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
| 颁布单位: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临政发〔2010〕17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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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意见
临政发〔2010〕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目前,
我市正处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轨变型的关键时期,加快
建设现代畜牧业已成为非常现实而紧迫的任务。为进一步加快全
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实现畜牧大市向畜牧强市的跨越,再创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优势,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畜
牧业的意见》(鲁政发〔2010〕33号)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高产、高质、高效、生态、安
全、品牌和循环型畜牧业为目标,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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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布局区域化,着力构筑沂蒙特色畜牧生产体系;坚持监管制
度化,着力构筑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坚持生产标准化,着
力构筑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坚持服务系列化,着力构筑畜牧业
支撑服务体系;坚持经营产业化,着力构筑畜牧业经营组织体系;
坚持管理法制化,着力构筑畜牧业行政管理体系,努力推进传统
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实现畜牧业大市向畜牧业强市的跨
越。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优质农产品基地和品
牌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力争到2015年底实现五个大的突破。
--畜禽良种化水平有大的突破。巩固提升禽兔良种全覆盖
成果,重点推进猪牛良种化水平。全市肉牛改良覆盖面达到95%;
三元杂交猪改良覆盖面达到90%;年产8吨以上高产奶牛20000
头以上。
--规模养殖覆盖面有大的突破。全市规模化饲养小区(场)
达到3200处,适度规模饲养大户达到20万户,年出栏万头以上
猪场达到60处,全市规模养殖覆盖面85%以上。
--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有大的突破。全市标准化养殖小区
(场)1000个以上,年出栏优质畜禽占全市总量的比重达到80%
以上。届时,全市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健全,围绕猪、牛、羊、
禽、兔五大畜种建成一批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无规定动物疫
病区建设全市达标,健康运行;疫病与药残两大出口“瓶颈”得
到较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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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龙头企业发展有大的突破。全市年销售收入2000
万元以上的畜牧龙头企业发展到185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
业3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20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60家;
带动全市90%以上畜禽产品进入畜牧产业化经营。
--畜牧业经济效益有大的突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220万
吨,畜牧业产值18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35%以上,
农民人均畜牧业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到2020年力争全市畜牧
业产值达到425亿,比2000年翻三番,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
到50%以上,农民人均畜牧业纯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规模化养殖推进工程。以创建国家级优质商品畜
禽生产基地建设为目标,采取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
进入场(区)的“三退一进”发展模式,加快推进规模化养殖进
程。根据不同区域资源、技术、市场和产业基础情况,努力优化
要素组合,发挥比较优势,进一步推进优势产业带建设,尽快形
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区域化特色新格局。到2015年,全
市基本形成:以三区和九县城郊为重点的奶牛肉牛生产区;以莒
南、沂南、沂水、临沭、郯城、兰山、费县、平邑为重点的优质
三元猪生产区;以沂水、沂南、莒南、苍山、平邑、费县为重点
的肉羊生产区;以沂南、平邑、莒南、沂水、费县为重点的肉禽
生产区;以蒙阴、苍山、沂南、沂水为重点的肉兔、长毛兔生产
区;以莒南、河东、临沭、郯城为重点的蛋鸡生产区,基本建成
国家级优质商品畜禽生产基地。
(二)实施品牌创建工程。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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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加快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的意见》和《临沂市畜牧业优质畜产
品基地建设规划》的部署要求,健全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体系,
集中力量抓好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全市每年支持100个规模养殖
小区标准化改造。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批示精神和市政府
《关于加快推广环保养猪新模式的意见》,以加快推广生物环保
养殖和“畜—沼—粮(果、菜)”等科学生态饲养模式为主线,
全面提升全市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沂蒙优
质畜产品基地建设步伐。大力开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畜产品三
品认证工作,确保每年申报无公害、绿色等畜产品认证达到15
个以上,通过10个以上。着力打造沂蒙生态无公害畜产品品牌,
在养殖的活畜禽上,将市生猪产销协会申请注册的“蒙山沂水”
和“蒙康”2个活畜禽商标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著名的绿色环保
品牌;在加工的畜产品上,争创5个中国驰名商标、10个中国
名牌产品。以此为契机,大力实施沂蒙生态无公害畜产品进超市、
进一线城市、进高端市场“三进”工程。
(三)实施良种培育工程。尽快制定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规划、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规划和良种推广指导目录,完善种畜禽
性能测定和良种登记制度,改善现有原种场、扩繁场基础设施,
建设一批高起点、大规模的畜禽原种场和扩繁场,加快构建原种
场、扩繁场、商品场相互配套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逐步建立种
畜禽质量监测体系。完善以市、县、乡为主的人工授精改良网络,
鼓励围绕生产基地就近建设村级自繁自育商品仔畜养殖场,在城
郊奶业生产带和农村奶牛生产片加快推广高产奶牛冻精改良技
