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白政办发〔2015〕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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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新区办,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已经向社会公布。为切实加强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监督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职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行使权力,确保按“单”用权,按“图”行权。不得在公开的清单之外行使职权,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行使职权。坚决杜绝随意新设、私设、暗设职权等现象发生。
二、在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各部门要在市政府公布权力清单后,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同步公开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企业、群众查阅咨询和申办事项,防止权力运行不透明、服务对象不满意等问题的发生,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审批类职权全部集中办理
继续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将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许可和其他适合统一管理的审批类行政职权全部纳入政务大厅管理,做到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实行“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按照公布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加强运行监管,提高审批效率。
四、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管理制度
行政权力的实施部门是权力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研究制定权力运行制约措施,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明确权力运行各环节的责任人、办理时限及相关要求,强化重要环节监督管理,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要研究制定本部门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管理的意见,健全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
五、强化对权力清单的动态管理
根据国家对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整以及部门职能的变化情况,各有关部门需要对行政职权进行调整更新的,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审改办,由市政府审改办会同市法制办把关后报市政府审定。同时,市政府审改办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对公布的权力清单进行调整公布,确保权力清单实时准确,真正实现动态管理。
六、加强对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管
要加强对权力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通过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发挥数字媒体作用,利用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构建群众广泛参与、运行高效便捷的权力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编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权力清单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认真清查权力清单具体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不按“单”用权、不按“图”行权的部门进行问责并及时纠正,真正将权力关进清单的“笼子”,对政府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正行使权力,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形成权力合法、程序规范、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真正把市委、市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权力清单的决策部署以及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白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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