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省政府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文号:鹰府发〔2015〕42号
颁布日期:2015-12-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省政府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项目的决定》(赣府发〔2015〕5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行政权力项目1项;调整行政权力项目8项;市本级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项目8项;县(市、区)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项目3项。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调整本地、本部门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创优发展环境。

附件:1.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权力项目目录(1项)

2.市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权力项目目录(8项)

3.市政府决定市本级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项目目录(8项)

4.市政府决定县(市、区)承接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权力项目目录(3项)

http://xxgk.yingtan.gov.cn/fgwj/qtygwj/201601/t20160114_3717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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