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武政办〔20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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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启动之年。全市上下要按照“加快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的总要求,切实将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每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承办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将根据时间进度要求和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各责任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协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所承办的责任事项,制订具体细化的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具体工作措施、具体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把督促检查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作为全年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的检查督办依据,并于2016年2月26日之前将细化工作方案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三、市考评办要将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市级绩效目标考核体系,细化目标内容、提高目标预期、明确目标责任、制定考核办法,推动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四、从2016年第二季度开始,各责任单位要在每个季度第1个月的15日前,将上季度目标责任完成(进展)情况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及时将整体落实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接受市民和社会的监督。
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按照“大督查”的要求,加大对各责任单位的督促检查力度。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根据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新闻媒体单位进行检查评议。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6日
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
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共6项)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协助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助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委)
6.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2016年7个方面主要工作(共169项)
一、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在聚集创新要素、提升创新能力上取得新突破
(一)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机制
1.制订实施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行动计划,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建立研发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引进30家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和跨国公司研发机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协助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3.完善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
4.制定创新产品认定办法。
(以上2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扩大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产品和政府服务采购比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深入推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7.设立天使投资母基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全面推进创新园区建设
8.结合“三旧”改造、工业园区建设,编制创新园区空间布局规划。(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协助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9.制定土地规划、人才奖励、天使投资等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助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
10.着力引进一批有能力有经验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创新园区的大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协助单位: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11.创办一批智谷空间、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
12.建设一批创新园区。
13.加快建设“大学之城”,打造环高校众创圈、大东湖创客带。
(以上3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助单位:市教育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城管委,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14.推进汉口科技新城建设。(责任单位:江岸区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三)着力培育引进高端创新人才
15.建立全球产业领军人才信息库。
16.力争引进不少于2名产业顶尖领军人才、200名企业高层次人才。
(以上2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7.实施摇篮工程,加快建设各类青年创业公寓、创业社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助单位: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18.探索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业基地。(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市科技局、市外办)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上取得新突破
(一)促进工业在稳增长中调结构
19.推进100个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20.投资50亿元以上项目开工、投产各2个,新引进5个。
21.投资30亿元以上项目开工、投产各5个。
22.投资10—30亿元项目开工、投产各10个。
(以上4项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3.提升工业园区配套功能,开展智慧园区创建试点。(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助单位:市网信办)
24.实施“四大工程”和“企业上云”计划,在传统领域试点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产业大数据云计算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助单位:市网信办、市质监局)
25.出台实施领军企业计划,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现有支柱产业重点领域,选择龙头企业,进行集中扶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6.大力实施“小巨人”计划,制定成长路线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7.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2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优势
29.争取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支持,启动国家存储器基地建设。(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加快华星光电LTPS6代线“点亮”,加快天马显示面板新项目、联想摩托罗拉全球产业园、海尔创新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1.加快推进部分国际品牌和比亚迪、扬子江、金龙等新能源汽车项目。(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助单位:市科技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黄陂区人民政府)
32.推进新型航天技术产业基地、格力智能装备产业园等项目开工。(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助单位:蔡甸、新洲区人民政府)
33.积极引进新兴产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协助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4.做大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规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15%。
36.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
(以上2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37.引进金融机构8家。
38.新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1家。
39.推动10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40.鼓励规范民间金融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以上4项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41.壮大工程设计产业,申报世界设计之都。(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