术。今后五年内,新建高标准生猪和牛羊人工授精站20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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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三元杂交改良面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牛、羊良种率每年提高
1个百分点。支持地方畜禽良种的保种选育,扶持一批大中型畜
牧企业从事沂蒙黑猪、沂蒙黑山羊、沂蒙巨型长毛兔等地方畜禽
品种的产业化开发,加强濒危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培育一批风味
好、价格高、潜力大的具有临沂地方特色的畜禽品种,打出沂蒙
良种畜禽品牌。
(四)实施五大核心产业链条工程。大力引进和培育畜产品
加工龙头企业,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提高
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不断延伸和拓展产业链条,增加畜产品附加
值,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落实省级以上畜牧龙头企业扶持政
策,对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到2015年,全市年
销售收入过50亿元的畜产品加工企业达5家以上,过100亿元
的2家以上。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通过挂靠龙头企业发展合同养
殖,成为相关产业链的稳定环节和利益同盟军,利用3-5年的
时间构筑起奶牛、生猪、肉禽、肉兔、肉牛等联系紧密的五大核
心产业链条,即以蒙牛、盛能等为龙头形成奶业产加销链条;以
金锣、江泉、三业成、平邑蒙山为龙头形成生猪产加销链条;以
太合、六和、龙盛、沂南肉鸭加工集群为龙头形成肉鸡肉鸭产加
销链条;以临沂海良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形成肉牛产加销链条;
以莒南华达、沂南百草兔业、费县科华、沂水绿丰、苍山东珍为
龙头,形成肉兔、獭兔产加销链条。以县乡畜牧兽医服务部门为
依托,在各个产业链的生产环节,支持规范建设100家高效畜牧
合作社,实行“统一品种、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技术、统
一销售,分户饲养”模式。通过建立高效畜牧合作社,把分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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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全部纳入产业化经营当中去,实现由单纯养殖向加工企业
优质原料基地和产业链条“第一生产车间”的转变。通过产业链
条的利益一致性,调整利益分配关系,共同应对和规避市场风险。
(五)实施动物疫病防控工程。建立畜牧兽医与卫生管理部
门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对重大人畜共患病的净化行
动。大力推进职业兽医师、官方兽医和村防疫员队伍建设。完善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落实队伍、资金、技术、物资储备,提
高应急处置能力。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所需疫苗、耗材、人工、
监测及应急物资储备经费列入市县财政预算。着力推进无规定动
物疫病区建设,强化兽医实验室考核、资质认定和生物安全监管
工作。完善动物防疫、检疫和监督基础设施,尽快搞好乡镇站建
设,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和市县乡村四级冷链体系。加强9个
省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建设。支持建设市县区级动物疫情
测报和信息平台。支持建设县区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保
障无害化处理经费。开展标准化村级兽医室创建活动,进一步夯
实防疫体系基础。加强进境种畜禽隔离检疫场所的建设和维护,
防止境外疫病疫情的传入。
(六)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加强现代畜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
研究、引进、开发和应用。依托大专院校和畜牧科研单位,扶持
建设1家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开展良种培育、畜禽饲养、疫病
防治、信息装备和环境净化等科研攻关。围绕畜牧重点产业和领
域,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校联合建设2家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1家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畜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鼓励和支持畜牧高新技术人才带项目搞开发。加大畜牧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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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培训、技术人员在职教育,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
畜牧科技推广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畜牧技术推广服务
体系,组织实施“畜牧科技入户”工程,大力推广生物环保养殖
法、奶牛全混合日粮饲喂、生猪人工授精、动物疫病程序化免疫
和新发外来动物疫病防控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科学饲养水平。
(七)实施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制定《临沂市畜产品质量安
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0—2015)》,严格畜禽饲养场户
和畜产品加工企业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大政府
投入支持力度,将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作为农产品
检测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扩建市畜牧兽医检测中心,扶持9个
县级饲料、兽药、畜产品、牧草等公益性检验检测实验室改善条
件,提高检测频率,尽快形成以检促监管,以监保安全,检监结
合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兽药GSP认证和兽用生
物制品规范化管理,通过连锁、加盟等方式,尽快在全市全面实
施兽药GSP认证和兽用生物制品规范化管理。支持50个生鲜乳
收购站标准化改造,做好常规性质量检测,强化质量监管,确保
乳品质量安全。加大规模养殖场和奶站督查力度,坚决杜绝添加
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法现象的发生。加强动物产地和屠宰检疫,
强化市场流通和道路检疫监督。采取高压态势加强对贩运病死畜
禽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杜绝不合格畜禽及其产品流
入市场。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八)实施畜产品产销对接工程。组织精干力量,进一步开
拓上海、南京、浙江、苏杭等南方大中城市高端市场,全力推进
以生猪生产为重点的宏观调控机制建设。强化畜牧业市场营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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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建设,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在优势畜产品集中产区和集散地建设
大型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肉食
品冷链物流和设立冷鲜肉直销点,引导龙头企业、畜牧业合作经
