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2009年度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9-11-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2009年度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信阳市2009年度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信阳市2009年度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及市直目标责任单位工作实绩,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落实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加快魅力信阳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科学、公正、公开、民主和集中、激励先进的原则,实行平时监控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监控部门认定与市政府考核组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目标考核的严肃性、科学性,切实发挥目标管理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努力实现目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考核范围

10个县、区,6个管理区、开发区,75个市直目标责任单位。

三、考核内容

年初市政府下达给各目标责任单位目标责任书中的全部内容。

四、考核办法

(一)自查

各目标责任单位根据年初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书的内容,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向市政府写出自查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一式40份)。

(二)初评

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目标办)组织市政府目标监控单位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认定。

量化目标纳入统计体系的,以统计局数字为准,未纳入统计体系的,以各目标监控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全面完成某项目标的计满分;重点量化目标超额部分按比例奖励加分(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基分的10%);未完成某项目标的按比例记分,完成60%以下的,该项目标不得分。

定性目标由目标监控单位依据监控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考评,被市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优秀或先进等次的,得该项目标基础分的100%;被认定为完成较好等次的,得该项目标基础分的90-99%;被认定为基本完成等次的,得该项目标基础分的60-89%;被认定为未完成等次的,该项目标不得分。市直责任单位某项目标没有任务的,该项分数统一调整。

目标监控单位在进行目标考核时,可实行百分制,汇总后按市政府确定的目标权数进行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0个县区目标考核总基分为400分(见附表1);6个管理区、开发区目标考核总基分为200分(见附表2);75个市直单位目标考核总基分为100分(见附表3)。

目标责任单位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年度工作位居全省前六名的给予适当加分;受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予以适当扣分。

各监控单位的考核认定结果,于2010年1月20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一式5份)。考核认定结果报市政府后,无特殊原因,任何单位不得变更考核结果。市政府目标办将对考核认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三)分口评议

市直目标责任单位的主要业务工作目标由分管副市长提出评价意见并打分排序。

(四)综合评定

市政府目标办负责收集各目标责任单位自查报告、获奖证书、有关凭证、各目标监控单位考核认定报告以及分管市长对分管单位的评价意见和排序,并进行综合汇总。对各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按照先分类(完成项数多少)后排序(得分高低)的原则排出前后顺序,对市直单位以每位副市长分管的单位为考核单元按得分高低排序,然后提出综合考核和奖惩意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五、目标奖惩

目标奖惩按照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进行。

(一)奖励

1.对县、区人民政府和管理区(开发区)的奖励。对完成责任目标任务特别突出、综合评定居前列的县、区人民政府和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授予“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对目标完成情况比较好,综合评定位次靠前的县、区人民政府和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授予“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称号。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获奖比例分别为县区和管理区(开发区)总数的30%。

2.对市直单位的奖励。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政绩突出的单位,市政府授予“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称号;对完成责任目标比较好、政绩较突出的单位,市政府授予“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称号;对某项工作政绩特别突出,受到国家和省政府表彰的单位,市政府授予“完成单项责任目标先进单位”称号。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获奖比例分别为每位副市长分管单位总数的30%。

3.对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对目标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授予“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目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二)惩戒

1.一票否决。实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减轻农民负担、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票否决制度。

2.责任追究。承担省定目标任务的市直责任单位,未完成本年度省定目标任务,不能评为年度目标奖;县区政府、管理区、开发区未完成重点目标中任何一项的,不能评为年度目标优秀奖。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责任目标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目标监控单位不能很好地履行目标监控职责,监控不严,上报情况不及时,目标考核不能坚持原则,打人情分、随意分、老好人分的,不能评为年度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奖,并扣除考核认定分数,情况严重的通报批评。

各目标责任单位的考评结果送市委组织部。省直单位的考评情况,由市政府向其上级机关通报。

六、其它

(一)目标监控单位对所分管目标进行日常监控和年终考核是市政府赋予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各目标监控单位要高度重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考核认定工作。各目标监控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实施细则,规范考核工作。要严肃考核认定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严禁打人情分、老好人分。

(二)未经市政府同意,任何单位不得以目标考核名义到各县区、各部门进行检查和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的检查和考核工作,也要严格控制检查规模和次数,不搞层层检查、重复检查,不得要求县区和部门的领导陪同、座谈、宴请,不得干扰和影响各县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增加县区、部门负担。

(三)由于政策调整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目标责任单位未能完成某项年度目标任务,应在2010年1月5日前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经市政府目标办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报市政府批准认定,作为当年考核依据。

本办法由市政府目标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09年度县区责任目标权数分解(400分)

2.2009年度管理区(开发区)责任目标权数分解(200分)

3.2009年度市直各责任单位责任目标权数分解(100分)

4.2009年度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名单

附件1

2009年度县区责任目标权数分解(400分)

一、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

基分

考核认定及监控单位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90分)

1★、县区生产总值增长率

20分

市统计局、发改委

2、非公有制经济占县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8分

市统计局、中小企业局、发改委

3、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12分

市统计局、发改委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率

12分

市统计局、发改委

5、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率

8分

市统计局、发改委

6★、地方财政收入增长

10分

市财政局

7、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

5分

市国税局、财政局

8、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

5分

市地税局、财政局

9、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

5分

市财政局

10、认真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

5分

市发改委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82分)

