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人社法制〔2013〕1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省公务员局、省外专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3月22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法制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人社工作会议和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发挥人社法制在人社工作中的保障、规范、引领和服务作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法制监督,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提高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整体水平,保证各项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为加快人社事业科学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人社中心工作,不断加强立法调研和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立法工作程序规范。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形成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

(二)按照省人大、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加强立法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重点做好《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配合人社部做好《社会保险法》配套规章、《劳动合同法》实施5周年情况的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各地要在当地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下,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当地的制度建设,保证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由重备案向重审查转变。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审查、评估和清理全过程,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把法律审核关,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发布和有效期制度。继续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及时清理、修改或废止过时的规范性文件,做好文件汇编和数据库建设。

(四)认真做好省人大、省政府、人社部及省直各部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答复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使法律规定更加符合实际,便于操作。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认真做好法律实施检查和执法监督

(五)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逐步形成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提升依法管理水平。

(六)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继续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梳理、科学分类,明确每一项行政行为的执法机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人员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对执法证件的管理,严防违规办证。

(七)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扎实做好2013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体系,改进考核方式。紧密结合2012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通过目标考核不断加大推进依法行政的力度。

(八)切实推进行政部门职能转变,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积极探索推行网上审批、一站式办理等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对涉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平公正。

(九)强化行政监督制度,积极开展执法检查。配合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任务,并根据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社会上出现的热点、焦点问题,适时开展全系统有关专项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三、不断加强普法宣传,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十)继续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探索新的有效的普法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做好对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务员法、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及配套规定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同时抓好新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省厅将在第四季度组织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年度普法考试。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本系统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常态化。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集中培训和轮训制度,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十二)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今年省厅拟组织“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对市地普法学法用法、依法治理、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普法培训工作,征订、编印全省人社系统“六五”普法教材,上半年拟组织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下半年拟组织举办人社法律、法规实务培训班,引导各地深入学习人社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十三)继续探索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推行一岗双责,促进业务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使开展业务工作的过程成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使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成为加强业务工作的基础环节。

四、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复议应诉由单纯办案向整体规范转变

(十四)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注重运用听证、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探索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争取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

(十五)积极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制定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依法积极应诉。

(十六)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水平。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活动,指导市地规范行政复议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完善行政复议案卷。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良性互动。

(十七)通过办理案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检查。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依法进行责任追究。认真研究落实司法建议,注重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

五、加强和改进法制建设,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

(十八)以法制研究会建设为平台,提高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水平。积极争取有关领导和有关单位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创造条件、拓宽渠道,从而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持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十九)严格按照章程制度办事,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树立团结协调、学习创新、严谨务实、服务高效的良好作风。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健全理论研讨和法制业务学习制度,努力培养复合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业务人才,不断提高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队伍业务素质。

(二十)搞好理论研究调研。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提高根据实际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学习交流,以理论研究成果,推动法制业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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