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3〕12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无锡市民生幸福“六大体系”
监测统计实施办法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全面推进“八项工程”,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民生幸福工程在无锡发展实践中落到实处,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指标体系
依据江苏省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指标体系,设立无锡市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包含6大类、41个指标和幸福感满意度,共42个具体指标。
(一)终身教育体系。设置包括学前、小学、中学、大学、老年人学习等方面5个监测指标。
(二)就业服务体系。设置包括就业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7个监测指标。
(三)社会保障体系。设置了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及增长机制、社会保险统筹、人民生活基本保障、困难群体救助等方面9个监测指标。
(四)基本医疗卫生体系。设置了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等方面7个监测指标。
(五)住房保障体系。设置了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等7个监测指标。
(六)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指标。设置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水平、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等方面的6个监测指标。
(七)幸福感满意度。由随机抽样电话调查老百姓对民生幸福工程建设的切身感受情况。
指标体系将根据省修订情况及时修订。
二、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的具体方法
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范围为全市。每年4月30日(2012年数据为今年5月15日)前各部门将上年度数据报送市统计局,市统计局负责汇总后,以统计数据报告和文字分析报告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上报江苏省统计局。
三、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的工作体系
(一)成立组织机构。按照省实施办法中提出的“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建立相应机制,加强对监测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成立无锡市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协调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卫生局、市住保房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涉及指标推进和数据报送部门为成员单位。市监测统计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承担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工作。
(二)部门职责。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工作由市统计局扎口负责,各条线指标由对应部门负责报送市统计局汇总,由市统计局建立统计报表制度,明确各部门数据报送任务和职责。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推进工作由市发改委扎口负责,并分别设置各项体系的牵头推进部门,其中终身教育体系牵头单位为教育局,就业服务体系牵头单位为人社局,社会保障体系牵头单位为人社局,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牵头单位为卫生局,住房保障体系牵头单位为住保房管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牵头单位为民政局。各条线指标所涉及的工作推进由各对应部门负责。
具体分工如下:
1.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做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等指标推进工作。
2.市教育局:负责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等指标推进和统计工作,会同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做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等指标推进工作。
3.市民政局:负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幅度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之比、医疗救助比例、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城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农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虚拟养老院(含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参加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比例等指标推进和统计工作。
4.市人社局:负责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培训城乡劳动者人数、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失业保险覆盖率、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率等指标推进和统计工作。会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做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等指标推进工作。
5.市住保房管局:负责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率、各类棚户和危旧房片区改造覆盖率、新增保障性住房完成率、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完成率、新增经济适用住房完成率等指标推进和统计工作。
6.市卫生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率、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农村饮水水质卫生合格率等指标推进和统计工作,配合市人社局做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等指标推进和统计工作。
(三)考核任务。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工作涉及到无锡市在全省的发展位次,市监测统计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部门推进情况和数据报送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抓紧建立统计制度方法,完善监测考核体系,加强与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切实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性,确保监测数据在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一致性,确保我市民生幸福“六大体系”建设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本办法由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指标体系
2.无锡市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统计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一、终身教育体系
学前3年教育毛入园率
%
9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参加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比例
%
二、就业服务体系
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年终就业率
%
初次就业率
%
新增城镇就业人数
万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
%
培训城乡劳动者人数
万人
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
三、社会保障体系
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失业保险覆盖率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率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率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占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幅度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之比
%
四、基本医疗卫生体系
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张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人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农村饮水水质卫生合格率
%
医疗救助比例
%
五、住房保障体系
全省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
套
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率
%
各类棚户和危旧房片区改造覆盖率
%
新增保障性住房完成率
%
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完成率
%
新增经济适用住房完成率
%
六、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
%
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
张
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
%
城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农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虚拟养老院(含居家呼叫服务系统)
%
幸福感满意度
%
附件2:
无锡市民生幸福“六大体系”监测
统计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钦
副组长:钮素芬
成员:高敏陆卫东刘玲丁旭初谢寿坤
周立军张明康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由市统计局、市发改委承担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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