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人工增雨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人工增雨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葫政办发〔2015〕1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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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葫政办发〔2015〕129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人工增雨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葫芦岛市人工增雨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就落实《方案》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认真负责,各相关部门主动配合,确保《方案》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二、市气象局要根据标准化人工增雨作业点选址要求,做好作业点站址勘选工作。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进标准化人工增雨作业点建设工作,力争在2016年年初建成1—2个标准化人工增雨作业示范点。
四、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方案》各项建设任务所需经费。
五、市政府将于2016年年初就《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附件:葫芦岛市人工增雨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葫芦岛市人工增雨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是一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福祉安康的民生工程,是一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水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的公益事业,是一项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的基础工作,人工增雨则是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2013〕7号)要求,为建立我市人工增雨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人工增雨工作对我市防灾减灾、增加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沿海经济强市目标,全面提升人工增雨工作安全监管水平、科技水平和服务效益,力争到2020年,建成装备先进、布局合理、管理高效的人工增雨作业体系。自动化作业装备比例达到50%左右,年人工增雨作业能力达到3亿立方米。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防灾减灾、增加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我市人工增雨工作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安全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福祉安康做好服务。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以防灾减灾、增加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的人工增雨作业。
根据我市“十年九旱”的气候特点和关键农事季节、作物需水关键期对降水的需求,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在全市重点水库和城市供水汇水区开展增蓄性人工增雨作业;围绕森林、植被、河流以及内陆山区开展以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的人工增雨作业;围绕城市绿化、净化空气,加强针对城区的人工增雨作业。
(二)建立健全人工增雨作业应急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严重空气污染防治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等人工增雨作业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开展人工增雨应急作业服务,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技术储备。
三、主要任务
(一)合理布局,标准化建设。
在兴城市、建昌县、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选取20个站址,建设成标准化人工增雨作业点。其中,兴城市、连山区各5个;南票区、建昌区各4个;龙港区2个。每个作业点配备1套固定式全自动人工增雨火箭作业装置。将绥中县现有的11个防雹作业点重新改造后装备人工增雨火箭作业装置,实现一点两用,提高作业点使用效率。
县(市)区政府各购置1台民用爆炸品专用运输车,共6辆;在每个固定作业点安装1个人工增雨弹药储弹柜,共31个。绥中县人民武装部弹药库作为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弹药库使用。
(二)保障队伍,强化培训。
新建及改造的31个固定作业点,按照每个作业点2人的最低人员配置计算,至少需作业人员62人。作业人员应统一由各县(市)区政府集中管理,其来源可由乡镇人员兼职,或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解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以下简称人影办)对新录用的人工增雨作业人员组织开展上岗前业务培训,对考核通过的人员向省级气象主管部门申请核发人工增雨作业上岗证,并每年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四、工作机制
人工增雨工作应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服务民生、服从大局的原则,全力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减轻灾害损失。
(一)作业条件。
当预报有3毫米以上降雨、1毫米以上降雪等适宜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天气过程时,相关作业点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作业。
当我市已出现轻度以上气象干旱时,各作业点应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市、县(市)区两级人影办要充分发挥移动增雨火箭的作用,抓住一切可以进行人工增雨作业的天气过程,在旱情严重地区有针对性的开展作业。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需求,向市或县(市)区级人影办申请开展针对本地的人工增雨作业。
遇下列情况应暂停作业:
1.当预报有50毫米以上降雨,10毫米以上降雪时;
2.汛期防汛任务重,水库超警戒水位,或部分地区因前期降水过多已出现水患灾害;
3.上级部门指示暂停作业。
(二)应急作业服务。
