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发〔2014〕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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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宜昌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4~201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宜昌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规划(2014~201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加快建设文化强市,根据《文化部“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中部)》的要求,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创建工作基础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
1市县两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市级文化“三馆”齐全,其中,市图书馆、群艺馆为一级馆,新博物馆正在规划建设中。全市有11个公共图书馆,市、县两级图书馆均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城区点军区、猇亭区无图书馆。全市有12个群艺(文化)馆,均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猇亭区文化馆在建,点军区无文化馆。全市有7个博物馆。市级建有体育中心,除点军区外,其他县市区均建有全民健身中心。
2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100%的乡镇(街道)建有综合文化站,85%的文化站馆舍面积达到部颁标准。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公共电子阅览室。90%的乡镇(街道)建有体育设施。
3村(社区)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建设。10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文化活动室(中心),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100%的行政村建有农家书屋,藏书达到1500册。30%的社区公共电子阅览室已达标。100%的社区和66%的行政村建有体育设施。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
1公共文化服务实现重心下移。各级文化馆、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文化中心户充分依托传统节假日,利用广场、公园、社区文化设施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全市群众文化活动有声有色。
2农民工文化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图书馆在城区农民工比较集中的社区建有馆外流通点。市群艺馆在全省率先开展针对农民工的公益性培训活动。各县市区公共文化机构也都有针对农民工群体的文化服务。
3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市图书馆和部分县级图书馆设有盲人阅览室,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都有针对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的服务项目。
4全面实现免费开放。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全部实现免费开放,文化馆、博物馆每周平均免费开放时间超过48小时、图书馆每周平均开放时间超过56小时。
5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市、县两级图书馆均建有各种形式的馆外流通点,市图书馆和3个县级图书馆配备有流动服务车。市数字图书馆全面建成并开通服务,年点击率达到10万次。
6文化信息实现全覆盖。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及广播电视实现“村村通”,城乡电影实现全面覆盖。市级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可用数字资源达到10TB。
(三)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方面。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规划和政策逐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宜昌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宜昌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等文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2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全市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全面稳步推进,为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打下了基础。
3民间文艺团队蓬勃发展。全市有200多个文艺协会、130多个体育协会,3000多支业余艺术团、演出队、健身队常年活跃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形成了众多富有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四)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落实方面。
1公共文化事业运行经费、活动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经费到位,大型文化活动纳入经常性预算。全市文化馆、图书馆人均拨款额达到了国家标准。
2业余文化骨干建设得到加强。全市每个社区、村业余文艺团队均达到2支以上。文化(体育)志愿者(指导员)队伍初步形成规模。
3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系统初步建立。市图书馆建立了门户网站和数字图书馆网站,为读者开通网上续借、书目查询和数字文献阅览服务。
(五)其他基础条件。
宜昌是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市,也是国家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首批3个综合试点城市之一。宜昌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湖北省重点支持发展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已进入全国百强城市行列。全市9件作品获“五个一工程奖”,11件作品获全国“群星奖”,2台大型舞台剧目获全国“文华大奖”,文艺精品获奖数量位居全省市州之首。全市有5个全国文化先进县和3个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
(六)主要问题。
1文化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市、县级公共文化场馆不健全、部分场馆设施陈旧、功能不完善;15%的综合文化站不达标;30%的村文化活动室面积不达标;村级体育设施不完善,后续维护管理机制不健全;各县市城乡电影基础设施缺乏,乡镇以下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完善。
2文化产品不够丰富。全市人均05册的公共图书藏书量偏低;农家书屋藏书量偏低,且利用率低;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不完善;流动服务车配置严重不足;数字文化资源总量不足。
3文化人才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各级公共文化机构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综合文化站机制不顺、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落实不够;文化(体育)志愿者队伍规模偏小,管理制度不健全。
