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新余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目录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4
二、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4
㈠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4
㈡“十二五”期间面临的机遇与挑战..7
三、“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9
㈠指导思想..9
㈡总体目标..10
四、主要任务…2
㈠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减少事故隐患..2
㈡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2
㈢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
㈣重视职业危害监管与防治,创造安全健康作业环境..2
㈤积极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应急保障水平..2
㈥推进“科技兴安”,提升技术支撑能力..2
㈦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察执法能力..2
㈧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
㈨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与安全意识..2
五、重点工程…2
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工程..2
㈡高危行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程..2
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18
㈣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2
六、保障措施…2
㈠科学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
㈡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2
㈢严格市场准入..2
㈣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秩序..2
㈤强化人才队伍建设..2
㈥严格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2
㈦改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2
七、规划实施与考核…2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做好“十二五”期间新余市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江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余府发〔2011〕3号),制定本规划。
二、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㈠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保障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十一五”期间,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突出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技术支撑、信息网络、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方面都取得积极进展,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一是安全生产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与2005年相比,2010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80%(详见表一)。
年度
生产总值(亿元)
死亡人数(人)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2005年
177
60
0.339
2010年
605
41
0.068
表一:2005年与2010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对比图
二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与2005年相比,2010年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3%和32%(详见表二)。
年度
事故总量(起数)
死亡人数(人)
2005年
94
60
2010年
82
41
表二:2005年与2010年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对比图
三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与2005年相比,2010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和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水上交通24年未发生一起死亡事故。
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市安全生产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事故总量依然较大。“十一五”时期,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129.8起,死亡52.2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18.4起,死亡34人,约占各类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91.2%、65.1%;工矿商贸企业平均每年发生事故10.8起,死亡17.4人,约占各类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9.3%、33.3%(详见表三)。
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事故也时有发生。
类别
年度
非煤矿山
煤矿
工商贸
道路交通
农业机械
合计
起
数
死
亡
人
数
起数
死亡人数
起数
死
亡
人
数
起数
死
亡
人
数
起数
死
亡
人
数
起
数
死
亡
人
数
2006年
1
1
1
7
9
9
193
40
0
0
204
57
2007年
2
2
0
0
11
16
103
39
1
2
117
59
2008年
1
1
1
1
7
9
113
33
2
2
124
46
2009年
3
4
3
5
10
17
106
32
0
0
122
58
2010年
2
3
1
12
2
0
77
26
0
0
82
41
小计
9
11
6
25
39
51
592
170
3
4
649
261
年平均
1.8
2.2
1.2
5.0
7.8
10.2
118.4
34
0.6
0.8
129.8
52.2
表三:2006年-2010年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统计表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欠账严重,尤其是一些老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等方面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此外,全市重大危险源数量多、分布广,安全风险大,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动态监控管理体系,一些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事故隐患尚未得到彻底有效治理。
三是安全监管监察及应急救援能力亟待加强。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执法队伍建设缓慢,尤其是基层安全监管监察力量薄弱;监管监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和装备配备不足,安全生产技术支撑能力欠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部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弱化,存在组织不健全、监管监察手段落后等问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缺乏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导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部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尚不完善,未能形成合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健全,没有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装备不能满足需要,应急管理意识较淡薄,应对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有待加强。
㈡“十二五”期间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市积极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努力建成赣西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攻坚时期。在此背景下,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一是安全生产工作氛围进一步浓厚。市委、市政府重视安全生产的力度和强度越来越大,全社会关注安全的程度越来越高,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坚持科学发展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是城市化、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随着我市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供了保证。同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有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淘汰落后生产力,从而从源头上解决部分安全生产问题,从总体上提升安全生产和安全发展水平。
三是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较好基础。同时,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将有较大提高,生活质量将进一步改善,民众的生命、健康价值观将发生较大转变,使得大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影响面更广,影响程度更深。
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与市场化的快速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一是经济快速发展与安全生产现状之间的矛盾突出。随着我市积极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科技城、努力建成赣西区域中心城市这一目标的确定,经济总量迅速增大,大批新项目开工建设;然而我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依然偏大,较大事故依然频发,职业危害还不同程度存在,时刻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就迫切要求在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完善职业健康环境、促进安全发展上,付出更多的努力。
二是职业危害范围扩大。随着职业危害形势的严峻和社会的高度关注,职业健康将成为今后安监工作的重点;同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危害风险和职业病不断出现,防治工作面临新的课题。然而,我市安监机构面临基础设施装备配备不足,相应的技术支撑手段和现场执法能力欠缺,执法人员不足且专业化水平不高的困境。
三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性有待加强。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但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部分部门职责界定不清,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顺,权责不对等,导致不能有效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四是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范围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对象不断增多,要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及其保障能力与之同步快速发展。同时,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权益意识不断增强,对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效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的要求不断增强,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要求不断提高。
三、“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㈠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的建设,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基固本,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减少职业危害,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推动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㈡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公众安全素质进一步增强,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防范,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好转态势。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指标
总体指标
1.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年均下降8.5%
2.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以上,年均下降5.8%
3.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年均下降6.4%
