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除鄱阳湖违法围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除鄱阳湖违法围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4〕94号

沿鄱阳湖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清除鄱阳湖违法围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10日

关于鄱阳湖违法围湖清除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护鄱阳湖湖区生态环境,规范河湖正常管理秩序,保障河湖行洪、蓄洪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鄱阳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围湖行为的紧急通知》(赣府厅明〔2014〕14号)和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省水利厅《关于尽快对鄱阳湖违法围湖进行清除的通知》(赣汛〔2014〕28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6个沿鄱阳湖县(市、区),重点在星子、都昌、共青城3个县(市)开展鄱阳湖违法围湖清除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属地监管、正面宣传、惩除并举”的原则,以查处违法围建为突破口,以联合执法清除为手段,以维护河湖健康为目的,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涉湖行为,全面遏制违法围湖的多发势头,着力构建依法治湖管湖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鄱阳湖违法围湖清除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赵伟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叶树国、市水利局局长江少文、市综治办主任张松生为副组长,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以及都昌、湖口、星子、共青城、永修县、庐山区6个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鄱阳湖违法围湖清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违法围湖清除工作的日常事务,由陈爱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6月10日前)。各相关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鄱阳湖违法围湖清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协调会,布置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

(二)调查摸底制定方案(6月10日至6月30日)。各相关县(市、区)要在4、5月份调查摸底、重复甄别成果的基础上,再详摸细查,不遗漏一起,不错过一处;对已整改的,要检查是否整改到位,做到每个违法围湖点数据的客观、准确、全面。根据调查摸底结果,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具体的清除工作实施方案。

(三)正面宣传调解清除(6月30日至7月10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采取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横幅标语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开展违法围湖清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各级领导、部门以及社会对违法围湖清除工作的认识,营造一个具有强大宣传攻势和公众监督力度的氛围。同时,张贴清除通告,与违法围湖人员挨个接触,讲清法理,说透利害,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监督其自行拆除清理违法围湖。

(四)依法追究强制清除(7月10日至7月30日)。对思想

工作做不通,法情法理听不进,拒不自行清除的,送达处罚通知

书,采取强制清除措施。

(五)督查落实总结工作(8月1日至8月10日)。省防总、省水利厅将对我市沿鄱阳湖县(市、区)清除违法围湖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各相关县(市、区)要在时间范围内做好总结和汇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清除违法围湖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保证清除违法围湖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及时研究和处理清除违法围湖工作中出现的各项矛盾问题。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在清除违法围湖行动中,相关职能部门要统一行动,服从指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互通信息,互相协助,全面做好工作;对违法围湖较严重的乡镇,要采取有力举措,突破重点难点;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多层面、多角度地报道维护湖泊正常管理的相关法规和具体工作,把清除违法围湖工作置于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

(三)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积极做好违法围湖单位、个人的思想工作,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要配合做好强制清除工作,对鼓动、组织、参与暴力抗法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前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预案,妥善处理信访案件,防止矛盾激化,确保清除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在清除工作中,凡不作为、不

配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对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处理。对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参与或支持、包庇、纵容违法围湖的,给予严肃处理。

(五)及时报送文件信息。按时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报送材料和工作信息。各相关县(市、区)必须将鄱阳湖违法围湖清除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实施方案及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15日、6月25日和8月10日前报至市鄱阳湖违法围湖清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梁秋群,联系电话:0792-856241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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