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规范旗县区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4-04-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精简规范旗县区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意见

包府办发〔2014〕9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按照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市委十一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政府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及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新要求,我市开展了精简规范旗县区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经市政府2014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行政审批事项昆区、青山区、东河区各保留22项,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各保留23项,达茂旗、固阳县、土右旗、石拐区各保留27项,白云矿区保留25项;集中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白云矿区各保留35项,达茂旗、固阳县、土右旗各保留38项,稀土高新区保留34项;社区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各保留13项,达茂旗、固阳县、土右旗、白云矿区、石拐区各保留14项(详见附表)。现将行政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或者调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旗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任成员,进一步推进旗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做好公开公示工作。经市政府2014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定的精简规范结果,由各旗县区以本级政府的名义公布保留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名称和实施部门。对取消的审批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审批。

(三)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和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三集中、四到位”改革要求,将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和便民服务科室向市民大厅集中,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向网上办理平台集中,真正做到职能调整到位、事项进驻到位、人员选派到位、审批授权到位。

(四)做好流程再造工作。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有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职能的旗县区,参照包头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流程,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意见和审批流程标准;对便民服务事项要作出具体的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和办理要件,做好公示公开工作,提高服务效率。

(五)做好市民大厅的规范、运行工作。已建成的要对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进行整合,未建成的要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建设,确保审批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集中办理。

附件:1.各旗县区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各旗县区集中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

3.各旗县区社区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

2014年4月18日

附件1

各旗县区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22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1

区发改委

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或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市本级下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

区经信委

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批

3

区教育局

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教育以及其他初级文化教育的学校审批和幼师、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初审

4

区民宗局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审批

5

区公安分局

典当业、旅馆业、公章刻字业许可证核发(原名称: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和公章准刻许可)

6

按权限审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二类易制毒化学药品运输、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审批

7

区公安

交警大队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

8

区公安消防

按权限审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及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审批

9

区民政局

按权限审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0

区环保分局

按规定权限审批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拆除或闲置)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11

区农牧林水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审批

12

普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质量合格证和植物调运检疫证书核发

13

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

14

区卫生局

按权限审批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

15

按权限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16

区食药局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17

区安监局

烟花爆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乙类无仓储)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审批

18

区工商局

按权限核准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含农村合作社)

19

食品流通许可

20

区烟草

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核发

21

区质监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

22

区住建局

燃气经营审批

备注:各区按照以上审批事项具体落实执行部门

九原区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23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1

区发改委

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或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市本级下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

区经信委

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批

3

区教育局

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教育以及其他初级文化教育的学校审批和幼师、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初审

4

区民宗局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审批

5

区公安分局

典当业、旅馆业、公章刻字业许可证核发(原名称: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和公章准刻许可)

6

按权限审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二类易制毒化学药品运输、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审批

7

区公安

交警大队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

8

区公安消防

按权限审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及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审批

9

区民政局

按权限审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0

区环保分局

按规定权限审批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拆除或闲置)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11

区农牧林水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审批

12

普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质量合格证和植物调运检疫证书核发

13

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

14

河道内采砂审批

15

区卫生局

按权限审批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

16

按权限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17

区食药局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18

区安监局

烟花爆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乙类无仓储)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审批

19

区工商局

按权限核准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含农村合作社)

20

食品流通许可

21

区烟草

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核发

22

区质监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

23

区住建局

燃气经营审批

备注:按照以上审批事项具体落实执行部门

达茂旗、固阳县、土右旗、石拐区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27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1

发改局

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或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市本级下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

经信局

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批

3

教育局

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教育以及其他初级文化教育的学校审批和幼师、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初审

4

民宗局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审批

5

公安局

典当业、旅馆业、公章刻字业许可证核发(原名称: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和公章准刻许可)

6

按权限审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二类易制毒化学药品运输、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审批

7

消防大队

按权限审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及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审批

8

公安交警

大队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

9

民政局

按权限审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0

国土局

按权限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

11

住建局

建筑工程施工按权限许可

12

按权限审批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13

燃气经营审批

14

人防办

按权限审批新建民用建筑地下防空工程

15

环保局

按规定权限审批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拆除或闲置)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16