我市人工增雨应急作业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针对森林火灾的人工增雨服务。一旦出现森林火灾,市、县级人影办、火灾发生区域周边的作业点,需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加大作业力度,最大限度的增大降水量。
针对严重污染天气的人工增雨服务。当出现严重污染天气时,人工增雨作业人员应按照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作业。
不在本方案所列的人工增雨应急作业服务需经市政府同意后,根据我市现有的技术能力,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三)军地联合,高效作业。
申请空域是人工增雨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要求,利用高射炮、火箭发射装置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应由作业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申请空域和作业时限;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必须在批准的空域和作业时限内开展;未申请空域或申请空域未得到批准的,禁止实施作业。
我市上空航线密集,空域管理部门多,加之空军飞行训练任务重,空域批复时限短或无空域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人工增雨作业有一定影响。因此,要强化军地联合、部门联动,加快建立空域申报直通及批复直达系统,确保作业空域审批快捷高效。
五、经费概算
(一)建设及设备购置费。
1.每个新建标准化作业点基建(包括“两室两库一平台”,即值班室、休息室、弹药库、炮库、作业平台)及安防设施费用需20万元(不含征地等费用),20个标准化作业点建设共需400万元;每个防雹作业点改造平均需10万元,主要用于库房、作业平台改造及安防设施,11个防雹作业点共需110万元。两项合计510万元。
2.全自动人工增雨防雹火箭作业装置每套需8万元,31个作业点共需248万元。
3.人工影响天气所用的火箭弹属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和储存应符合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经测算,需民用爆炸品运输专用车6辆,用于市本级(龙港区)和其他5个县(市)区人工增雨弹药运输,每辆车30万元,共需180万元;
4.每个作业点需配备储弹柜1个,每个4万元,31个作业点共需124万元;
5.绥中县弹药库修缮需30万元;
6.指挥平台建设需15万元。
(二)运行维持费。
1.需培养、聘用基层作业人员62人,每个作业点至少保证2人。适当提高作业人员的待遇标准,保持队伍的稳定性,按照聘用作业人员每年工资支出为2000元/人·月×12月×62人计算,共需148.8万元;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按200元/人·年标准,共需1.24万元。具体待遇标准可由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每个作业点按每年平均作业20次计算,每次最少消耗弹药4枚,共需火箭弹2480枚;每枚火箭弹1500元,每年弹药购置费为372万元。
综上,新建1个标准化作业点需32万元(新建建设费20万元、作业装置购置费8万元、储弹柜购置费4万元),改造1个作业点需22万元(改造建设费10万元、作业装置购置费8万元、储弹柜购置费4万元),两类作业点建设需投入1107万元。
每个作业点每年运行维持费需16.84万元(2名作业人员工资4.8万元、2人保险0.04万元、每个作业点每年火箭弹按80枚计算需12万元),31个作业点每年需投入522万元。
(三)经费来源。
本方案中涉及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尽量争取省气象局经费支持。市、县级财政需投入1629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需投入225万元,县级财政需投入1404万元(具体分辖区建设及维持经费测算见附件1)。
(四)进度安排。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本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预计在3年内完成全部建设工作(进度安排见附件2)。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体系。
市政府成立葫芦岛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秘书长、气象局局长和军分区参谋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建设市、县(市)区两级人工增雨作业指挥平台,提升人工增雨作业的科学化水平。建立指挥中心与作业点之间的快速联通渠道,缩短人工增雨作业的响应时间。
(二)完善投入机制。
各地区要按照国家、省、市开展人工增雨工作的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安排资金支持人工增雨工作,将人工增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新增雨作业点建成后,市、县(市)区财政应增加人工影响天气经费预算。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推动建立主要受益行业投入的机制。
(三)强化部门协作。
飞行管制部门要做好空域调配协调保障工作,保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按时实施。发展改革、财政和科技部门要按照我市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要求,落实好人工影响天气项目建设、业务和科研经费。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及时向人影办提供水文、农业生产旱涝、火情等信息。市军分区等相关部门要协助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弹药的保管和作业人员的选拔。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弹药储运管理。
(四)强化安全管理。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空域申请、弹药储运、作业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考核,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按要求开展作业装置的维护及检测。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事发地县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五)加强科普宣传。
各地区要把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科普教育设施、媒体和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大力宣传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全面营造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分辖区建设及维持经费测算表
2.进度安排表
http://www.hld.gov.cn/Item/7320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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