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东政办〔2014〕1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安排,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抽调林业、农牧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于12月4日至9日对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之后,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东政办〔2014〕171号),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督查,狠抓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安排部署迅速有力。10月1日防火期来临前,各县(区)以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名义对辖区内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召开全县(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进行总动员,表彰去冬今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安排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各乡镇政府也按要求对全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二)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市政府与各县(区)、县(区)政府与各乡镇和林场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书》,乡镇政府与各行政村和学校、林场与林区农户、放牧户、智障人员监护人、坟主等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合同》,进行了防火责任区划分,做到了防火责任到户、到人、到林,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

(三)防火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区)、乡镇制定了《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组建了林区村群众义务扑火队,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防火宣传工作,落实了领导带班、专人值班、专车候班防火值班和森林防火值班零报告等制度;国有林场制定了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了《森林火灾处置办法》,做到了工作有方案;林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林场职工和护林人员组成森林防火巡查队,在林区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宣传;对林场扑火物资进行了必要的补充,对配备的森林消防机具进行了必要的维护、保养,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扑救。

(四)督促检查及时有效。各县(区)于10月中旬开始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大检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前往各自责任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进行整改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存在的问题

从督查的情况看,各县(区)虽然在森林草原防火中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未按要求将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火灾扑救物资储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县级财政预算。

(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森林草原火灾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

(三)县级《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未进行过实战演练,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检验。同时,预案制定不规范,与县级处置应急预案脱节,可操作性不强,扑火物资储备不足。

(四)各乡镇对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力度不够,野外火源管理过于依赖林业部门,没有体现政府主体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突发性强,危险性大,扑救困难,积极预防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根本。随着严冬的到来,我市气候将持续干旱,加之“两节”即将来临,群众野外用火增加,野外火源管理更加困难,将进入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为此,各县(区)一定要“防”字当头,认真落实好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领导责任,尽快以县(区)政府名义发布防火戒严令,明确在重点防火区严禁烧楞坎、上坟、烤火、烧茶、吸烟等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切实管住、管好火源。

(二)严格落实责任。林业、畜牧部门要继续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大检查,查隐患、堵漏洞,降低火灾发生几率;发改部门牵头编制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将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将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开支列入年度预算开支,为森防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乡镇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野外火源管理,将防火宣传和火源管理责任落实到乡、村干部、驻地单位及森林经营单位、护林人员。

(三)强化督促检查。林业、畜牧部门要抽调力量组成巡查组,在县(区)内进行巡回检查,对防火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及时下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野外违规用火者,要严格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进行行政处罚。各重点林区乡镇和国有林场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处置办法》,尽快制定预案实战演练方案,培训队伍,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确保扑火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在扑救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将火灾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要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及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将宣传预防措施与宣传惩治手段、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与搞好安全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火意识。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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