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4〕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新上项目抓早开工。加快落实2014年未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完善开工条件,尽快开工建设。巴(中)万(源)高速9月底前开工建设,巴中市城区二期防洪工程必须在10月底前开工建设,巴中机场试验段必须在10月底前开工建设。2015年计划新开工市级重点项目,要按照尽早开工的要求,确定每个项目的开工时间,在此基础上倒逼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办要早做安排准备,在元旦和春节前至少各集中开工一批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级相关部门〕

(二)续建项目抓快推进。主管部门和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快续建项目建设进度,做好施工保障,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加快形成实物工程量,确保项目快速推进。要科学制定在建项目投资进度月计划、旬计划和周计划,对没有达到时序进度的项目,要整体加快投资进度和工程形象进展,确保2014年237个重点项目全面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并尽量争取超额完成投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三)竣工项目抓早投产。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对38个计划竣工项目倒排工期,跟踪督查,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力争早日竣工投产达效。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的西环线等5个项目要确保年内竣工通车;市水务局要督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11月底前全面竣工;市国土资源局要在年底前完成农用地整理项目;市卫生局要督促巴中市中心医院南坝院区一期工程年底前竣工;市旅游局要督促项目业主加快费尔顿酒店、名都酒店装修工程进度,力争在10月底前试运行;市体育局要督促项目业主加快“两馆一园”工程建设,年底前投入使用;巴州区要全力推进东门大桥等7个项目加快建设,确保年内实现全面竣工;恩阳区要加快推进巴恩快速通道恩阳段等4个项目,确保年底前全面竣工;南江县百草中药二期工程要在年内真正实现竣工投产;通江县要加快推进银耳博览文化产业园等5个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全面竣工;平昌县要加快建设金宝大道、金宝思源实验学校,保证年内投入使用;巴中经济开发区碳素石墨生产等6个项目要在年底前投产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建设环境

(一)确保用地供应。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重点项目计划,对项目用地需求逐一调查摸底,提出用地保障工作时序方案,按项目对用地的进度要求,及时落实用地指标,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同时,加大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力度,对供而未用、闲置浪费的土地依法处理,及时调剂,优先保证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各级政府要创新征拆工作机制,加快安置还房建设进度,积极探索“先安置后拆迁”的征拆模式,减少矛盾纠纷,为项目落地尽快提供用地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

(二)强化资金筹措。一是全力向上争取补助。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中央、省预算内资金争取力度,做好项目计划编报工作,主动加强与中央、省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中央、省计划的盘子,赢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努力争取信贷支持。市政府金融办要进一步完善银企对接机制,组织召开项目推介会,实现银企对接常态化;市级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模,主动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完善信贷条件,加大信贷投放,实现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支撑。三是创新融资方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积极探索推行“PPP”等融资模式,广泛吸引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发挥市级投融资平台作用,多渠道破解资金难题。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以商招商、中介招商、集团招商、小分队招商等多种方式,吸引市外资金来巴中建设重大项目,缓解项目资金制约。〔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市国投、交建、城投、水建公司〕

(三)落实审批要件。行业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要采取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积极协助指导和帮助项目业主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要件,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认真履行承诺。各地各部门要树立诚信意识,打造诚信政府,真心实意地对待客商,对招商引资中签约承诺的配套土地、资金、优惠政策和其它要素保障,要认真履约,及时兑现。要及时清理招商项目履约情况,对不能及时兑现的事项主动与投资方积极协调沟通,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增强投资商的信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投促委〕

(五)加快完善配套。加快推进新建城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新区道路、市政设施要超前规划,提前实施;水务部门要提前规划新区供排水管网,安排管网建设与新区道路等建设同步进行,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水;电力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将新区电网建设列入规划,加快建设进度,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电力保障;通讯部门要加快完善新区通讯设施设备,加强通讯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国网巴中供电公司〕

三、加大项目储备,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

(一)落实储备责任。进一步落实项目储备工作责任制,实行项目储备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把项目储备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度谋划,科学规划,精心包装打造,努力提高项目储备的质量和科学储备的水平。各县(区)每年原则上必须完成市级重点储备项目20个,市级相关部门不得少于1个。〔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二)做实前期工作。尽快完成储备项目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等审批和建设前期要件,提前制订资金筹措方案,落实资金来源。特别是2015年新上市级重点项目,各地各部门要逐一清理前期要件和资金筹措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要倒排时间表,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善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三)突出行业重点。在项目谋划储备上,各县(区)要依托本地优势资源,着重包装一批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的大项目、好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突出铁路、高速公路、大中型水利工程、产业园区配套工程;产业发展项目要坚持全市一盘棋思路,合理规划产业项目布局,注重区域之间的产业差异化发展,突出区域优势主导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民生和社会事业项目要围绕改善民生,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突出教育、卫生、扶贫、安居工程。〔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严格督查督办,逗硬考核问责

(一)领导挂联督办。挂联领导要经常深入项目现场督查,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查督办,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项目责任部门要及时向挂联领导汇报进展情况,按照挂联领导协调和研究决定的意见落实推进措施,促进项目加快建设。〔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二)实行联席制度。建立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常态工作机制,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及时召集市级重点项目推进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提出项目推进问题的解决方案,相关责任部门要督促项目业主、建设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明确完成时限,使影响项目推进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迅速解决,并按时将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报市项目办和有关领导。〔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市项目办〕

(三)目标管理督查。市政府目督办要切实建立项目督查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常规督查与重点督查,采用现场核实项目投资进度,锁定实物工程量,对照建设计划逐一核实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按期交账的倒逼机制,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对未完成季度建设计划任务的项目,逐一分析原因,查找影响项目快速推进的矛盾和问题,发出督办通知单,落实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市政府目督办、市项目办〕

(四)逗硬落实问责。监察部门要建立重点项目工作问责机制,对在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或阻碍项目加快推进的人和事从严问责;对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进行依法惩处。对影响项目推进的问题整改不力、不彻底的责任单位,有关部门要及时通报批评,并在当年项目工作考评中予以扣分。〔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项目办〕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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