1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12分

市发改委、统计局

12、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8分

市发改委、统计局

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

8分

市统计局、商务局

14*、对外贸易出口总额

10分

市商务局

15*、外商实际投资

10分

市商务局

16、省重点建设项目

10分

市发改委

17、国内旅客人数增长率,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率,旅客投诉率,有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10分

市旅游局

18、城镇化率

8分

市建委、统计局。

19、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人防工程建设和人防信息化建设目标

6分

市人防办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75分)

2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

8分

市农业局、统计局

2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8分

市统计局

2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6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3、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6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

4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

3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5、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6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6、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提高农村居民最低保障标准;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10分

市民政局

27、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7分

市房管局

28、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

4分

市扶贫办

其中,解决温饱人数

3分

市扶贫办

29、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城市和农村食品抽检合格率分别比上年增长2和3个百分点,药品质量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10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52分)

30、人口出生率

8分

市人口计生委

3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

6分

市财政局

3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6分

市发改委、统计局

33、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8分

市发改委、统计局

34、县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环境保护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12分

市环保局

35、造林绿化

6分

市林业局

36、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6分

市国土资源局

(五)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50分)

37、廉政建设工作

10分

市监察局

38、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8分

市农监办

39、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分

市综治办

40、信访工作

6分

市信访局

41、安全生产工作

5分

市安监局

4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工作

5分

市消防支队

4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8分

市政府法制办

二、市政府追加的责任目标(51分)

1、畜牧业产值增长率;肉产量增长率;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

6分

市畜牧局、统计局

2★、市定重点项目、市定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双十工程、新增中央投资、产业集聚区完成情况

10分

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

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6分

市监察局

4、政务公开工作

4分

市监察局

5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4分

市监察局

6、武装工作

3分

军分区

7、茶产业发展

5分

市茶产业办公室

8、“六城联创”工作

8分

市“六城联创”办

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5分

市政府办公室

注:省定目标中第1、4、6、11、14、15、20、21项和市定目标中第2项共九项目标的超额完成部分给予奖励加分。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基分的10%

附件2

2009年度管理区、开发区责任目标权数分解(200分)

一、共性工作目标(80分)

基分

考核认定及监控单位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分

市综治办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分

市监察局

3、计划生育工作

5分

市人口计生委

4、安全生产工作

4分

市安监局

5、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工作

4分

市消防支队

6、信访工作

4分

市信访局

7、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5分

市政府法制办

8、民兵武装工作

3分

军分区

9、环境保护工作

6分

市环保局

10、政务公开工作

4分

市监察局

11、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4分

市监察局

12、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5分

市监察局

13、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6分

市民政局

14、“六城联创”工作

6分

市“六创”办

15、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

4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6、认真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

4分

市发改委

1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分

市政府办公室

二、经济发展目标(100分)

18★、生产总值增长率

16分

市统计局、发改委

19、二、三次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

10分

市统计局、发改委

20、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率或旅游工作目标

10分

市统计局、发改委、旅游局

2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

15分

市财政局

22★、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

9分

市发改委、统计局

23、对外贸易出口总额

9分

市商务局

24、外商实际投资总额

9分

市商务局

25★、引进市外资金总额

10分

市发改委

26、重点项目、产业集聚区完成情况

12分

市发改委

三、重点工作目标(20分)

《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或市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重点

工程,“双十工程”

市政府督查室

注:目标中第18、21、22、25项共四项目标的超额完成部分给予奖励加分。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基分的10%

附件3

2009年度市直单位责任目标权数分解(100分)

一、共性工作目标(60分)

基分

考核认定及监控单位名称

1、引进市外资金

7分

市发改委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分

市综治办

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分

市监察局

4、信访工作

3分

市信访局

5、计划生育工作

4分

市人口计生委

6、安全生产工作

3分

市安监局

7、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工作

3分

市消防支队

8、行政审批工作

3分

市行政服务中心

9、城市民兵工作

2分

军分区

10、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5分

市政府法制办

11、“门前五包”工作

2分

市公用事业局

12、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分

市文明办

13、农村定点帮扶工作

2分

市扶贫办

14、政务公开工作

3分

市监察局

1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3分

市监察局

16、“六城联创”工作

5分

市“六城联创”办

1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分

市政府办公室

二、重点工作目标(10分)

《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重要工作、重点工程

市政府督查室、有关科室

三、主要业务工作目标(30分)

分管市长评议

附件4

2009年度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名单(75个)

一、市政府组成部门(33个)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委员会、规划管理局、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环境保护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统计局、旅游局、粮食局、中小企业服务局、畜牧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市委、市政府共管单位(1个)

市信访局

三、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

市国资委

四、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2个)

市人防办、农开(扶贫)办。

五、市政府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驻外办事机构及其他单位(15个)

市物价办、安监局、农机局、房管局、农科所、供销社、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盐业局、物流管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商业银行、驻京办、驻郑办、驻深办。

六、中央、省直属单位(23个)

市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公司、气象局、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工商局、烟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信阳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工行信阳分行、农行信阳分行、中行信阳分行、建行信阳分行、农发行信阳分行、省农联社信阳办公室、人保财险信阳分公司、中国人寿信阳分公司、中石化信阳石油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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