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中心城区加油站布局规划(2010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中心城区加油站布局规划(2010-2030)的批复 颁布单位: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0-12-2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郴政函〔2010〕224号关于郴州市中心城区加油站布局规划(2010-2030)的批复 市规划局: 报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中心城区加油站布局规划(2010-2030)的批复
| 颁布单位: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1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郴政函〔2010〕224号关于郴州市中心城区加油站布局规划(2010-2030)的批复
市规划局:
报来《关于审批郴州市中心城区加油站布局规划(2010-2030)请示》(郴规〔2010〕7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郴州市中心城区加油站布局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布局规划》)。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布局规划》是指导市中心城区各项加油站工程建设的依据,市中心城区所有加油站建设必须执行《布局规划》,其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应符合《布局规划》要求。
二、《布局规划》的实施应遵循与城市建设同步的原则,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在《郴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的指导下,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加油站销售网络体系。
三、切实加强市中心城区加油站的规范化建设,加油站建设必须符合消防、气象、环保、安全生产等各项要求,与周边建(构)筑物以及设施间距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进行控制,确保加油站安全。
四、认真清理市中心城区现有加油站。对《布局规划》明确须搬迁的加油站,要制定工作计划,责成业主单位2年内搬迁至规划新选址的位置;对规划保留的加油站,要按规划要求改造升级,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对不符合安全及建设规划要求、经营不善的加油站,依法予以关停,经整改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经营;对不符合《布局规划》、违法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依法立即强行关闭拆除。
五、要切实加强《布局规划》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各项规划要求落到实处。《布局规划》中关于加油站布点等规划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调整的,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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