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新乡市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新乡市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新政办(2014)8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实施好新乡市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近年来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对项目建设管理进行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

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统一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行,通过竞争择优确定中标单位。按照《新乡市国有资金项目选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暂行办法》选取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有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新乡市千亿斤项目办公室负责全市项目设计单位招投标活动的进场交易,各县(市)千亿斤项目办公室负责各自项目的施工、货物、监理等招投标活动的进场交易。市、县两级千亿斤项目办公室要严格执行进场交易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行业监管,切实确保项目建设市场交易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二、健全质量监管体制

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供货)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依法对项目工程质量负责。发挥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对项目建设实行强制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在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处理,保证项目工程质量。

三、实行专家复验制度

新乡市千亿斤项目办公室通过随机抽取的办法,从市级及以上市政府评标专家库中确定相应资质的专家组成市复验组,对项目进行复验。市复验组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项目验收的规定,从项目的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财务管理、效益发挥等方面进行严谨、科学、明确的评价,最后对被复验项目工程作出是否通过复验的结论。市复验组专家在复验评价中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项目的各参建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责任至上的思想,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齐心协力地建设好项目。市、县两级千亿斤项目办公室要厘清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否则将给予相应责任追究。实行全市统一的黑名单制度和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设计、施工(供货)、监理等单位存在的重大问题,一经查实,坚决列入“黑名单”。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新乡市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新政办〔2010〕197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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