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9-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0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30号)和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10年冬季转业士官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发〔2011〕5号)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11〕34号)精神,现就2011年度市直、中区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直、中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继续实行指令性计划安置,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单位要带头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社会公益等适合城镇退役士兵的岗位要尽可能安排城镇退役士兵;适合退役士兵就业的行业、系统和单位要优先安排退役士兵就业,特别是新建扩建的企业单位要适当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二、实行地方下达计划的自治区直管单位和中直企业单位,由市政府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下达安置计划,有关中区直单位必须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退役士兵,无论是直接接收还是通过考试接收,必须确保完成政府下达的接收安置任务。接收后,如果安置就业确有难度,可按照通辽市委办公厅、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驻市中区直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补充通知》(通党办字〔2007〕71号)规定,允许实行有偿安置,有偿安置金每人不低于5万元,由接收安置单位直接支付给有偿安置的退役士兵。

三、在市本级安置对象范围内可采取供需见面、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等方式接收安置退役士兵。通过考试考核或双向选择未被录用的退役士兵,安置部门要负责推荐安置或发给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用人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对未分配的退役士兵进行考试。今年推荐安置单位为通辽梅花科技有限公司。

四、自愿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及自谋职业试行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04〕10号)和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的通知》(通政字〔2011〕134号)规定,及时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对安置到民营企业的退役士兵,可按自谋职业对待,按规定发给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五、认真落实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办发〔2004〕275号)和通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通政发〔2006〕12号)精神,落实好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六、切实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凡是有接收安置任务的部门、行业和单位,都必须无条件完成市人民政府和安置部门下达的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任务。不得下发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文件,不得限制或禁止下属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法规相违背的部门和行业文件规定,一律不得执行。凡已办理安置手续的退役士兵,接收单位要及时安排上岗,按国家规定发放工资,确保退役士兵享受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类工资、福利待遇,保证退役士兵军龄及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计入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及时为退役士兵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不得自行出台与安置法规政策相悖的限制性政策,不得向他们收取风险抵押金等任何附加费。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从安置部门开出分配工作介绍信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由接收单位承担。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3年内不得安排其下岗,不得随意辞退;因接收单位原因,致使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接收单位要从安置部门开出分配介绍信之日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费。

七、退役士兵分配计划下达后,市安置办要及时通知接收单位办理安置手续,接收单位必须在15日内到市安置办办理接收安置手续。对逾期不提取档案的,安置办要通过函寄,送达接收单位,对拒绝或变相拒绝接收、回寄档案等损害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错误做法,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八、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国防建设、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市直、中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严格执行国家安置政策,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评价、双拥模范城评选结合起来。对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为加大退役士兵依法安置力度,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严肃性,市政府将进行督查和执法监察,对拒不履行安置计划的单位,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现分配系统(单位)名退役士兵

二O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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