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武政办〔2014〕7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运行,建立权责清晰、程序严密、高效透明、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打造服务型政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遵循依法依规、简便易行、权责清晰、内外分开、制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权力流程最简、审批时限最短、行政成本最低、行政相对人最方便”的目标,进一步深化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二、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在公布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先外后内、先清权再清责的思路,探索建立“程序清单”、“责任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分步有序推进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一)建立“程序清单”

1.编制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针对公布的4530项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以事项登记表为基础,包括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权力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需提交的材料、颁发证件、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等要素内容,将行政相对人办事过程中需要了解的相关信息以及需要配合的相关要求一次性告知,做到办事信息、办事流程“一表清”。对于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权力事项,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法定环节不得随意减少;对于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备案、专项资金分配、行政服务和其他权力事项,不得随意增加办事环节,能够优化的尽量优化。同时,严禁将内部程序外部化,变相转嫁给行政相对人承担。

此项工作于2014年4月启动,5月底以前完成。5月上旬以前,各责任单位将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报送市清理工作办公室;5月中旬以前,市清理工作办公室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审核工作;5月底以前,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编制内部流程。在遵循外部流程的基础上,各责任单位按照行政权力运行的规定要求和规律,抓紧编制完善行政权力内部流程,规范内部权力运行程序,优化单位内部办理环节和流转过程,明确各个办理环节的名称、职责、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等。编制内部流程,应当坚持严谨合法、科学高效、便于监督制约的原则,体现行政机关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内部流程;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权力实际运行程序科学制定。同时,内部流程的建立,应当注意对接中央、省公布实施的流程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要求,方便信息化对接。

此项工作于2014年5月下旬启动,6月底前各责任单位将本单位行政权力内部流程报市清理工作办公室汇总。

3.完善并联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以现行实施的《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试行)》为基础,修改和完善武汉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方案总流程图(政府投资类、企业投资类),进一步提高并联审批效率,以方便企业办事。

此项工作于2014年4月启动,5月底以前完成修改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责任清单”

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健全问责制度,分类制定“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列明15类权力事项相对应的责任。在此基础上,各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行使“权力责任规范”实施细则。同时,结合建立“权力清单”的相关要求,完善和推行《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加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制定“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工作与制定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同步进行,于2014年6月底以前向社会公布。同时,开展《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修订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

坚持依法、及时、规范、高效的原则,做好行政权力的动态调整和更新维护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形成权力事项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凡涉及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立、改、废的,行政权力行使主体发生调整的,以及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职责调整的,各行政权力行使主体要及时调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权力清单”的时效性、权威性和准确性。

三、责任分工

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由市编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共同牵头组织实施。相关责任分工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

(二)市编办。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督办及市清理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各类权力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编制工作,研究制定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参与研究制定“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协调确定入驻市民之家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具体负责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类事项的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审核和相应的“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拟定工作。

(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负责统筹各类权力事项“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具体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奖励类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审核和相应的“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拟定工作,联系法律专家和机构参与审核论证工作。

(四)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分配类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审核和相应的“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五)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行政确认、行政备案、行政给付、行政服务、其他权力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的审核和相应的“权力行使责任规范”的拟定工作,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负责做好并联审批权力运行流程图的修订完善工作。

(六)市监察局。负责实施行政监察,加强执纪监督,推动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参与研究制定“权力行使责任规范”和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七)市信息产业办。负责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图(办事指南表)和“权力行使责任规范”,为“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网上公布提供技术支持,推进“一库四平台”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根据工作进程和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行政许可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2.非行政许可审批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3.行政处罚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4.行政征收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5.行政强制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6.行政给付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7.行政执法奖励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8.行政确认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9.行政征用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0.行政裁决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1.行政监督检查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2.行政服务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3.行政备案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4.专项资金分配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15.其他权力类事项外部流程图(办事指南表)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4日

(附件详见正文)

正文:GGL201474.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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