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文号:洪府发〔2015〕46号
颁布日期:2015-10-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赣府发〔2015〕44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此次省政府决定下放的7项行政权力事项,我市市本级承接5项,县(区)承接2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创优发展环境。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省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http://xxgk.nc.gov.cn/fgwj/qtygwj/201510/t20151029_738125.htm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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