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和各类营销组织参与畜产品流通。工商、质
监、畜牧、商务、出入境检疫检验、海关等部门要加强市场检疫
检测系统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定期发布市场信息和畜牧
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到2015年,基本实现市、县、乡畜产品批
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加工企业、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网络互联
和信息共享。积极帮助企业拓展京、沪、粤、港、澳等市外市场
和俄罗斯、新加坡和中亚、东南亚、欧盟等国际市场,力争用5
年时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基本实现订单销售。
三、保障措施
在认真落实省、市相关优惠扶持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
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畜禽良种
工程、畜禽良种推广、秸秆养畜、饲养场面源污染防治等投资。
认真实施国家生猪、奶牛等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项目。加大
对肉牛、肉羊养殖场区建设改造的投资力度。加大对重大动物疫
病防控、防疫检疫基础设施、疾病监测预警体系、防疫屏障体系、
动物隔离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疾病监测净化等投入。根据国
家和省规定的检验监测任务,加大对动物疾病、饲料、畜药、畜
产品质量、种畜禽、饲养环境、牧草检验检测实验室等基础设施
的投入,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开展正常的检验监测活动。
(二)加大对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的扶持。继续对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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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以上畜牧部门审核备案新建的存栏500头以上的标准化奶牛
养殖场(小区),每处补助20万元。对新达标的标准化养殖场(小
区)和新建的生物环保养殖场(小区)实行以奖代补。设立专项
奖励资金,对取得畜产品绿色认证和创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
牌产品的龙头企业,以及对畜牧科研、技术推广做出突出贡献的
科技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在积极争取国家畜禽良种工程、
畜禽良种推广、秸秆养畜、饲养场面源污染防治、疫病防控等投
资项目的基础上,落实好配套资金,保证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三)强化对畜牧业的财税扶持。继续实施奶牛、生猪、肉
牛良种补贴,加大对畜牧机械、饲草饲料机械等畜牧业农机具的
补贴力度,对新购挤奶机和青贮秸秆所需设备在享受农机购置补
贴30%的基础上,市财政再增加10%;要把农业综合开发、基地
建设等专项资金向畜牧业倾斜;适当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标
准,逐步加大畜牧业科技创新、农业良种工程和农业重大科技专
项投入,积极支持畜禽新品种培育、畜牧兽医重大技术攻关和科
技成果转化。足额落实地方负担的强制免疫疫苗等经费。保障动
物疫病、饲料、兽药、畜产品、种畜禽、畜牧环境、牧草的监测
所需经费。增加畜禽标准化养殖、家畜配种改良站点建设、畜禽
规模养殖污染治理、秸秆养畜、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畜牧
业科研推广和农民培训等专项投入。落实饲料加工企业免征增值
税以及进口种畜禽、牧草种子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初级畜产品加工优惠扶持政策,清理畜禽养
殖和屠宰加工环节的不合理税费,减轻养殖场户负担。
(四)加大对畜牧业的金融支持。运用贴息、担保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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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贷款。鼓励社会资金参
与现代畜牧业建设,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
立畜牧业担保公司,为养殖户提供银行贷款担保。金融部门要结
合畜牧业发展特点,探索创新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手段。农
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
支持广大农户发展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在总结能繁母猪、奶牛
保险等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畜牧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实施
办法。支持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
(五)落实畜禽养殖用地政策。把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切实保障畜禽标准化生态化规模养殖用地,鼓励合
理利用荒山、荒地、滩涂等发展畜禽养殖。鼓励发展不破坏土地
耕作层的新型框架式畜舍建筑材料,逐步实现养殖场和农田的轮
作使用。积极落实畜禽养殖用地政策,针对畜禽规模养殖的不同
兴办主体和建筑性质,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市畜牧局《关于规范
畜禽养殖用地管理的意见》规定,及时办理养殖用地手续。畜牧
生态循环和休闲观光型牧场,其永久性设施用地应依法办理农转
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国土、畜牧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合作,
掌握畜禽养殖用地情况,及时化解用地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
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畜牧兽医工作协调和目标考核
机制。各级政府要围绕建设畜牧业强市和建立现代畜牧产业体系
的要求,制定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将规
划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时研究解决现代畜
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畜牧、发改、财政、农业、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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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检验检疫、质监、卫生、金融、物价、税务、公安、交通
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把发
展现代畜牧业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内容,明确考核指
标和方法,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深入贯彻《临沂市人民政府关
于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县乡畜牧兽医行政管理机构,
理顺隶属关系、合理安排人员编制。健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体
系,充实执法人员,改善执法条件。尽快建立乡镇畜牧兽医站人
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统一管理的体制,为加快全市现代畜牧业
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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