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鞍政人发〔201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李玉岭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勇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世敏同志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刘文晓同志为市服务业委员会副主任;

毕群德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杨野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邢伟民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王晓辉同志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付德成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

杨玉川同志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免去:

李涛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职务;

付德成同志的市服务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毕群德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孙彬彬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刘文晓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鞍山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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