4文化长效机制不够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投入不足,投入机制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激励机制不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尚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政策还需加强等。
二、创建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目标,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构建“一网五化,城乡共进”(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五级”网络,逐步实现设施标准化、产品大众化、服务社会化、队伍多元化、机制长效化,形成“城乡一体,整体推进”的格局)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坚持公益。各级政府是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坚持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2保障基本,促进公平。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出发,立足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使全市人民共享文化建设发展成果。
3统筹城乡,突出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设施和能力建设,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倾斜力度,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全民。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坚持统筹协调,实现城乡公共文化事业均衡发展。
4共建共享,社会参与。坚持统一规划管理,加强部门协调,突破行政区划和地域界限,突破部门、行业等“壁垒”,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最大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举办文化活动,形成合力共建的局面。
5创新机制,强化服务。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创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引入竞争机制,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创建工作思路
在规划期内,按照国家标准,结合宜昌实际,重点突破,突出特色,构建“一网五化,城乡共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全面达标。
(一)构建城乡一体、五级联动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动城乡公共文化均衡发展。在完善目前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服务重心下移,城区到社区网格、农村到文化中心户,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五级联动。
(二)实现文化设施标准化。着力解决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全等问题,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按照国家、省有关文化设施建设标准要求,实现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标准化。
(三)实现文化产品大众化。着力解决文化产品不丰富、大众化文化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主导,适应基层群众文化需求,为群众提供通俗易懂、内容健康、喜闻乐见、富有特色的大众化文化产品。
(四)实现文化服务社会化。着力解决公共文化服务和建设管理方式单一等问题,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开发和供给,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
(五)实现文化队伍多元化。着力解决文化(体育)人才队伍数量不足、结构较为单一的问题,优化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结构,建立健全专业文化人才、业余文化骨干和文化(体育)志愿者三支队伍。发挥专业文化工作者的指导作用,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的带动作用、示范作用。
(六)实现管理机制长效化。着力解决公共文化服务机制不健全、运转困难、保障不力等问题,建立长效化的经费投入及增长机制、人才保障机制、产品供给机制、绩效评价机制、考核奖励机制,保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
四、创建重点任务
(一)实现公共文化场馆全面达标。
1市级文化设施建设。新建宜昌博物馆、宜昌音乐厅(大剧院)、宜昌规划展览馆、宜昌科普活动中心、宜昌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宜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市级重点文化场馆。
2县级文化设施建设。改扩建西陵区图书馆,新建西陵区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伍家岗区文化馆和图书馆、猇亭区图书馆、点军区图书馆和文化馆,新建长阳自治县、夷陵区文化馆;新建宜都市、枝江市、五峰自治县、远安县图书馆和文化馆。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支持当阳市、宜都市、枝江市、远安县、秭归县、兴山县、五峰自治县建设博物馆。建设县级数字影院和高山无线发射站。
3乡镇级文化设施建设。通过改扩建,实现100%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300平方米,并配有文体设施。乡镇(街道)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达标。支持乡镇体育工程和博物馆建设。探索建设一批农村电影集中放映点,实现山区县50%乡镇覆盖,改善农村电影放映条件。
4村级文化设施建设。通过改扩建,实现100%的行政村(社区)文化中心(活动室)面积达到100平方米,100%的行政村有文化广场(健身广场)和体育设施,100%的社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100%的村农家书屋藏书达2000册以上,100%的村建有应急广播,与广播“村村响”工程有效结合。
5主题文化场馆建设。推动中国三峡工程博物馆、世界水电之都主题公园建设。支持石牌抗战纪念馆、钢琴博物馆、摄影博物馆、三峡乌木艺术博物馆、车溪农家博物馆建设。支持汪国新书画展览馆、袁裕校家庭博物馆、宜都市正国民俗博物馆、五峰自治县刘德培故事展览馆建设。
(二)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1公共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性文体活动经常化、体系化程度明显提高,人均参加文体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5小时。定期举办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三峡国际旅游节、长江钢琴音乐节、宜昌艺术节等大型文化活动。继续办好“广场月月演”、“三峡文化讲坛”、“国韵大戏台”、“乡镇文化节”、“社区文化节”、“农村月月映”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推进“一县一品”建设,推动西陵庙会、宜都农民读书节、兴山昭君文化节、当阳关陵庙会、远安嫘祖庙会、五峰茶歌节、刘德培故事会等特色文化活动提升档次,形成品牌。
