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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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4-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2011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对于推进实施“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富民强市”战略,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构建平安和谐包头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主要目标是:深入做好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实现应急预案的科学化、系统化管理;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为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有力保障;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础,着力提升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广泛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危机意识和应急能力,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认真做好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和体制工作。市政府是全市突
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各级地方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各级政府部门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部门。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领导、应急指挥、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转变职能,要在人员和经费上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加强协调、整合资源、整体推进,逐步形成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和高效运转机制。
(二)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关于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文件精神,加快预案编制和修订进度,进一步完善我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建立自上而下统一的应急预案体系。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逐步扩大预案的覆盖面,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出现的新问题实现预案全覆盖。
(三)切实提高预测预警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隐患排查和分析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提前作出趋势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做好隐患排查。市直各部门要在各自领域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各自领域内存在突发公共事件重大隐患,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形成实时监测、有效整改的动态监管机制。
2.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制度,加强分析研究,及时总结处置经验,密切跟踪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有针对性地提出科学的处置建议,不断提高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完善预警机制。各地区、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特别要加强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通过利用广播电视、通讯网络等媒体和手段,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时效性,确保及时、准确的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四)积极开展综合性和专项应急演练。开展应急演练是检验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地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增强各应急救援单位之间的联动、协调、配合能力,形成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分工负责、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联动格局。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各地区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水平。
(五)组织建立应急管理专家组。应急管理专家组是为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增强政府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力量。目前,许多地区已经成立了应急管理专家组。今年,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成立包头市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我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荐专业人员中选聘。
(六)积极谋划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总体规划,稳步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作,整合利用我市应急管理相关部门信息平台资源,努力实现以110、119、120、122、水务、城市管理、气象、地震、供电等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为基础的应急指挥平台,形成“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满足应急管理工作需要。
(七)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包头市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规范上报突发事件信息,选派专人从事信息上报工作,切实做好各种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做到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谎报突发公共事件行为,确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得到快速高效的处置。
(八)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以市消防支队为主体的包头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没有依托消防支队建立基层应急救援大队的地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快工作组建进度,年底前完成基层应急救援大队的组建工作。
(九)切实加强应急宣传和培训工作。重点宣传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预防与避险、自救与互救的基本技能,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等知识,切实提高全民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机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继续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有关课程纳入我市党员干部任职培训班的必修课程,组织全市范围的机关干部应急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有效提高党员干部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组织各地区、各部门从事应急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和针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应急管理意识和岗位工作
规范,提高我市应急管理的整体指挥水平和处置能力。
(十)强化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日常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坚决杜绝漏岗、脱岗现象发生,确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得到快速高效的处置。
(十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在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八届十三次全委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自身建设,规范工作程序,在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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