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全面提升新市镇规划设计水平行动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宁政办发(2012)174号
颁布日期:2012-1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规划局全面提升新市镇规划设计水平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规划局拟定的《全面提升新市镇规划设计水平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26日

全面提升新市镇规划设计水平行动方案

(市规划局2012年12月)

为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增强新市镇功能,提升新市镇品质,彰显地方特色,加快建设“都市美丽乡村、农村幸福家园”,特制定全面提升新市镇规划设计水平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村发展为目标,紧紧抓住城乡统筹发展各类要素,高标准规划,不断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和产业发展水平。通过城市设计,充分挖掘农村地区特色资源,强化农村地区特色空间环境塑造,努力构建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社会文明的乡村风貌。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统筹协调。优化产业和城镇空间结构,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满足人的基本需求和认知、审美需求,营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

(二)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充分认识城镇及周边地区的资源凛赋,尊重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体现地方特色和文化特色。

(三)科学规划、集约发展。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经济可行性评估和预测,节约集约利用资源,集聚发展。

(四)健全机制、协调推进。坚持以块为主,建立市、区县、镇街(园区)三级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合力。建立督查考核机制,保障城市设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目标要求

新市镇建设要坚持“先做城市设计,后做项目设计”。至2013年底全面完成全市新市镇城市设计工作和规划成果布展工作。通过城市设计,致力于营造“精致、雅致、宜居、乐居”的新市镇,实现新市镇功能和环境品质的双提升。

四、重点工作

全市53个涉农镇街中有32个涉农镇街单独设立了新市镇,需单独开展新市镇城市设计和规划成果展示工作;其他的涉农镇街应按照该地区城市规划编制单元开展城市设计和规划成果展示工作。

(一)优化提升新市镇功能结构和用地布局。开展涉农镇街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依据上位规划,充分研究新市镇范围内的各类发展条件,从提高整体环境品质、保持发展活力、促进社会和谐、塑造空间特色的角度出发,进行功能安排和用地布局。

(二)优化提升新市镇城镇空间形态。深度挖掘和利用新市镇及周边地区范围内的自然山水、开放空间等特色景观资源,注重个性化的城镇空间和形态营造,合理构建区域生态空间、公共开放空间、景观特色空间等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建立高品质、有特色新市镇整体空间发展架构,塑造良好的城镇空间形态。

(三)优化提升新市镇建筑和环境风貌。整体研究新市镇的建筑特色和环境风貌特色,注重整体空间秩序、传承地域建筑文化;注重人的感知和体验,创造具有宜人尺度的优雅场所环境;妥善利用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及其他重大建设工程,形成城镇形象的集中展示区,激发城镇活力。

(四)制定新市镇城市设计导则。城市设计导则是新市镇城市设计成果的重要组成内容,应将其作为新市镇建设和建筑设计需要满足的基本原则,并应根据城市设计成果调整完善新市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相关内容,进一步优化明确近期建设地区的建设规模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

(五)开展新市镇规划成果展示工作。各涉农镇街要建设单独的规划成果展示场所,制作包含镇域范围内的重点建设地区和近期重大建设项目的展示模型与相关公示材料的图片展板,提高规划成果的直观性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加强社会和公众监督,强化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五、时间安排

(一)竹镇镇等11个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街在2013年年初完成新市镇城市设计工作,2013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建设展示场所建设和布展工作。

(二)其他单独设立了新市镇的涉农镇街在2013年底前完成新市镇城市设计工作和规划展示场所建设及布展工作。

(三)没有单独设立新市镇的涉农镇街应按照该地区城市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开展城市设计和规划成果展示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统筹办、市规划局牵头组织开展新市镇城市设计的规划编制计划、规划成果展示工作计划的制定、目标任务分解、协调指导和评比考核工作。市统筹办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区县政府为责任主体,相关镇街为实施主体,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计划并切实推进。

(二)加强工作指导。坚持以“服务城乡发展”为宗旨,市、区(县)规划管理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规划师乡村行”活动,建立政府部门、专业设计部门、建设实施部门与公众之间的互动机制,针对城市设计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开展专题研讨,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性规划设计水平。

(三)加强经费保障。设立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市、区(县)、涉农镇街(园区)按照4∶3∶3的比例对新市镇城市设计和规划成果展示进行补助,市级补助经费实行以奖代补。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区(县)要把提升新市镇规划设计水平作为涉农镇街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签订目标责任状,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市镇规划设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附件:新市镇城市设计与规划成果展示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下载:新市镇城市设计与规划成果展示工作责任分工表

http://zfxxgk.nj.gov.cn/upload/AA000/89ae3385d7db4541b656c83afef99e41/File/fujian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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