42.发展城市配送物流,积极申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43.改善武汉国际博览中心场馆配套设施。(责任单位:汉阳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协助单位:市商务局)
44.改善武汉国际会展中心场馆配套设施。(责任单位:江汉区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商务局,汉阳区人民政府)
45.培育、引进知名会展品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协助单位:市贸促会)
46.启动实施“两江四岸”旅游功能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协助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武汉新港管委会,汉阳、洪山区人民政府,武汉地产集团、武汉旅发投集团)
47.加快江汉朝宗文化旅游景区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协助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文化局、市科协,武汉港务集团、市公交集团、武汉旅发投集团)
48.推进“武汉·中国宝谷”建设。(责任单位:洪山区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国土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49.加快传统商贸业提档升级,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0.大力发展垂直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培育新型大宗商品和电子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协助单位:市工商局、市金融工作局)
(四)深入实施“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
51.加快“云端武汉”系列工程建设,推广“智慧城市”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网信办)
52.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工业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工作局;协助单位:市网信办)
三、遵循城市发展规律、保持建设势头,在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改善城市品质上取得新突破
(一)强化规划法定作用
53.加快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
54.抓紧编制全域生态保护规划,下决心划定全市生态边界。
55.抓紧编制全域城镇体系规划,下决心划定全市城镇开发边界。
56.抓紧推进主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下决心锁定主城建设拓展边界。
(以上4项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57.抓紧编制全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规划,下决心划定历史文化保护边界。(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协助单位:市文化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
(二)推进铁水公空重大项目建设
58.做好新一轮《武汉铁路枢纽总图规划》编审工作,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进入国家“十三五”铁路发展规划和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9.支持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开通运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60.建成武汉天河机场三期。(责任单位:武汉天河机场三期建设工程前线指挥部;协助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陂区人民政府)
61.依托空港,加快“空铁公”枢纽建设,实现武深高速武汉段全线贯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62.加快阳逻集装箱港铁水联运、金口港区二期、汉南港项目建设,提升武汉新港集疏运功能。
63.依托水港,加快“水铁公”枢纽建设,推动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实现重大突破。
(以上2项责任单位:武汉新港管委会;协助单位:武汉港航发展集团)
(三)完善市域快速交通体系
64.建成地铁6号线一期、机场线,实现城铁、地铁、航空无缝对接、快速换乘。
65.开工建设地铁8号线二期、11号线武昌段,同时推进13条地铁线建设。
(以上2项责任单位:武汉地铁集团)
66.编制申报第四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助单位:武汉地铁集团)
67.建成四环线西段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68.完成雄楚大街改造。(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69.完成东风大道地面段改造。(责任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0.完成中山大道改造。(责任单位:武汉地产集团;协助单位:市城乡建设委,江岸、江汉、硚口区人民政府,武汉地铁集团)
71.加快推进杨泗港长江大桥项目。(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
72.加快推进沌口长江大桥、青山长江大桥、四环线南段北段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武汉交投集团)
73.加快推进月湖桥(扩建)、汉江大道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协助单位:江汉、汉阳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地产集团)
(四)优化城乡生态环境
74.提升城市主次干道和三环线内44座立交匝道绿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协助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地产集团、武汉地铁集团)
75.建成东湖绿道,加快建设环汉口绿道,开工建设东风大道绿道、九真山绿道,新建绿道300公里。(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协助单位: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地产集团、武汉碧水集团)
76.启动府河生态绿楔工程。(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协助单位:市水务局,江岸、东西湖、黄陂区人民政府)
77.造林绿化2.63万亩。(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协助单位: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
78.制订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79.加快治理马影河、沙河等河流和龙阳湖、墨水湖、南湖、汤逊湖等重点湖泊,全市湖泊水质保持稳定、逐步改善。(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阳、洪山、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碧水集团)
80.新改扩建15个临江、环湖、沿河公园。(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协助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江岸、江汉、汉阳、武昌、青山、洪山、蔡甸、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地铁集团)
81.完成汉西、南太子湖、黄家湖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新建污水管网100公里。(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
(五)深化“城管革命”
82.推动城管执法重心下移。(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协助单位:市编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83.提高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协助单位: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84.开展户外广告、门店牌匾、指示牌、“城市家具”、城乡结合部等专项整治工作。
85.强化住宅小区违建整治和重点工程周边违建管控。
(以上2项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协助单位: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
86.源头治理出土工地和渣土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协助单位: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87.制订出台全市渣土消纳场建设及资源利用整体规划。(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协助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88.加强城建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
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增强城市发展动力活力上取得新突破
(一)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89.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开展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千方百计降低企业制度性、人工、税费、社会保险、财务、电力、物流等方面成本,有效缓解PPI持续走低问题。减项目、降标准,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助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90.积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兼并重组。(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91.进一步研究财政、金融、土地等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健康较快增长。(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地税局)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92.探索设立区综合行政审批机构。(责任单位:市编办)