2文化惠民活动扎实开展。市、县两级文化馆业务人员下基层开展辅导、调研和培训等活动人均每月不少于3天。市、县两级各文艺院团每年送戏下乡分别不少于150场。市、县两级图书馆每年举办各类讲座、展览、培训等活动分别不少于24场和12场。市、县两级博物馆每年举办培训、巡展等活动分别不少于24场和12场。市、县两级文化馆组织开展广场文化活动每年分别不少于10场。市、县两级群艺馆举办美术、书法、摄影及非遗展览分别不少于10次和5次。定期举办综合性全民运动会,经常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每年举办大中型文体活动不少于4次,开展培训、展览、演出等文艺活动不少于12次。社区图书室、村“农家书屋”每年开展主题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每个行政村每年举办文艺演出或群众文体活动3次以上。推进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实现100%的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探索免费发放电影券、集中放映等方式,不断提高农民观影质量。推进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市、县两级每年为农民工放映电影不少于500场。大力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广泛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各科普机构开展科普活动每年不少于24次,科普人员下基层辅导人均每月不少于3天。
3公共文化产品充足。增加各级公共图书馆的图书购置经费和图书藏量,全市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达07册以上。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创作与推广,建立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和成果奖励机制。加快建设数字图书馆,市级数字图书馆建设2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可用数字资源达20TB,县级数字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不低于3TB。推动数字博物馆建设,实现对馆藏重点文物的数字化,数字资源量达10TB。推动数字文化馆建设,完成非遗资源、地方原创文艺作品、地方大型文艺演出资源的数字化,总量达10TB。整合各类文化信息资源,打造公共文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城乡居民聚居区户外LED信息屏建设,实现新闻、服务资讯、数字电影放映的便捷化。
4免费开放形式完善。进一步明确文化馆、博物馆、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标准,公布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目录,每馆形成2个以上品牌服务项目。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均配备流动服务车,图书馆每年流动服务不少于30次。积极推进科技馆、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体育(全民健身)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阵地免费开放。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向辖区群众开放。
5特殊群体服务到位。市、县两级图书馆利用流动服务车在城镇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开展流动服务。市、县两级文化馆定期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培训等公益服务。鼓励用工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农民工文化建设,采用政企共建、购买服务、委托承办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加大对农民工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加强与特殊教育学校的联系,开展“送文化送关爱进特校”活动。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积极关注老年群体的文化需求,开展老年服务项目和活动。各体育场馆定期向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免费开放。关注监区服刑人员文化生活需求,提供合适的文化产品与服务。
(三)壮大三支文化人才队伍。
1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合理设置公共文化岗位,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城市社区设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岗位,行政村和社区至少配备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指导员。每个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市、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80%和70%。建立公共文化专家资源库,形成公共文化优秀人才储备库。吸引热爱基层文化事业、了解群众文化需求、组织活动能力强、有一技之长的优秀民间艺人和乡土文化人才进入综合文化站工作。确保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不低于同类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标准,将其纳入群文、图书、艺术等系列职称评定范畴,为其职称晋升与合理流动创造条件。
2做好业余文化队伍的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业余文艺团队(体育健身队)建设,发挥他们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的组织带动作用。每个村(社区)业余文艺团队达到3支以上,全市业余文艺团队达到4000支以上,总人数达40000人以上,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
3做好文化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招募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文化志愿者招募管理办法,全市招募培训文化志愿者40000人以上,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做好文化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实现文化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有效对接。
4开展多层次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训。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地方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体系。县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县、乡、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80课时。文化志愿者每年参加公共文体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
(四)完善公共文化运行保障机制。
1建立公共文化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建立政府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专家咨询制度、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组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机构理事会,实现运行管理章程化。建立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城乡文化共享机制,建立“送戏下乡”和基层文化活动互动机制。探索建立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2完善公共文化事业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正常的免费开放经费、办公经费、业务经费、重大项目建设经费及运行经费、重大专项活动经费、业务学习培训经费,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逐步提高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建立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运行投入保障机制。全市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湖北省平均水平。
