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襄政办发〔2014〕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樊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襄樊政办发〔2007〕108号)即行废止。
2014年12月5日襄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湖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襄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健康。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社会危害。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预警,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应急各项准备。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地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4)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坚持依法行政,充分整合现有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5)依靠科学,增强能力。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开展科研、培训、交流和协作,加强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科学应对能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成立襄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卫生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计委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外侨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民航办)、市安监局、市政府新闻办、襄阳军分区、武警襄阳市支队、市红十字会、襄阳海关、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无委办襄阳管理处、武汉铁路局襄阳车站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市卫生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重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决定及需要采取的措施。
2.2办事机构
市卫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市卫计委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市卫生应急日常管理,依法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向市政府及指挥部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2.3专业技术机构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队伍,合理配置专业人员,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对下级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监测、分析、预测和报告;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负责邀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较大及以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根据需要,参与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技术指导和实验室检测工作。
(2)市卫生监督局。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相关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指导;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包括对饮水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疫情报告、隔离防护、生物安全等进行监督执法。
(3)市直医疗救治机构。建立健全卫生应急队伍,明确卫生应急工作职责,完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2.4专家咨询机构
设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卫生应急专业人才数据库,由卫生管理、疾病预防与控制、临床医学、卫生监督、健康教育、风险沟通、环境保护、社会学、畜牧和兽医、经济、法学等方面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级别确定和应急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订、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3预防和应急准备
3.1规划指导
市卫计委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重点传染病等预防控制规划。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