93.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创新专项资金设立、使用和管理方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94.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责任单位:市编办)
95.推进事业单位管养分离改革。(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协助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6.实施公车改革方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助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7.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98.制定实施国有企业改革系列办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9.加快推进市水务集团整体上市工作。(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协助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100.加快推进省客运集团上市工作。(责任单位:武汉港航发展集团;协助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101.在公共服务领域,新推出一批面向民间资本公开招标的重大项目。积极推进PPP建设模式,拓展投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协助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民防办)
(四)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
102.创新招商方式,加大引进力度,力争招商引资总额增长20%。
103.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6%。
104.积极争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申报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
105.外贸出口增长10%。
(以上4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06.引导企业争取承担“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支持企业在国外建设武汉产业园,开展产能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协助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提升城市开放功能
107.新开通国际及地区航线3条。
108.发展国际全货机航线。
109.中欧(武汉)国际货运班列延伸至法国。
(以上3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
110.完善近海近洋航线网络,增强中西部“出海口”功能。(责任单位:武汉新港管委会)
111.争取设立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责任单位:武汉新港管委会;协助单位:东西湖、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港航发展集团)
112.力争湖北(武汉)内陆自贸区尽早获批。(责任单位:武汉自贸区先行先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113.力争武汉长江新区尽早获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4.做好促进俄罗斯总领事馆设立和美国总领事馆开办签证工作。
115.新增国际友好城市和国际友好交流城市10个。
(以上2项责任单位:市外办)
116.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扩大与长江中游城市在交通基础设施、产业链配套、政府公共服务等领域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助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
五、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在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上取得新突破
(一)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117.新增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5万亩。
118.加快建设7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119.鼓励支持新型市场主体参与“菜篮子”工程建设。
120.推广适用新型农业机械1.5万台(套)。
121.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2680亿元。
122.推进中国种都建设。
123.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循环生态农业。
124.扎实开展“互联网+农业”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加快建设300个村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
(以上8项责任单位:市农委;协助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二)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125.以土地流转为基础,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126.加快培育农业企业,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1000个。
127.支持新城区创建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以上3项责任单位:市农委;协助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28.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责任单位:市供销合作总社)
129.深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
130.做大做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以上2项责任单位:市农委)
(三)建设美丽乡村
131.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全市行政村环境卫生全部达标。(责任单位:市农委;污水处理专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改厕专项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垃圾专项治理、环境卫生达标专项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协助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32.扎实推进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协助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133.全面完成农村排灌港渠整治工程,切实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社会建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新突破
(一)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134.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新增创业2.5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助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
135.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居民、个体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养老保险政策。
136.社会保险净增参保35万人次。
137.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以上3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8.实施棚户区改造5.2万户。
139.确保完成省下达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
(以上2项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协助单位:市农委,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140.加强社会救助救济工作,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141.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
142.打造一批高水平职教实习实训基地。
(以上2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43.提高卫生计生服务水平。
144.稳步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确保医改“惠民强医”。
145.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146.鼓励兴办国际性特色医疗机构。
(以上4项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三)繁荣发展文体事业
147.建成中共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148.开工建设盘龙城博物馆。(责任单位:黄陂区人民政府;协助单位:市文化局)
149.全面启动2019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场馆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50.全面启动谌家矶足球超级杯体育场馆建设。(责任单位:武汉地产集团;协助单位:市体育局)
151.办好首届武汉国际马拉松赛、7·16全民游泳健身周等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52.办好第三届WTA武汉网球公开赛。(责任单位:武汉体发投公司;协助单位:市体育局)
(四)创新社会治理
153.持续推进社区“两委”成员依法进入业主委员会,完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提升物业服务和社区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
154.启动“七五”普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55.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56.全面落实“五个必须”,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及时查处整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质监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157.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58.积极服务军队调整改革。
