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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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区两级“权力清单”已正式向社会公布。为巩固和扩大全市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成果,推动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公开和规范运行,加快健全并实施与“权力清单”相配套的“程序清单”(即:权力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和内部流程)和“责任清单”(即: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公布实施权力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市级权力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同市信息产业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民之家门户网站上建立专栏,向社会公开。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总流程图优化方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民之家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发文公布本单位权力事项的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同步公开。市级权力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公布实施后,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要求,继续做好“隐形”流程的清理废止工作,进一步精简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对已公布实施的权力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不得随意增减程序和条件,如确需调整,应当按照依法、规范、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进行流程设计,依法依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权力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公布实施工作,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梯次推进的方法进行。市本级在2014年8月底之前正式向社会公开,各区在市本级正式公布后1个月内向社会公开。
二、抓紧编制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各责任单位应当按照严谨合法、科学高效、便于监督制约、体现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根据行政管理运行规律,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权力事项内部流程,规范权力内部运行程序,优化单位内部办理环节和流转过程。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定程序制订内部流程;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权力实际运行程序科学制订。要严格落实内、外部程序分开的要求,内部流程在外部流程的基础上编制,服从和保障外部流程;内部运行程序不得变相转嫁给行政相对人承担,办理时限不得超过对应事项外部流程中规定的承诺时限。要实现规范统一,内部流程的名称统一规范为“×××权力运行内部流程”,按照权力项目逐项编制,根据权力运行程序分条表述,包括权力名称、办理岗位、运行程序、办理时限、内部监督机构等内容,并注明廉政风险点。
市直各责任单位的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应当于2014年9月底之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汇编成册。各区应当在2014年10月底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三、制订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实施细则
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责任清单”(“权力行使通用责任规范”)公布实施后,各责任单位应当在此基础上抓紧制订相关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根据本单位执行的专业法律、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岗位职责体系,按照体现责任、防范违规、有利监督的原则制订;应当在“权力行使通用责任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权力运行实际情形进行细化,并适当增补有关内容,不得删减“权力行使通用责任规范”的要求;实施细则的名称统一规范为“×××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实施细则”,按照权力项目逐项编制,分条表述。
各责任单位的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实施细则报市清理工作办公室备案后,于2014年9月底之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汇编成册。各区应当在2014年10月底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四、加强权力清单动态管理
坚持依法、及时、规范、高效的原则,根据政府职能的转变、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动态调整和管理权力清单,实行权力事项定期清理、实时公开。凡涉及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立、改、废的,行政权力行使主体发生调整的,办理流程发生变化的,以及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的,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调整,及时向市清理工作办公室报备。权力事项发生调整的,各责任主体应当及时更新对外公开的相关网上信息和纸质文件资料,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及时、便捷、高效服务。
五、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清权工作成果
2014年底之前,结合开展年度绩效考核,组织对市、区两级公布的“权力清单”进行“回头看”,对各区、市直各责任单位逐家问效。通过开展“回头看”和评估分析,重点看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各项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动态调整是否及时、权力运行是否顺畅、问责机制是否完善等,以此加强对“权力清单”的精细化管理,保证“权力清单”的时效性、权威性和准确性。各区、市直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专项督查,扎实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的办理工作;要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强“权力清单”应知应会知识教育培训,推动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25日
正文:GGL2014149.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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