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督导推进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督导推进工作的通知

洛政办〔2014〕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旅游重点项目是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抓手,对推动全市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增强旅游业和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督导重点

按照市委关于全市旅游重点项目“三年出形象,五年见成效”的总体要求,从2014年至2019年,全市将集中力量打造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列入重点督导范围的旅游项目主要有:

(一)嵩县白云山、伊滨区万安山、汝阳县西泰山、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旅游度假区、栾川县老君山、重渡沟、伏牛山、伊河源生态观光旅游度假区等一批精品旅游度假景区项目。

(二)老城区古城保护与整治、洛龙区河洛古城、伊川县凤凰水城、孟津县卫坡古民居旅游开发、瀍河区丝绸之路伊斯兰风情街、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汉魏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白马寺佛教文化园等一批文化休闲特色旅游园区项目。

(三)汝阳县大虎岭户外运动基地、孟津县承大房车自驾游露营基地、小浪底体育休闲苑、伊川县动漫之都、高新区中原影视文化产业园、涧西区《功夫诗·九卷》等一批旅游新业态及演艺产品项目。

(四)洛阳城市智慧旅游项目、洛阳游客接待中心项目等一批旅游公共服务项目。

(五)西工区希尔顿国际连锁酒店、嵩县白云山国际大酒店、新安县黛眉国际大酒店、洛宁县龙泰假日国际酒店、汝阳国际大酒店等一批五星级、高档次旅游接待服务设施。

(六)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旅游重点项目。

二、建立机构,明确责任

成立由主管市领导任组长,市旅发委、绩效办、名城办、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市旅游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的督导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发委。办公室负责确定年度旅游重点项目名录,建立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定期组织对重点项目的检查和督促,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并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指导旅游重点项目规划。每年年底,对全市旅游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照“正在建设一批,投入经营一批,招商落地一批,策划储备一批”的要求,做好下年度旅游重点项目的申报、筛选、确定工作,确保旅游重点项目分阶段持续开发建设。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游重点项目的督导推进工作。

三、健全机制,加强管理

(一)实行旅游重点项目分级负责制。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分包推进制,督导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定目标,组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旅游重点项目推进计划和方案,加快推进本辖区、本部门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主要领导对所承担旅游重点项目负全责,按要求落实资金投入、完成项目建设等有关工作。旅游重点项目单位负责人根据项目推进计划,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进度。

(二)建立旅游重点项目督查考核机制。市政府将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市旅发委、绩效办等相关单位组成考评组,采取“月申报、季度督查、半年考评、年度总评”的办法,对照台账,对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对于未完成工作进度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追究问责。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责任单位、督促单位要建立台账,完善相关备查手续,按要求及时上报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建立旅游重点项目例会制度。市旅游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旅游重点项目例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四)加强旅游重点项目的统计工作。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体系,加强对当地旅游重点项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定期把旅游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向党委、政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014年4月2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时入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