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2013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乌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2013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乌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2013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攻坚之年。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奋斗目标,坚持转型提质、富民强市,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化解各类行政争议,不断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为促进全市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加强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负责、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公众参与的推进机制。
2.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加强对三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的检查、指导、监督、考核。深入推进三区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法制机构能力薄弱、人员不足等突出问题的研究,促进基层法制机构规格、设置、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
3.搞好依法行政学习培训。一是抓好基础性法律法规培训。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组织自学和举办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完成《行政强制法》和行政许可培训工作。二是强化执法业务培训。继续抓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常规培训、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的学习培训。三是认真搞好上岗资格培训,注重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
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职能作用
4.继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一是要切实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进程。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现场交流会的精神,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三是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程序规定》、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建立我市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落实情况整改报告等制度。四是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政府威信。
5.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工作良性互动机制的作用。市、区政府法制办要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和信访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
6.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年内组织各区政府法制办和市直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评查,促进全市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三、不断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
7.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二是加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监督。重点加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对行政相对人处以较大数额的罚款或没收、吊销证照、责令停产等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对上述行政行为的备案制度。三是建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违法、越权执法等突出问题。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统一制定裁量基准的基础上,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工作力度,强化对各区、各部门的指导。二是建立起清理、报送、审查、公布的长效机制。三是针对国务院对314项行政许可项目调整和取消的决定,抓好监督检查,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及时落实到位。四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执法程序科学化、规范化。
9.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年内按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证件两年一次的年检工作。
四、着力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10.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监督。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定制定程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程,坚持“一单把关”的文件审查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备案审查监督制度。我市要以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工作报告、情况通报、统计分析、目录公布、检查考核等工作制度,提高备案监督实效。三是严格执行异议审查制度。要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请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及时审查并予以答复。
11.认真学习落实《办法》,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我市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凡需经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讨论的文件,一律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未经审核不得上会讨论、不得擅自发文。并按《办法》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加强法制机构基础建设
12.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对本部门、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努力解决三区法制机构设置偏低和人员编制偏少的问题,促进政府法制工作业务规范化建设进程。
13.提高法制工作硬件建设水平。保障法制经费的投入和工作条件与装备的改善,配备办案器材和交通工具。
14.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工作的业务指导。一是加强工作规范化的指导,三区政府法制办要参照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提供的各项业务制度和工作文书范本,进一步完善自身工作流程,实现行为规范、工作标准规范和法律文书规范。二是树立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加大示范经验的宣传和推广力度。
六、充分发挥法制办职能,做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工作
15.充分发挥法制办职能。一是坚持市政府法制办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的制度。凡属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法制办审查把关。二是实行行政合同审查制度。凡是以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行政合同和以政府名义签订的引进、合作、合资项目协议,都要由市政府法制办审核。三是对部门实施的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凡涉及企业改制、林权改革、国有资产转让、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大事项,有关部门必须将方案报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16.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宣传、信息化工作。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多种途径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宣传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制信息网的作用,完善政府网站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等各项制度;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完善政府网站建设规范,增强网站服务能力。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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