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依法编制并按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为认真做好我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回顾和总结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认真编制本县(市、区)、本部门、单位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分析到位。同时,认真填写《景德镇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汇总并核实相关数据。
二、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于2月9日前将本县(市、区)、本部门、单位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附《景德镇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并在3月31日前将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为规范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应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二级子栏目,公开年度报告。
三、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认真汇总本县(市、区)、本部门、单位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情况,于4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审核备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汇总的主要内容:一是在3月31日前本地公开年度报告的单位数量、公开方式;二是截至3月31日,未公开年度报告的单位名称。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将本单位年度报告公布时间和方式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卢文洪,电话:8382207。
附件:景德镇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相关附件:景德镇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http://www.jdz.gov.cn/fgwj/qtygwj/201202/t20120223_1279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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