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试行)通知
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试行)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7-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新余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试行)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新余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制度(试行)
为切实做好市政府总值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和政令畅通,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新余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以下简称市政府总值班室)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和任务
市政府总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其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㈠负责保持与省政府办公厅及全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单位的政务工作联络。
㈡负责接收、汇总、分析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传达市领导的批示或指示,随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及时向市领导报告。协助市领导处置较大级以上(含较大级,下同)突发公共事件,适时提出工作建议。
㈢负责保持与省政府值班信息管理系统24小时联络畅通。
㈣负责向省政府应急办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㈤负责接听和办理群众来电,能答复的当即答复,不能答复的依程序转有关单位处理。
㈥负责承办与值守应急工作相关的文电、会议等事项。
㈦负责双休日、非工作时间接收有关单位报送的材料(机要件除外),并及时统一转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处理。
㈧负责《市应急委和专项应急指挥部常用电话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各单位值班电话表》等的编制、修订和印发工作。
㈨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的较大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㈩负责全市政务值班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政务系统的值班工作,协调、指导政务系统值班体系建设,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通报政务系统值班工作情况,保证政务系统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十一)负责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程序
㈠在值班工作中,按照“及时、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主动了解和掌握全市紧急重大情况,加强信息研判,认真办理有关事项。事前、事中、事后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㈡准确记录电话接听的时间和来电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接收到各地和部门报送的值班信息,由值班人员请示科长后,凡属较大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或重要的其他信息,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余府办发〔2010〕22号)要求编发和呈送。
㈢工作日白天接报的较大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迅速以纸质、传真、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有关市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报告。
㈣工作日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接报的较大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迅速电话请示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后,按领导要求和信息报送范围,立即以纸质、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各级领导报告。
㈤确定需要上报省政府的重要紧急信息,由值班人员根据领导的指示拟稿,科长核稿,报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主任和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由市领导签发后上报。遇特殊情况,可依程序请示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同意后,先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后补签。
㈥接到市领导的批示、指示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有关单位及人员传达,并记录时间和接收人的姓名。处理完毕后,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保存。
㈦主动做好重要信息处理跟踪问效工作,督促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㈠市政府总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主副班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协调本室其他同志到岗,不得擅离职守。
㈡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工作日交接班时间为次日上午9︰00,双休日交接班时间为8︰15,做好交接班记录。
㈢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对值班期间所承办各类事项的运转过程和办理结果以及市领导所作的批示、指示等均要进行全面、准确、认真、详细的记载,字迹要清楚。办理完结后要注明“办结”。未办理完结或正在运转,在交班时须转交清楚并作好记录。
㈣受理的各类信息,必须做到件件有着落,核查有依据,不积压、不延误。接听电话要热情谦虚、文明礼貌、注意保守机密。
㈤承办领导交办的事项,要做到认真、细致、迅速、准确,按领导的要求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㈥接收文件要登记,接听重要电话要记录在册。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要妥善保管,及时整理归档。
㈦涉及秘密内容的电话,应使用IP专用电话。严禁密电明传、明接密电。
㈧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妥善管理各种文件,不准外人随意翻阅,不准外人到值班室上网查资料或玩游戏。各类文件和信息销毁均要按有关保密要求及时处理。
㈨值班人员应熟悉业务,熟练操作所配备的各类自动化办公设备,注意操作安全,保持联络畅通。遇有事故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报告科长,及时修复。
㈩凡遇重大情况(事件)发生,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相关科长及人员应及时到岗,协调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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