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颁布单位: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71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意义

标准化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十一五”以来,我市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标准化总体水平还不高,标准在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还不明显。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是解决产品标准水平低、企业标准意识差、品牌技术含量少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护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快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贯彻落实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基本建立健全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标准化战略在各行业得到深入实施,力争主导产业标准质量全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90%以上的主要工业产品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创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3个以上,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年均不少于10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达到30家以上;建设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0个以上,农产品基本实现按国家无公害标准组织生产,出口农产品全面达到出口国标准;建立3至5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重点服务行业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全市标准制定专业人员和标准化专家达到1000人以上。标准化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起到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各级政府要加强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大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

2.市场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密切标准化与市场的联系,为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提供技术支撑。

3.企业为主。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通过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国际接轨。加快采用国际标准步伐,有效应对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挑战,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推动我市优势龙头企业申请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为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积累经验和培养人才,形成龙头企业积极跟踪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机制,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坚持技术研发与技术标准研制相结合,以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开发与应用为重点,大力推进科研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标准。加强创新技术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将我市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优势产品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条件的争取成为国际标准。

(二)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出口基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名牌企业率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集聚效应显著的产业区域,鼓励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建立采用标准化联盟,引导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消化吸收再创新、技术改造等方式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三)引导和推动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生产经营者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培训和服务,引导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增强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水平。积极推动产品生产者制定严于推荐性标准的产品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按照《企业标准体系(GB/T15496)》、《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0)》等系列国家标准,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

(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研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主体和带动作用,完善农业标准化协调机制建设,推动市、县两级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基地建设。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积极实施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和“良好农业规范(GAP)”,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积极推动全市名优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

(五)有效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在服务业开展标准化服务活动,创建标准化服务试点或示范单位。在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现代物流、旅游、政务服务、社区服务、信息服务等领域,大力推广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实施一批标准化示范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规范发展服务业。

(六)加快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加快推广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技术标准。以煤炭、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抓好能耗、水耗、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额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建设,使其成为行政决策、资源监管、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工程立项评估、重大项目引进、企业用能行为等的重要技术依据。

(七)完善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对我市相关产业有较大影响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大对农业等产业的技术援助,指导和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增强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

(八)建立健全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充实和完善标准文本资料库和技术标准数据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共建共享的良性运行机制。加快培育发展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各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标准化专家队伍,发挥行业协会和科研、检测检验、认证、咨询等机构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为社会提供标准化技术推广服务。

(九)强化对标准实施的监督。严格按标准实施市场准入,强化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产品的标准监管,建立健全企业标准是否符合法律、强制性标准、市场准入要求的审查制度,保证市场准入产品的质量。加强源头治理,依法督促企业按照所执行的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完善标准实施跟踪制度,加强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监督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总体部署和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具体措施。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组织领导,把标准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二)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重视标准化人才资源开发,完善标准化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开展标准化继续教育,加大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探索和建立在标准制修订、标准化体系建设、标准化审查等领域的标准化从业人员资质制度,提高标准化工作队伍整体素质。重点培养一批掌握国际标准化规则、熟悉专业技术、能够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的标准化专业人才。

(三)加大标准化经费投入。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标准化工作,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对制订完成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制订完成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制订完成省级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由同级财政给予奖励。各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安排必要的标准化工作经费,用于本地标准化战略推进工作。

(四)广泛开展标准化宣传。积极组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0·14”世界标准日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标准化知识,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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