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2%以上,年均下降7.4%
分项指标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2.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3.金属与非金属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以上
4.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5.建筑施工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6.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下降到0.38人/万台
7.冶金机械等8个工贸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8.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8.1%以上
9.火灾10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045以内
10.杜绝较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
11.杜绝较大以上农业机械事故
12.杜绝较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
13.职业危害申报率80%以上
四、主要任务
㈠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减少事故隐患
1.煤矿:大力推进煤矿整合、兼并,及时关闭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减少煤矿数量,提高煤炭工业产业集中度和机械化水平。“十二五”期间,将现有50家煤矿整合成10家年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的煤炭生产企业,构建安全高效的煤炭产业体系。深化瓦斯综合治理,加强对瓦斯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的检查,确保预测预警作用的发挥,落实区域性防突措施,抓好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防治。加强水害防治,改进顶板支护方式,按期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增强煤矿防灾能力。
2.非煤矿山:制定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政策,建立小矿山正常退出机制。整合资源,推动非煤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生产,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到2015年,我市非煤矿山企业规模化水平力争有大的提高,金属矿山力争控制在25家以内,非金属矿山力争控制在50家以内。强化尾矿库专项整治,加强非煤矿山采空区隐患治理和水害防治工作。实施地下开采矿山、露天矿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防范透水、中毒窒息、冒顶片帮、坍塌和跑车坠罐等事故。落实技术管理制度,对矿山基本生产系统定期开展安全可靠性评估,对矿山在用的关键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实行地下矿山企业重要安全事项备案制度,按期完成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基本情况及重大隐患数据库。
3.危险化学品:积极开展化工园区或集中区域建设,全面实行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制度,实现化工园区合理布局;清理、整顿位于沿江(沿河)、饮用水源保护区、人口密集区的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以及不在化工园区的化工企业和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化工企业,逐步实施搬迁、转产或关闭;积极推动集存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指导并实施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改造;落实化学品危险性登记制度和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4.烟花爆竹:杜绝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加工,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布设,建立完善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场所电子监控管理和配送车辆GPS定位管理系统。加大对非法经营单位的查处力度,禁止销售使用氯酸钾烟花爆竹,加大对销售含国家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经营、运输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5.道路交通:以遏制营运车辆事故高发态势为重点,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战略。完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提高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运营安全准入条件。完善机动车、船舶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加强交通流量大,交通事故多发及长上坡、长下坡、急转弯等危险路段,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道口的安全监管工作;以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和净化农村道路通行环境为突破口,全面扭转农村道路和国省道涉农路段的交通事故多发局面;加大校车安全监管力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严格校车使用许可,加强对校车车辆、驾驶员及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的安全管理,规范校车通行、乘车安全,保障乘车幼儿、学生的人身安全。
6.建筑: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信息化网络平台,推广应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用软件”;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节点的安全监管;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实施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整治行动。
7.冶金、有色、建材、电力等行业:实施冶金、有色、建材、电力等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冶金煤气回收使用、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硬件管理,实现生产工序标准化、安保设施标准化、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危险部位监管标准化,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化、规范化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电力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坚持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
8.消防、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改建扩建工程、工业用房集中区域及合用场所火灾隐患,实施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四个能力”(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建设及验收标准;实施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加装拖拉机制动贮气泵及管路装置等安全技术措施改造;推进重点水域渔船避风港建设,建设渔船安全生产应急救护基地,配备和更新救援设备,强化渔船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重点做好渔船及船用产品检测能力建设,做好渔船标准化船型设计、推广、渔船救生、消防设备配备以及渔业政策性互保工作。
㈡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将安全生产管理所需人才、资金、装备重点向基层倾斜,加大基层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参与安全生产的各级各类人员进行长期化、专业化、制度化培训,提升基层安全执法和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重视安全生产理论和管理方法研究。加强事故信息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县乡两级监管机构和以社区、村组为基础的监控网络;推动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向社区和工业集中区纵深发展。
㈢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动项目管理部门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核准制度;将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标志制度拓展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建立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安全准入制度;建立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安全准入制度;制定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发展规划及其产业政策。
2.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与装备。定期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强制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3.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和装备。到2013年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要全部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2012年底以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全部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4.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全面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建立隐患分级监管制度,重大隐患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推行隐患登记、销号和查询管理。
5.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指导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指导管理职责,充实安全生产机构、人员和必要的保障条件,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发展安全产业,构筑本质安全型工业体系。
㈣重视职业危害监管与防治,创造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各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健全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控制,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与康复工作。严格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并建立职业危害举报制度,加大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广泛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防范意识。
㈤积极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建立应急救援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部门职责。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各应急指挥中心、矿山救护队等部门的协调,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网络。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机制建设。
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企业等行业的特点及分布情况,依托现有的消防部门、矿山救护部门、新钢、赛维等企业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整合资源,补充装备和人员,建立本地区的骨干救援队伍,提高区域救援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抓紧编制、修订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行业、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并对各高危行业的预案进行评审、备案。
㈥推进“科技兴安”,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突出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研究科技立项和经费保障等扶持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应用的相关政策,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引导推动作用,发挥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成果推广应用的主体作用。整合安全生产科技资源,推进建立政府、企业两级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科技产业,实施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建立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的制度。
㈦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察执法能力
