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8-15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十政发〔2014〕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十政发〔2014〕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省纪委《关于开展市(州)和县(市、区)行政权力及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鄂纪发〔2012〕16号)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班对市直52个部门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核确认市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共计5690项,其中行政处罚4791项、行政强制137项、行政奖励84项、行政监督检查245项、行政征收44项、行政给付31项、行政确认91项、行政征用7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拨款11项、行政服务51项和其他权力事项190项。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经研究,决定对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详细内容请登陆十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各部门要建立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制度,适时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本部门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及时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调整和更新的内容,经市审改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审核后,报市政府研究并对外公布。未经市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确认公布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2014年8月15日
附件: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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