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萍乡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萍乡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4-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萍乡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萍乡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方案
为加快我市数字电视产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府厅字〔2008〕177号文《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按照“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原则,制定我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方案。
目标任务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办法,从2011年至2013年,基本实现广电网络公司在萍乡所覆盖用户的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到2015年全市全面停止播出模拟信号电视节目。
实施步骤
有线电视数字化的关键是整体转换,即把有线电视模拟系统转换为数字系统,通过机顶盒直接将数字电视信号传送给用户,此工作分三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试点。2011年4月份开始,在萍乡市区选择2-3个小区约1000户左右用户,进行有线电视整体转换试点工作,同时利用媒体宣传推介,使广大用户与群众了解数字电视、认可数字电视。
第二阶段:从2011年4月份至12月,完成萍乡市区(含安源新区、开发区)约八万户左右用户整体转换工作。在整体转换之前,将先期对网络进行升级改造,即将网络带宽由550MHZ升级为860MHZ,单向传输变为双向传输。
第三阶段:从2012年1月至12月,基本完成市网络所覆盖的安源区各乡镇、原萍钢有线电视网络用户以及赤山、彭高、福田三个乡镇用户的整体转换工作。芦溪、上栗、莲花、湘东四个县区的用户整体转换工作,均由当地的广电网络县级分公司同步实施完成,同期亦将进行网络升级改造。
实施办法
1.实行整体转换,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通过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建设数据业务和信息节目平台,使有线电视网具备信息交换和互联网接入功能,使家家户户电视机成为集公共传播、文化娱乐、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最普及、最便捷的信息工具和信息载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各种专业化、个性化的广播电视节目和各种商务、政务、生活资讯等信息服务,加快全市信息化进程。
2.统一规划建设,实现全程全网。江西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萍乡市分公司(以下简称萍乡广电网络分公司)是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的实施主体,目前省广电网络已搭建全省统一技术规范的广播电视信息节目平台、传输平台、监管服务平台,并将统一进行有线数字电视运营管理。要坚决贯彻落实《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对厂矿院校、铁路等广电系统外的有线电视网络实行整合联网,以便统一进行数字化整体转换,统一搭建广电增值业务和信息数据传送平台,实现全程全网,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传输。
3.丰富节目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实现有线电视数字化后,一要使传输数字电视节目增至50-60套,同时推出若干套数字广播频道,为付费电视用户提供30-50套付费节目和若干套互动点播节目;二要大力开发公共信息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丰富的电子政务、文化教育等信息服务;三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大量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从而极大地满足群众需求。
4.实行政策支持,分类调整收视费标准。有线电视数字化是一项高投入的社会工程。广电网络公司在统一运作数字化整体转换过程中,采取统一向用户配送机顶盒、增加节目数量和服务项目、完善服务质量、适度提高资费等做法来推进和实现整体转换。
对向用户提供50套以上基本数字电视节目及信息服务时,适时调整提高收视维护费,主要用于分期支付购买数字机顶盒和网络改造,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制订的标准执行。其它个性化、专业化特殊服务的项目,如数字付费频道、互动点播、商务娱乐等,由用户自主选择,付费收看。
对老红军及其遗孀、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凭本人《有线用户证》及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给予优惠资费政策,保证他们也能享受到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对暂不接收数字电视的用户,在国家停止播出模拟电视节目前,保留4-6套模拟节目(含中央、省、市一套)供用户免费收看,每月每户收取少量的网络维护费。
5.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发展。有线电视数字化,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惠及千家万户。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的重要意义,介绍当今国内外有线数字电视发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正确引导和帮助广大有线电视用户转变消费观念,使有线电视数字化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四、组织领导
为推动全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路管理局、市广电发展中心、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源区政府、市新城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广电发展中心(另行文印发)。各级要尽快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大力支持。市发改委要适时调整有线数字电视服务收费标准。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产业部门要把数字电视发展纳入全市信息化建设和整体发展规划,重视和支持数字电视发展。建设、规划以及城管部门要对广播电视光缆地下管道建设按规定减免规划费、市政配套费、补偿费等,并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具备直接开通数字电视的条件。公路部门要对广播电视光缆线路工程按规定减免规划费、补偿费。广电部门和“610”办公室要制定有效管理办法,确保数字电视信号统一传送、安全传输。安源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新城区管委会要强化举措,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及相关规费减免等工作。各乡(镇、街)及各管理处要大力支持、协助有线电视数字化线路建设,各社区(居委会)要积极做好居民宣传的解释工作以及整体转换现场的配合工作。
萍乡广电网络分公司具体负责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的实施,要定期向省、市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