3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机制。转变公共财政投入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进一步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以及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及民间增加对文化的投入。落实《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4建立公共文化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并实施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建立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公共文化机构、重大文化项目工作考核机制。实行文化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将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指标体系。
五、创建特色内容
(一)建立社区(村)“道德讲堂”体系,让文明新风“树”起来。
1进一步规范“道德讲堂”建设。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普遍建立“道德讲堂”,开展“五有”(有道德讲堂、有经常化的活动、有规范化的流程、有道德讲堂统一标识和相关道德文化氛围布置、有活动记录本、有电子档案)达标活动。
2广泛开展群众性道德宣讲活动。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说文明话、行文明路、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市民文明礼仪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我们的节日”、“文明餐桌行动”等主题文化活动。在宜昌文明网设置“宜昌好人榜”专题,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发现身边好事,推荐身边好人。运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介及文艺作品等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建成一条“文明宜昌、好人宜昌”公益宣传示范街。推动道德模范进校园、进车厢、进网格、进广场、进基层。
(二)完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与数字化服务体系,让图书报刊“转”起来。
1优化公共图书服务网络。建立全市图书馆总分馆制,以市图书馆作为城区总馆,在城区建立60个社区(村)分馆(流通点),形成总馆以6千米为服务半径,分馆(流通点)以2千米为服务半径的公共图书服务网络;以县市区图书馆作为所辖区域总馆,与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室对接,分别建立不少于20个分馆(流通点),形成总馆以3千米为服务半径,分馆以2千米(农村以人口聚居区内算)为服务半径的公共图书服务网络。实现图书资源区域内统一采购和配置,优化文献资源布局。推广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借还系统。
2建立公共图书按需服务模式。各分馆(流通点)设置群众阅读需求单,总馆根据需求单定期配送图书。在总馆指导下,分馆(流通点)利用宣传栏经常性开展书目推荐。
3建立手机阅读平台。利用数字图书馆资源,整合电子图书、期刊、报纸、文化讲座视频、文化服务信息等,开通手机阅读应用服务功能,实现数字文化资源无缝覆盖,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数字文化服务。
(三)建设特色文化社区(村),让基层文化“活”起来。
1建设特色文化环境。依托社区(村)文化资源,通过文化(健身)广场、文化长廊、文化角、文化墙、文化专栏等形式,营造展示社区(村)精神风貌的文化环境。
2开展特色文化活动。利用社区(村)文化资源,开展有特色的社区(村)文化活动。积极支持举办以社区(村)居民为主、专业院团参与的群众演出活动。推动区域之间群众文化交流。
3打造特色文化队伍。实施“千村千团”扶持计划,重点培养社区(村)特色骨干文艺队伍,带领群众经常组织文化活动。
(四)实现非遗传承与公共文化结合,让百姓“乐”起来。
1以“传承基地”促进非遗活态化传承。以文化馆、文化站为依托,建立完善市、县、乡、村、户五级非遗传承体系。广泛开展面向普通百姓的非遗展演、推广、讲座等活动,促进非遗活态化传承。重点支持以土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保护与发展。
2以非遗“三进”推动非遗社会化传承。推动非遗进景区,实现非遗与旅游相结合。推动非遗进校园,中小学校编写一批乡土文化教材,纳入课堂教学。推动非遗进社区,促进非遗与社区文化相结合。
3促进非遗文化产品生产。各文艺院团吸纳非遗传承人参与节目创排,开展送戏下乡活动,使非遗项目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鼓励将非遗传统技艺与文化产品制造相结合,推动非遗产品开发,形成一批富有特色的非遗产品,满足市场对非遗文化产品的需求。
(五)打造城市文化名片,让文化品牌“亮”起来。
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健全终身学习网络,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学习平台建设,加强数字出版物等新媒体读书平台建设,打造“宜学之城”。办好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及中国屈原诗歌奖,广泛开展群众性诗歌活动,打造“中国诗歌之城”。办好长江钢琴音乐节,进一步推动“钢琴进社区”,广泛开展面向市民的钢琴知识普及与培训,促进钢琴音乐文化在宜昌的推广传播,打造“中国钢琴之城”。
六、制度设计研究
在省文化厅的统筹指导下,参与文化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工作。结合示范区创建实践,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共性问题,围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开展宜昌公共文化服务五级网络体系建设、文化惠民与群众文化需求对接机制、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及政策、宜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公共文化结合机制等四个方面的课题研究,形成一批理论研究成果,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研究出台一批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群众文化活动组织与管理、文化队伍建设与管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服务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
七、创建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宜昌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文化的副市长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组、制度设计研究组和创建项目督导组,负责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部门根据本《规划》内容,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创建工作实效。
(二)资金保障。市财政分年度安排示范区创建工作专项资金,保障必要创建经费和制度设计课题研究经费。各县市区财政安排相应经费用于创建工作。
(三)制度保障。建立创建工作督导机制,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及时制定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创建工作考核机制,《规划》期末,市政府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典型。
附件:宜昌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任务清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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