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对双支持活动中双达标非公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关于印发对双支持活动中双达标非公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 文号:淮政发〔2010〕2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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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1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对双支持活动中双达标非公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
淮政发〔2010〕2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对“双支持”活动中“双达标”非公企业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对“双支持”活动中“双达标”非公企业扶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非公企业开展“企业主支持党建工作、党组织支持企业发展”活动的意见》精神,促进非公企业加快党组织建设,提升企业发展水平,形成党组织建设与企业成长协调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现制定对党建工作和企业发展双达标非公企业(以下简称“双达标”企业)十条扶持政策:
一、加大发展奖励力度。从2011年度开始,加大对“双达标”企业中新进列统企业、规模迅速扩大企业和贡献大幅增加企业的奖励。新进列统企业每户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1万元;开票销售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和5亿元以上且年均增幅超过苏北平均水平的企业,由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奖金由同级财政负责兑现。
二、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市、县(区)扶持企业发展的各类项目资金30%以上要用于促进“双达标”企业发展。对符合国家、省申报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科技进步等项目,要优先帮助“双达标”企业申报,并积极做好落实工作。
三、加强融资担保支持。在中小企业BCG专业融资市场,每年组织10期以上“双达标”企业专场融资活动。其他融资活动也要优先安排“双达标”企业参加。银行对“双达标”企业贷款利率在风险定价的基础上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国有担保公司要优先为“双达标”企业贷款担保,收费最高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25%,其他担保机构不得超过50%。
四、加快提升创新能力。鼓励和引导“双达标”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技术服务平台。建成市级以上技术中心或技术服务平台的“双达标”企业,由市财政给予补贴。支持、鼓励“双达标”企业转化专利新产品,对使用专利技术扩大生产规模,当年实现专利产品销售额达500万以上的给予补贴。
五、加快提升装备水平。对“双达标”企业当年实施的装备更新项目,只要符合产业发展重点和相关条件的,以设备补助或贷款贴息的方式给予支持。及时发布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投资信息等,鼓励和引导非公企业投资行为。
六、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引导“双达标”企业加快品牌创建,对新获得的品牌产品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以及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的“双达标”企业,按市政府淮政发〔2008〕12号文件精神兑现奖励。
七、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举办全市工业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我市非公企业参加数占参展企业总数50%以上的,由市财政对主办单位给予补贴。对开展电子商务,当年实现网上销售额达30万元以上的“双达标”企业,由市财政给予补贴。优先安排达标企业参加跨国采购会、江苏产品万里行、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省民营企业高科技洽谈会等国内外重要展览展示会和各类合作交流活动,对相关费用给予减免或补贴。
八、加快提升业主素质。每年组织100名优秀“双达标”企业负责人到清华、北大等高等学府深造,并对学费给予补贴。每年组织500名以上非公企业主参加经济发展论坛、大讲堂等活动,帮助他们更新知识,转变观念。每年组织100名以上非公企业主到发达地区进行考察、交流活动,开拓眼界,解放思想,加强合作交流。优先推荐“双达标”企业和业主参加各类评选创优活动。
九、加快改善企业管理。用3年时间对“双达标”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轮训。优先推荐“双达标”企业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支持“双达标”企业参加质量管理、环境保护和产品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对通过认证的给予补贴。支持、引导“双达标”企业开发、使用ERP管理集成系统,对成功开发、使用ERP的企业给予补贴。
十、加大综合服务力度。市、县(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一中心、八平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优先为“双达标”企业开展创业辅导、融资担保、人才培训、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市场开拓、法律维权等服务。
本扶持政策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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