交通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审批

17

林业局

普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质量合格证和植物调运检疫证书核发

18

农牧局

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

19

水务局

河道采砂许可和按权限取水和变更取水权审批

20

卫生局

按权限审批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

21

按权限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22

食药局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23

安监局

烟花爆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乙类无仓储)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审批

24

工商局

按权限核准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含农村合作社)

25

食品流通许可

26

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核发

27

质监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

备注:各区按照以上审批事项具体落实执行部门

白云矿区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25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1

发改局

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或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市本级下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

经信局

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批

3

教育局

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教育以及其他初级文化教育的学校审批和幼师、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初审

4

民宗局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审批

5

公安局

典当业、旅馆业、公章刻字业许可证核发(原名称: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和公章准刻许可)

6

按权限审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二类易制毒化学药品运输、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审批

7

消防大队

按权限审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及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审批

8

公安交警

大队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

9

民政局

按权限审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10

国土局

按权限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

11

住建局

建筑工程施工按权限许可

12

按权限审批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13

燃气经营审批

14

人防办

按权限审批新建民用建筑地下防空工程

15

环保局

按规定权限审批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拆除或闲置)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16

交通局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审批

17

水务局

按权限取水和变更取水权审批

18

卫生局

按权限审批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

19

按权限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20

食药局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21

安监局

烟花爆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乙类无仓储)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审批

22

工商局

按权限核准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含农村合作社)

23

工商局

食品流通许可

24

烟草专卖局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核发

25

质监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

备注:按照以上审批事项具体落实执行部门

稀土高新区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23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1

经济发展局

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或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市本级下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

经信委

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批

3

区教育局

学前教育、小学初中教育以及其他初级文化教育的学校审批和幼师、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初审

4

社会事务

管理局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审批

5

按权限审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6

公安分局

典当业、旅馆业、公章刻字业许可证核发(原名称: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和公章准刻许可)

7

按权限审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二类易制毒化学药品运输、爆破作业单位和人员审批

8

公安交警

大队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

9

公安消防

按权限审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及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审批

10

规划分局

按权限审批工业建设项目选址、工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业建设工程(含临时工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业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核发

11

国土局

按权限审批工业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12

建设环保局

按权限审批工业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3

按规定权限审批污染物排放、按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拆除或闲置)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14

燃气经营审批

15

农牧林水局

普通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质量合格证和植物调运检疫证书核发

16

兽药经营许可、动物诊疗许可、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书核发

17

卫生局

按权限审批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

18

按权限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

19

食药局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

20

安监局

烟花爆竹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乙类无仓储)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审批

21

工商局

按权限核准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含农村合作社)

22

食品流通许可

23

质监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

备注:按照以上审批事项具体落实执行部门

附件2

各旗县区集中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

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石拐区、白云矿区

集中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项目目录

(共35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1

区教育局

在义务教育(含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的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的救助

2

区公安局

护照申领(含加页、合订、加注、延期)

3

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含港、澳往来)手续

4

区民政局

结婚登记

5

补领婚姻登记证

6

收养登记

7

“社会福利机构”认定

8

《包头市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9

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0

开具“丧葬费抚恤费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11

军人伤残抚恤金、家属优待金等发放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12

区民政局

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3

对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和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人员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救助

14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赡养、抚养、扶养人无能力赡养、抚养、扶养的救助

15

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的救助

16

因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导致低保和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救助

17

区人社局

按职责办理工伤和伤残认定初审

18

按权限办理退休人员手续

19

《失业登记证》核发

20

企业用工备案(原:劳动合同鉴证和集体劳动合同登记)

21

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2

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3

工伤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4

生育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5

失业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6

对低保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的救助

27

区林水局

林权证核发

28

区计生局

计划生育服务证申领

29

独生子女病残儿确认

30

残联

办理残疾人证

31

区国税

分局

专用发票领购资格确认

32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含发票公路使用)

