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计划(2014—2018年)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计划(2014—2018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计划(2014—2018年)的通知
鹤政办〔2014〕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计划(2014—201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2月15日
鹤壁市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计划(2014—2018年)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12月1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豫政办〔2014〕61号)精神,结合《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深入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2014—2017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鹤政〔2014〕20号)和我市技工教育发展实际,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培养大批一流技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促进更高质量就业为目的,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深化校企合作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技工教育突出特色、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提高全市技工院校的办学质量、水平和层次,增强办学实力,为推进我市加快打造两个构建升级版、努力建设生态活力幸福之城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服务我市产业发展。围绕煤电化材一体化、食品加工、汽车及零部件三个主导产业,电子信息和金属镁精深加工两个先导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突出技工教育特色,积极主动承担培训培养任务,为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高端引领发展。围绕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推进技师学院建设,着力打造一所国家级示范性技工院校、一所省级示范性技工院校,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比重,示范带动我市技工教育水平提升。
——坚持内涵发展。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技工教育人才培养规律,突出专业优化、课程建设、一体化教学改革,建设特色院校和品牌专业,努力提高技工教育的发展能力和办学水平。
——坚持校企合作。把校企合作作为技工院校发展的方向和基本办学制度,改革传统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利用校企双方资源,创新校企互补互促、互利双赢的办学模式,进一步促进学校和企业深度融合,培养我市现代产业体系亟需的新型技能人才。
(三)发展目标
——到2018年,全市技工院校学制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5000人。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技能人才达到10万人以上。
——到2018年,建成1所国家级重点高级技工学校、1所全国示范性职业院校、1所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2所特色职业院校,依托技工院校创建1个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鉴定基地、2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到2018年,全市技工院校专任教师接近300人,学历合格率达到100%,专业课教师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比例达到60%以上,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达到50%以上,培育选拔一批师德高尚、素质优秀、具有创新精神的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
——到2018年,建成10个特色突出、设备先进的省级示范性品牌专业,实现传统专业上规模、主体专业出品牌、优势专业创特色、创新专业高端化。
二、工作任务
(一)改革办学模式,完善技工教育多元投资办学机制
推动办学模式创新,支持鹤煤高级技工学校、鹤壁高级技工学校在产权明晰基础上与企业、社团、个人开展股份制办学,采取吸收民间资本或引进高新企业入校建车间等方式开展合作办学,增强办学活力,促进校企合作。以鹤煤高级技工学校、鹤壁高级技工学校为主,吸收职业院校、企业、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参加,成立技工教育教研合作组织,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
(二)改革培养模式,大力推进校企合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促进校企深度融合。持续深入开展“技能培训进企业”活动,完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技能鉴定、资金引导为一体的链式服务企业用工新模式,引领校企合作快速发展。积极探索“双元制”培养、引企入校、办校进厂、工学结合等多种校企合作形式,在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层次、专业设置、招生就业、顶岗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开发等方面开展多领域、全方位的深度合作。2018年前,鹤壁高级技工学校、鹤煤高级技工学校实现所有专业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实施“订单式”培养,或以开办“企业冠名班”等形式实施校企联合办学。
2.注重内涵发展,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在鹤壁高级技工学校、鹤煤高级技工学校不断扩大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逐步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一体化课程教学体系,推广“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新模式,做到“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产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3.办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对参加省、市技能大赛的获奖选手和学校进行表彰、奖励。认真做好技能鉴定工作,引导我市的国家技能鉴定所逐步拓展鉴定工种类别,面向社会开展技能鉴定,加快推进技工院校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三)抓好项目带动,推进技工教育职业能力建设
1.加快技师学院建设。组织鹤壁高级技工学校、鹤煤高级技工学校进行技师学院创建申报。2014年成立创建机构,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2015年对照技师学院评估细则和标准,完善各类创建指标,实施创建工作;2016年申请评估验收,确保创建成功。到2016年使我市技师学院达到2所。
2.加快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建设。依托鹤壁高级技工学校,建设1所设施一流、设备优良、功能齐全、面向社会提供实训和技能鉴定服务的省级公共实训鉴定基地。
3.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管理,进一步发挥鹤壁高级技工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项目的社会效能。依托鹤煤高级技工学校再建成1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4.推进技工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重点支持鹤壁高级技工学校、鹤煤高级技工学校建设技工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