159.深化军民融合发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以上2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七、围绕创新务实、担当高效,在政府自身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一)严格依法行政
160.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161.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162.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以上3项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163.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切实办理好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责任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提升行政效能
164.加快“云端武汉·政务”建设,打造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试点建设移动互联政务办公系统。(责任单位:市网信办)
165.在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试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
166.优化武汉市民之家办事流程、服务流程,线上申办事项比例达90%以上。
(以上2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三)强化责任担当
167.严格绩效管理,健全与五大发展理念相一致的目标考核奖惩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考评办)
168.深化治庸问责工作,用好电视问政等平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严肃查处庸懒散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四)加强廉政建设
169.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对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始终做到零容忍、严惩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
2016年十件实事(共37项)
(一)缓解交通拥堵
1.完善智慧交通系统,加强停车行车诱导,实现交通路况“一月一通报、一周一预测、天天时时知”。(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协助单位:市城投公司)
2.综合整治60处交通堵点和90处路段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协助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园林和林业局,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
3.建成微循环道路100条。(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协助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地产集团、武汉供电公司)
4.增加主次干道人行横道灯2000套、车行信号灯1500套,设置立交匝道和弯道主动发光警示标志175处,更新、完善4万个路内停车泊位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协助单位:武汉供电公司)
5.新增停车泊位2万个。(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协助单位: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地产集团、武汉地铁集团、武汉碧水集团)
(二)改善空气质量
6.实施“拥抱蓝天”行动方案。(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7.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2.6%。(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在中心城区城建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设施100套。(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9.推动100个建设工程工地安装喷洒降尘设施。(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协助单位: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地铁集团)
10.整治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地带的渣土、扬尘、垃圾污染。(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协助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江岸、江汉、汉阳、武昌、洪山、黄陂区人民政府)
11.完成餐饮油烟治理改造2.5万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城管委,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12.全面供应国V车用汽柴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13.推广新能源汽车5000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减少城市渍水
14.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实施青山、四新示范区150个海绵化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汉阳、青山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碧水集团)
15.新建排水管网100公里,完成汉钢西、后湖三期泵站改造建设及21号公路尾水明渠改扩建等6个排水项目,启动11个排水项目建设。汉阳王家湾、琴台大道、汉口沿江、武昌车辆厂、秦园路等地区渍水问题得到明显缓解。(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市城投公司、武汉碧水集团)
(四)关爱残疾人和重大疾病儿童
16.建成30家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残联)
17.全市重度听力、言语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轻轨、地铁和轮渡。(责任单位:市残联;协助单位:市交通运输委,武汉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
18.为全市婴儿免费实施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对需要手术治疗的患儿给予2万元的医疗费用补助。(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协助单位:市财政局,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精准扶贫,改善老旧社区环境
19.聚焦精准扶贫,开展好第六轮“三万”活动,实现77个贫困村脱贫出列、43369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销号。(责任单位:市农委;协助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20.建设青少年寒暑假期日间托管室150个。(责任单位:团市委)
21.连片整治133个老旧社区、60条城市道路架空管线。(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协助单位: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六)改善就学就医条件
22.改造升级全市660所中小学校园安全视频系统。
23.继续为新入学的全日制大学生每人赠送一本市民手册和一张“武汉通”公交乘车卡。
(以上2项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4.提档升级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家乡镇卫生院。(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七)强化食品安全保障
25.提升1000家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等级。
26.在500家餐饮服务单位推行“明厨亮灶”。
27.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3万批次,每月公布抽检信息。
(以上3项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协助单位: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八)方便市民信息消费
28.在中心城区,实施“百兆入户”工程,80%以上宽带用户接入能力达到100兆。(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协助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中心城区人民政府)
29.解决1000个公共区域公益免费无线局域网热点网络不畅、网速慢、易掉线的问题。(责任单位:市网信办)
30.在新城区,实现光纤“村村通”。(责任单位:市网信办;协助单位:各新城区人民政府)
(九)推进文体惠民
31.为498支基层群众文艺团队配置活动器材。(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32.在35家游泳场所,为中小学生提供20天免费暑期游泳。
33.对4000名青少年开展游泳、足球、网球免费培训。
(以上2项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十)扶持创新创业
34.重点支持高校集中区域建设2个以上创新园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5.择优支持新建“创谷”,新增50家众创空间,支持创新园区和平台为创客提供“拎包入住、百兆上桌、代理中介”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助单位:各开发区〈含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
36.帮助2万名创新创业者创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助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7.新增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20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协助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