教。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保障师生合法权益,逐步形成政府依法治教、学校依法管教、教师依法执教的新局面。
强化教育督导。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导体系,壮大专兼职督导队伍,逐步达到市级专职督学不少于10人、聘任督学不少于40人,县级专职督学不少于5人、聘任督学不少于20人。完善教育督导保障制度,设立教育督导专项经费,保证教育督导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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