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中心城区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中心城区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榆政办发〔2012〕106号

榆阳区、横山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榆林市中心城区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30日

榆林市中心城区创建

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围绕“科学化管理、精细化作业、人性化服务”的城市管理要求,创新创建工作模式,落实创建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动榆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中心城区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实现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各类问题的“快速发现、精确定责、及时处置、有效监督”,逐步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监督有效、群众满意的创建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确保按期实现中心城区创建工作目标。

三、基本原则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民生,一岗多责、一职多能的原则;坚持紧贴服务、紧贴实际,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原则;坚持多方参与、协调协商,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原则。

四、工作内容

(一)科学划分网格。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设置网格管理人员,网格间有机衔接、不留空白。城区创建区域为总网格,每个相关县区为一级网格,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为二级网格,每个社区、行政村为三级网格,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格的管理模式,各相关县区、部门单位、企业参与到以四级网格为核心的条块网格管理。

(二)定人定岗定责。“定人”,围绕网格划分,确定各级网格管理人员。“定岗”,每个一级网格设一名片区负责人;每个二级网格设一名网格长;每个三级网格设一名网格监督员。网格管理中心设三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组、信息处置组、考核评价组。“定责”,明确网格管理的各级职责,将市容市貌、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违建巡查等内容纳入网格管理,并根据工作实际,逐步将医疗卫生、六小行业、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社区文化、民生工程等服务纳入网格管理,进一步丰富和拓展网格化管理内容。

(三)建立工作流程。建立有人巡查、有人报告、有人负责、有人解决、有人督查的“五有”网格化管理机制,切实发挥网格化管理的重要作用。

1、三级网格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网格监督员对接社区、村组负责人或者县区创建办工作人员现场办理,并登记上报处理信息。对需要上一级进行处理解决的,及时上报二级网格。

2、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上报的需要处理解决的工作,网格监督员现场受理,填写报表报至网格长分解落实。对需要上一级进行处理解决的,及时上报一级网格。

3、一级网格对二级网格上报的需要处理解决的工作,及时对接各县区创建办进行协调处理。对需要上一级进行处理解决的,及时上报市创建办网格管理中心。

4、网格管理中心对一级网格上报的需要处理解决的工作,分解落实相关县区、部门完成,相关县区、部门将处理结果报网格管理中心,网格管理中心反馈有关部门单位。

(四)严格考核问责。市政府将各相关县区、各部门的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市创建办要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奖惩办法,对各级网格工作人员和各相关县区、部门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评考核,实行定期考核考评和年终总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将考评结果计入平时考核和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与网格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挂钩,与部门单位的年终考核相挂钩。各级网格管理人员要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长期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网格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辞退。

五、任务分解

(一)市创建办。

1、负责草拟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有关政策、实施方案,制定管理办法和各类管理制度;

2、负责对各有关部门单位网格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协调指导,对城市管理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的监督;

3、负责定期与创建责任部门单位召开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工作通报会议;

4、负责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

5、负责网格化管理监督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工作;

6、负责中心城区创建工作的信息采集、信息上报、分级处理、协调指导、核查结案。

(二)榆阳区政府、横山县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1、组织实施辖区创建范围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

2、分解落实好网格化管理中心派遣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所属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网格化管理工作。

4、落实辖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各级网格协调人员,做好与网格化管理的协调、衔接和保障工作。

(三)市级各有关部门、中省驻榆单位。

1、组织实施本系统本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分解落实好网格化管理中心派遣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事件部件立案、结案及处置时限标准》要求,进行办理和回复。

2、落实本系统本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人员,负责做好与网格化管理相关的协调、衔接、任务接收和处置工作,完成本部门单位的网格管理工作任务。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0月-12月)。

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大网格化管理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宣传网格化管理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进一步细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优化完善工作流程,对接、衔接工作任务,加强网格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为实行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元月—2013年3月)。

1、市创建办统筹协调、指导各相关县区、各部门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时协助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委办、市政府办督查室牵头,组成督查小组,实地督查并定期通报相关县区、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宣传部门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及时总结推进过程中的亮点工作与感人事例。

2、榆阳区、横山县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要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社区、村组实施开展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建立起一套便于实施管理、满足群众需求的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同时,在全面实施的基础上,选择2个以上基础良好、条件成熟的网格进行重点打造,做出特色、打造样板。

3、市创建办完成中心城区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平台一期开发,建成初步的网格信息搜集处理系统,完成城区三维网格图制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4月—2013年6月)。

开展“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双向点评”活动,市创建办对相关县区、部门单位点评,榆阳区、横山县政府、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对乡镇、街道办点评,群众对网格、社区对街办、街办对县区部门、县区和市级部门对网格管理中心的点评,分别从网格划分、流程设计、责任落实、考核奖惩、工作作风、工作实效、群众满意等方面进行点评,根据点评结果,查找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修改完善工作方案,切实巩固提高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

(四)长效运行阶段(2013年7月)。

开展网格化管理的推广工作,通过相互学习、工作评比表彰,采取民意测评、实地考察、查看软件资料等方式,评选出在创建工作网格化管理方面成绩突出、效果明显的相关县区和部门,给予表彰奖励,推动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的长效化发展。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市网格化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强、创新性强的社会工作,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各相关县区、各部门要站在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大课题的高度,深化对创新社会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对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中省驻榆各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创新措施、狠抓落实,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教育培训。为了有效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各相关县区、各部门要分层次、分类别持续不断地开展网格化管理的学习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提高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为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网格化管理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化图谱,公布网格管理人员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管理服务职责等信息,编制《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手册》,向社区居民宣传介绍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居民群众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四)创新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各相关县区、各部门单位可按照本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敢于创新,探索网格管理与社区管理有机结合,更好地为广大居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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