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民办教育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通告

颁布单位: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文号:潭政通〔2012〕6号
颁布日期:2012-10-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民办教育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通告

为营造良好的民办教育办学环境,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清理整顿全市民办教育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办学。

二、民办学校不得超越许可证批准范围办学,不得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不得擅自改变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

三、未经审批机关备案,民办学校不得发布招生简章或广告。

四、违反上述规定者,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举报电话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举报电话

湘潭市教育局52322204湘潭县教育局57882086

湘乡市教育局56775929韶山市教育局55690150

雨湖区教育局58256574岳塘区教育局55568373

九华经开区文教卫局52323710昭山示范区文教卫局58391823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时入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