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安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安全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巴政办发〔2015〕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双河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4〕1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了解全市政府网站基本情况,请各旗县区、各部门将分管‍政府网站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情况于2015年2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蓉‍联系电话:8655530(传真)‍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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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doc

http://www.bynr.gov.cn/xxgk/zwgkml/gj/201502/P02015020458307188557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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