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告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04-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告

咸政发〔2013〕9号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市审改办对全市有关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审核和精简,经2013年2月22日第七十四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保留了171项,现予以通告。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正确有效的履行管理职责,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为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咸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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