33

办理税务登记(含变更、注销)

34

区地税

分局

办理税务登记(含变更、注销)

35

区房管局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确认

达茂旗、固阳县、土右旗集中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项目目录

(共38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1

教育局

在义务教育(含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的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的救助

2

公安局

护照申领(含加页、合订、加注、延期)

3

办理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含港、澳往来)手续

4

民政局

结婚登记

5

补领婚姻登记证

6

收养登记

7

“社会福利机构”认定

8

《包头市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9

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0

开具“丧葬费抚恤费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11

军人伤残抚恤金、家属优待金等发放

12

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3

对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和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人员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救助

14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赡养、抚养、扶养人无能力赡养、抚养、扶养的救助

15

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的救助

16

因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导致低保和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救助

17

人社局

按职责办理工伤和伤残认定初审

18

按权限办理退休人员手续

19

《失业登记证》核发

20

企业用工备案(原:劳动合同鉴证和集体劳动合同登记)

21

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22

人社局

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3

工伤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4

生育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5

失业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6

对低保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的救助

27

林水局

林权证核发

28

计生局

计划生育服务证申领

29

独生子女病残儿确认

30

残联

办理残疾人证

31

国税分局

专用发票领购资格确认

32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含发票公路使用)

33

办理税务登记(含变更、注销)

34

地税分局

办理税务登记(含变更、注销)

35

房管局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确认

36

房屋所有权登记(含变更)

37

房产他项权登记

38

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稀土高新区集中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项目目录

(共34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1

教育局

在义务教育(含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的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的救助

2

公安分局

办理居民身份证

3

社管局

结婚登记

4

补领婚姻登记证

5

收养登记

6

“社会福利机构”认定

7

《包头市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8

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9

开具“丧葬费抚恤费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10

军人伤残抚恤金、家属优待金等发放

11

办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2

对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和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人员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救助

13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赡养、抚养、扶养人无能力赡养、抚养、扶养的救助

14

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的救助

15

因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导致低保和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救助

16

办理残疾人证

17

计划生育服务证申领

18

独生子女病残儿确认

19

人社局

医疗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0

按职责办理工伤和伤残认定初审

21

按权限办理退休人员手续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22

人社局

《失业登记证》核发

23

企业用工备案(原:劳动合同鉴证和集体劳动合同登记)

24

失业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5

对低保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的救助

26

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7

生育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8

工伤保险登记和缴费核定

29

农牧

林水局

林权证核发

30

国税分局

专用发票领购资格确认

31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含发票公路使用)

32

办理税务登记(含变更、注销)

33

地税分局

办理税务登记(含变更、注销)

34

建设局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物配租确认

附件3

各旗县区社区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

昆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稀土高新区

社区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项目目录

(共13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1

区民政局

离婚登记

2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国家抚恤优待审批

3

核发烈士证书、军人因公牺牲证书、军人病故证书

4

区公安局

迁入人员落户审批

5

暂住人口登记和发证

6

户籍迁移证

7

办理居民身份证

8

交警大队

校车标牌核发

9

驾驶证换证、补证

10

区计生局

政策内生育的“一杯奶”关爱确认

11

区国税

分局

网上办理税款征收

12

区地税

分局

网上办理税款征收

13

区工商

分局

网上办理企业年度报告

达茂旗、固阳县、土右旗、白云矿区、石拐区

社区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项目目录

(共14项)

序号

部门名称

事项名称

1

民政局

离婚登记

2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国家抚恤优待审批

3

核发烈士证书、军人因公牺牲证书、军人病故证书

4

公安局

迁入人员落户审批

5

暂住人口登记和发证

6

户籍迁移证

7

办理居民身份证

8

交警大队

校车标牌核发

9

驾驶证换证、补证

10

计生局

政策内生育的“一杯奶”关爱确认

11

国税分局

网上办理税款征收

12

地税分局

网上办理税款征收

13

工商分局

网上办理企业年度报告

14

国土分局

按权限办理土地登记(含变更、注销、抵押)(除市四区)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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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