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渭南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渭政办发[2010]47号
颁布日期:2010-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渭南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0]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为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专家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渭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渭南市应急管理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管理专家组的构成及类别

应急管理专家主要由以下四个领域的有关专家组成。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等。

(四)社会安全:主要包括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事件。

专家组设组长l名,副组长1-2名,成员若干,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类,每类设召集人1-2名。

二、专家组选聘范围和应急管理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应急管理专家原则上从我省、我市专家中择优选聘,其中本市专家占70%,市外专家占30%。必要时,可从全国选聘。选聘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二)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具备省内外领先的科研和技术水平。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突出,实践经验较为丰富,具有较强的理论思考和决策咨询能力。

(三)对应急管理工作有热忱,有事业心,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团结同志,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工作高效。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适宜,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组的相关工作和活动。

三、应急管理专家的主要职责任务

(一)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对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三)参与突发事件事后评估工作。

(四)为全市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和各类数据库的建设提供专业指导或技术支持。

(五)参与或指导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相关学术研究、交流与合作。

(六)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或市应急办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选聘应急管理专家的程序

应急管理专家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推荐、市应急办初审、市政府审定。市政府与专家组成员签订任期五年的聘任合同,颁发聘任书。任期内,可根据情况,对专家组成员进行增、减。

五、具体要求

1.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条件,切实做好本系统应急管理专家申报推荐工作。详实填写渭南市应急管理专家推荐表,并于2010年4月1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wnsyjb@163.com。

2.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市政府建立应急管理专家组的模式,尽快建立本地专家组队伍。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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