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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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0-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4〕10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阿坝州依法治州实施意见》(阿委发〔2014〕2号)精神,全力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实施意见》(川府政管〔2014〕13号)要求,现就稳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行政职权事项网上运行
州、县行政权力部门行政职权事项(不含行政审批事项)必须进入同级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以下简称行权平台)运行,全程接受电子监察。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形成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长效机制,推动行政职权事项进入行权平台运行常态化。年底前,必须将2014年以来发生的行政职权事项全部补录入行权平台。今年内确未发生行政职权事项的部门,要对近年来的相关案例进行全面梳理,选择部分典型案例补录入行权平台,全面消除行政职权事项网上运行空白点,并对行政职权事项长期没有运行的情况进行分析,将相关情况报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备案。
不断规范行政职权事项进入行权平台运行工作,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权平台办理、录入行政处罚案例时,应将涉及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涉及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一并录入。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职权目录
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川办函〔2014〕141号)要求,由州政府法制部门牵头,制定重新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的方案,找准摸清前期行政权力清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精简效能”的原则,以已经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为基础,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梳理分析,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在2015年6月底前重新编制州、县、乡行政职权目录,力争从全州的层面上实现三级行政目录的合法性、一致性、规范性。
今年年底前,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边运行、边完善”的原则,对日常工作中涉及面广、使用频率高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发现的问题,重新对内部流程图、文书表单、风险点和监察点等关键元素进行修改完善和优化规范,杜绝简单套用模板的情况,确保常用行政权力事项能够在行权平台上正常运行。
三、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平台
结合行权平台前期运行情况,针对电子监察点位设置数量不足、监督不规范,导致行政权力事项运行过程中报警率较高等突出问题,州、县行政权力部门要在同级监察部门的指导下,再次组织对办理时限、执法主体资格确认、环节回退、证据固化、决定依据、自由裁量、处罚执行等七个方面的电子监察点位进行全面检验、完善、规范,及时修正行政权力事项在办理中触发的错误报警现象,确保实现电子监察平台实时监控、全程监督、预警纠错和效能评估功能。
四、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大厅
各县要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加快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的部署和运行工作,与电子政务大厅实现无缝对接。电子政务大厅管理运维部门要切实做好行权平台技术维护和电子政务大厅基础数据维护,定期检查网络安全、主机运行状况、功能模块调整,确保电子政务大厅各项数据准确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运行办理的全程公示。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通过电子政务大厅公开公示行政权力事项运行状态工作。
五、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各县要按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有关技术要求,扩大电子政务外网的覆盖面,按照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实际需要,增加接入终端数量,将行政权力部门所有行权岗位的电脑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破除推行电子政务的网络瓶颈,保障包括行权平台、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在内的各项政务应用正常运行。
六、建立行政处罚案件推送“两法衔接平台”新机制
当前,行权平台建设单位正在优化平台系统,建立行权平台与“两法衔接平台”的对接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法律监督的要求,在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同时,通过行权平台及时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实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共享。健全行政职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将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等涉嫌犯罪的行政处罚案件数据信息推送“两法衔接平台”。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州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破除“重建设、轻运行管理”的思想和松懈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深入推进。州、县行政权力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健全行权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做到任务有人领、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担。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级监察、法制、政务中心、信息公开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重点加强行权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和电子监察平台等方面的操作培训,提高整体业务素质,保障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州、县行政权力部门监察人员要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进入行权平台运行办理,依法接受电子监察,杜绝体外循环。州、县政府办、监察、法制、政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通过网络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不断加大对行政权力部门的督促指导,以工作通报、督查督办、效能问责等多种手段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深入推进。监察部门要依托电子监察平台,切实强化对行政权力事项运行过程的电子监察,对报警事项及时发起督查督办,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四)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建立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定期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各级各部门行权平台运行情况。各县于每季度第1个月的10日之前,将本县上一季度行权平台运行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填报汇总表(附件1)和县级各部门的数据统计表(附件2)报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州直有关部门于每季度第1个月的10日之前,将上一季度本部门行权平台运行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填报数据统计表(附件3)报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信息公开办。州政府办按季度向全州通报各级各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开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通报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各县、州直有关部门结合本通知要求,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2014年1—9月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报告和数据统计表报送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府信息公开办。
附件:1.各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汇总表
http://www.abazhou.gov.cn/dzgwzj/zfwj/afbh/201411/W020141110395439298730.doc
2.县级行政权力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统计表
http://www.abazhou.gov.cn/dzgwzj/zfwj/afbh/201411/W020141110395439298730.doc
3.州级行政权力部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统计表
http://www.abazhou.gov.cn/dzgwzj/zfwj/afbh/201411/W020141110395439298730.doc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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