5.推进技工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以鹤壁高级技工学校、鹤煤高级技工学校为依托,重点建设汽车运用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数控技术等10个品牌示范专业;开发5门精品课程和以校企合作教材为主的5种精品教材,培育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
6.实施技工教育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培养计划。依托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鹤煤高级技工学校建设3个各具特色的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每年技工院校从企业引进10名以上优秀技工任教师,选派10名以上优秀技工院校教师赴企业学习深造。
(四)强化招生就业工作,切实增强技工院校的吸引力
完善招生考核体系,加强技工院校与中学的联系,积极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吸引更多学生报考技工院校,到2018年使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招生比例达到1:1,全市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5000人。加强就业指导和创业培训,吸收本市优质企业作为学校的就业基地,扩大本地就业比例,提高就业率。
(五)发挥技工院校的优势,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各类技工院校要将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退役士兵以及高校毕业生等城乡全体劳动者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范围,根据培训对象情况,兼顾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培训类型,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鹤壁高级技工学校和鹤煤高级技工学校要主动承担培训任务,为本地企业培训技能人才。加强浚县鹤壁第二技工学校、淇县技工学校的建设,重点面向本地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初、中级技能培训。
(六)构建技能人才培养“立交桥”,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探索完善技工教育与继续教育贯通机制,有计划地扩大高职院校面向技工院校毕业生的招生规模,提高高职院校通过自主招生途径招收优秀技工院校毕业生的比例,扩大技工院校与高职院校合作进行五年制职业教育培养规模。探索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大专学历对待。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技工教育领导工作机制
要高度重视技工教育发展,把技工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切实加强领导,推动技工教育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做好技工教育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采取培养、培训、引进、聘用等办法,建设一支满足需要、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建立完善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和企业实践制度,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鼓励、支持技工院校教师在职提高学历水平。建立技能人才库,为行业、企业学有所长、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建立台账,并向技工院校推荐担任专业课教师或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完善技工院校专任教师准入制度,到2018年,所有专任教师都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实行技工院校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深化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改革,教师职称评聘重点向一体化教师倾斜。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分期分批开展技工院校管理人员培训。
(三)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定期开展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活动,加强对技工院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继续实施重点技工院校复评制度,定期组织进行技工院校合格评估,推动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免学费政策落实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建设完善学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数字化校园,以信息化带动现代化。建立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就业管理、资产管理、证书管理等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完善技工教育评价、督导和质量监控机制
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以能力水平和贡献大小为依据,构建学校、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技工教育评价模式。形成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评价机制。完善技工教育督导评估管理办法,建立技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引导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建立健全技工院校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落实教学检查制度和教学评价制度,提高学校自我监控、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能力。
(五)营造有利于技工教育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1.落实就业准入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岗位资格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就业准入规定。凡属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的,鼓励企业优先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
2.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各级各类技能人才工资指导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技能人才等级系列及相应待遇制度。
3.制定完善技工院校优秀人才激励政策。继续做好长期从事技工教育教学、教研、管理工作的突出贡献者申报评选省、市“职业教育专家”工作,并落实相应待遇。定期开展技工院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竞赛优胜者予以表彰。定期开展技工院校先进教师评选活动,对表现优秀的技工院校教师予以表彰。
4.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技工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优秀技能人才在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事迹,宣传技工院校先进典型,树立良好品牌形象,提高全社会对技工教育的认识,形成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择业观,为技工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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