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提升监管;研究制定我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危害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开展企业风险等级评价;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机制,将大量基础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交由企业或中介组织负责,实现社会化管理与政府监管相结合,优化政府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察执法效率。
㈧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的研究工作,建立健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运输、冶金机械等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
㈨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与安全意识
逐步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载体多样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安全培训,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突出基层企业、突出基础管理、突出质量素质,完善和创新培训管理与监督,培训总量与培训质量明显提升,培训手段与教学方法明显改进,培训管理与工作基础明显改善,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五、重点工程
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工程
到2015年,全市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业务用房和执法装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满足新时期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需要。由三部分构成:
1.全市安全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包括:乡(镇、街道)、县(市、区)、市级安监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
2.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金安”二期)与应急平台建设及应用系统开发。
3.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能力保障建设。包括:用房建设;配备取证、听证、执法监察、信息化设备和执法交通车辆。
㈡高危行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程
到2015年,全市高危行业(尾矿库、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存在的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由四部分构成:
1.尾矿库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建立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做好危库和险库的尾矿库的隐患治理。
2.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其中:全市所有矿井瓦斯治理和水患治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煤矿安装使用人员管理系统的,给予一定的补贴。
3.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全市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及全市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测技术改造、企业危险工艺改造和加油站等导向性资金补助;高速公路、国道危化运输事故危化品卸载基地建设。
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到2015年,要初步建成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技术保障系统。
1.建立与省各专业应急救援骨干队伍的联络机制。包括:与省级7支矿山救护队伍和省级5个化工产业集中区域的危险化学品骨干救援队伍建立联系。
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技术装备配备及更新。包括:全市煤矿救护队建设和救援技术装备的配备及更新。
3.应急救援信息技术保障系统。包括:建设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与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相关平台的对接;依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提高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突发事故的水平和工作效率,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移动指挥通信系统项目;利用基于宽带网络技术和视频技术的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生产场(区)远程视频监控、数据传输、安全管理的功能。
4.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应急救护基地建设及救援装备的更新。包括:建设新余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应急救护基地,承担部分鄱阳湖区以及全市主要渔业水域应急救护工作。
㈣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
到2015年,全市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初步建成,国家级矿山、非矿山、职业危害三个专业中心实验室相关仪器装备配备齐全。
1.全市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依靠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矿山安全、非矿山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专业中心实验室;实施职业卫生实验室建设项目。
2.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建设。购置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支撑服务必须的数据采集、检验测试、模拟验证、鉴定分析等设备。
3.完善全省渔船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包括购置开展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技术支撑服务的检验检测车、电脑以及尾气检测仪等检验检测仪器设备。
六、保障措施
㈠科学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的协同保障,必须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将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重点工程、重要指标、保障措施等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㈡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推进政策创新,建立多方位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以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的多方位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加快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行矿山、化工、建筑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群防群治、风险共担机制。
建立事故预防基金,完善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促进企业加强事故预防控制;建立事故预防基金,逐年增加事故预防费用占工伤保险支出的比重。
推行促进企业安全投入的信贷、赔付、保险等政策;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与银行贷款、担保、保险等信用评级挂钩机制,实行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对安全生产有保障的企业,在发行股票、企业债券以及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
㈢严格市场准入
根据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依法提高企业安全准入条件,淘汰落后产业、工艺和设备;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计、施工、建设“三同时”制度;严格新建、改建、扩建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审批。
㈣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秩序
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配套制度和安全生产配套规章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科学监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问责、联合执法、执法绩效评估与奖惩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阳光行使权力,坚持科学监管,注重监管效率。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定期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行业和单位,要进行重点整顿,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击非法违法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
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行业和社会监督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建立相对独立的安全生产绩效评估机制,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强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制度建设,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㈤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行业的农民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㈥严格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
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和市、县(区)的安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建立领导沟通、工作例会和联合整治方式,定期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部署任务。
强化安全生产目标和控制指标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完成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凡突破总体控制指标,或者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实行安全生产评先一票否决制度。
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凡是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推行安全生产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事故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
㈦改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区域性公益广告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宣传。在社区、学校、工业集中区等人员聚集地定期举行展览、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作为企业章程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主动意识。
七、规划实施与考核
㈠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合理调配、引导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项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
㈡规划提出的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全员安全培训等主要任务,是企业应尽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依靠企业组织实施。
㈢规划提出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依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落实。
㈣规划确定的监管监察执法、技术支撑、应急处置等能力建设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㈤本规划确定的“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指标,要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确保完成。
㈥做好安全生产规划与经济社会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㈦加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价格和投资政策,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部门要制定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税政策。工业与信息化、安监、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农业、煤监、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㈧定期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