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向全州寄宿制学校食堂推荐采购本地农畜产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向全州寄宿制学校食堂推荐采购本地农畜产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甘办发〔2015〕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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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7-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向全州寄宿制学校食堂推荐采购本地农畜产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办发〔2015〕3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现将《中共甘孜州委农办、甘孜州教育局关于向全州寄宿制学校食堂推荐采购本地农畜产品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
中共甘孜州委农办甘孜州教育局
关于向全州寄宿制学校食堂推荐采购本地农畜产品的指导意见
为让全州广大寄宿制学生吃上本地产的放心蔬菜和品质较好的畜产品,并通过订单农业支持全州农牧业发展,有效塑造“圣洁甘孜”农畜产品品牌,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向全州寄宿制学校食堂推荐采购本地产农畜产品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性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提高本地产放心蔬菜和品质较好畜产品向全州寄宿制学校食堂的供应比例,实现“寄宿制学生膳食结构不断优化、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壮大、农牧民不断增收”的“三赢”效应,助推全州生态农牧业加快发展。
(一)优化寄宿制学生膳食结构。通过增加本地产放心蔬菜和品质较好畜产品的供应比例,切实提高寄宿制学校生活物资供应质量,促进寄宿制学生健康成长,为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奠定良好的后勤保障基础。
(二)壮大县域农牧产业。通过订单农业,促进大型蔬菜肉类生产供应基地建设,完善农畜产品供销体系,降低寄宿制学校生活成本,培育做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县域农牧产业。
(三)惠及当地农牧民。通过扩大种植养殖规模、延伸产销链条,不断提高本地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拓宽农村就业渠道,增加农牧民务工机会,有效促进助农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为本。坚持因地制宜,发展高原生态农牧业,加强对向寄宿制学校供菜供肉基地生产指导与产品监测,让学生吃上本地产放心蔬菜和品质较好畜产品。
(二)同比优先。坚持寄宿制学校大宗生活物资集中采购原则,在投标价、品质保证等同比条件下,优先选择县内、州内农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供货商。
(三)惠及民生。推荐采购本地农畜产品,既要降低寄宿制学校生活成本、让学生受益,又要解决本地农畜产品销售难题,使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牧民受益,实现多赢。
(四)公开公正。坚持市场经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鼓励州内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学校食堂菜品和肉奶采购政府规定,积极参与寄宿制学校生活物资采购和配送。
三、主要举措
(一)公开认定准入企业。各县(市)要组织农办、发改、教育、农牧、食药监、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标准、建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审批程序,严格把好生产流通环节蔬菜肉类经营主体准入关,并按照资质条件每年组织对申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评定,通过三至五年每县培育多家准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由合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供应寄宿制学校食堂。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以基地建设为抓手,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快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大力推广符合甘孜州气候特点和土壤环境的种植养殖(如马铃薯、萝卜、莲花白、牦牛、藏香猪等)项目,提高种植养殖产量和质量,促进农畜产品竞争力持续提升。
(三)积极培育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不断培育壮大涉农企业,并鼓励农牧民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集体联营等方式,积极探索订单农牧业供应学校食堂的实践,实现“发展一个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一片农牧户”的良好局面。
(四)促进“圣洁甘孜”品牌塑造。以规模化种植不断做大生产总量,以“三品一标”认证实现品质提升,以现代物流降低运输成本,以电子商务平台强化市场营销,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甘孜州本地特色蔬菜肉类的市场占有率,逐步形成本地特色蔬菜肉类的产业市场,加快“圣洁甘孜”品牌打造。
(五)建立健全学生生活物资统一配送机制。在寄宿制学校生活物资采购中,实行县域内“政府公开价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平等竞标、学校提交使用清单、统一采购配送”的运行机制,以减轻学校负担、保证食品安全、降低寄宿制生活成本,让学生享受到更多更安全更优质的寄宿制生活物资。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向全州寄宿制学校食堂推荐采购本地产农畜产品工作,由县(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农办、教育、农牧、财政、工商、质监、食药监等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构建联系会议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深入市场调查。教育和涉农部门要深入开展市场调查,准确掌握寄宿制学校涉农产品需求情况,掌握本地农畜产品优势及价格竞争能力,以市场为导向,推广既具特色,又具竞争能力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各县(市)寄宿制学校涉农产品集中采购。
(三)完善政策保障。在坚持同比优先、公开公正原则的前提下,为保证寄宿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降低寄宿制学生生活物资配送成本,使学生吃上营养丰富、健康绿色的蔬菜肉类等,各县(市)可出台本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优惠政策。
(四)保障食品安全。涉农检测检疫部门、质监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本地农畜产品检疫、安全检测和指导工作,监督好学校食堂供应原料质量,并开展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学校食堂供应原料的安全可靠。
(五)积极开展试点。向全州寄宿制学校食堂推荐采购本地产农畜产品工作以县(市)为主体,鼓励各县(市)积极探索和创新寄宿制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保障机制,先行试点,然后全面推广。
各县(市)要根据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于8月底前分别报送州委农办和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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