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政府文号:盐政发〔2015〕66号
颁布日期:2015-04-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市政府对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55个部门单位共上报行政权力事项6539项,经审核清理,保留1727项,取消、转移、下放、整合或者实行备案管理的4812项,并形成了《盐城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权力运行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正确行使行政权力,没有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对列为常用权力的行政权力,各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能,规范行使权力;对列为取消、转移、下放等项目的权力事项,各部门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好相关业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

二、实行动态管理

未经市政府审查确认并向社会公布,任何部门不得设定新的行政权力事项,确需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须严格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对行政权力清单明确的权力事项,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须按照程序报市编办和市法制办备案。

三、强化监督制约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本地、本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切实可行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要强化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监管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问责。

盐城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3日

盐城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1.zip

盐城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zip

盐城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3.zip

盐城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4.zip

盐城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5.zip

盐城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6.zip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按时入驻市政府政务大厅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