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甘孜州首届旅游商品展销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甘孜州首届旅游商品展销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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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09-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甘孜州首届旅游商品展销会相关事宜的通知
甘办函〔2013〕31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海管局:
为在稻城亚丁机场开航之际举办好我州首届旅游商品展销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地点
稻城县金珠镇波瓦街南段民族手工艺品一条街。
二、时间安排
(一)报到及布展时间。
各县(局)及参展企业于9月13日18:00前在稻城县云贵酒店报到(有特装、布展工作量大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时间);9月14日9:00在稻城县政务中心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布展工作,各县(局)组织企业领取工作证进场布展,
州商务局负责布展的组织协调;展销组委会于9月16日9:00—11:00进行展前检查。
(二)开幕式时间。
9月16日14:00在展销区举办开幕式,各县(局)、州级相关部门、参展企业人员于13:30前到场参加开幕式。
(三)展销时间。
2013年9月16日-18日,共3天。展会工作人员于每天8:30前到展销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评定时间。
展销会期间将召开座谈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省专家对我州旅游产品展销情况进行评定、指导。
三、具体要求
(一)各县(局)、州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展销会,精心筹备。展销会以县(局)为单位,各县(局)分管经信工作副县长(副局长)、县经信局(发改局)局长及1名工作人员参加,并负责组织辖区内参展企业,尽快完成参展企业产品、包装等准备工作,各县(局)的农特产品、民族民间手工艺品、非遗产品等相关旅游商品翻印成宣传介绍资料,在展会期间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参展人员名单、参展准备情况及房间需求量于9月5日前报州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通知全州商务领域知名品牌企业、全州优秀工艺术美术大师称号艺人、农产品包装大赛获奖代表参展。
(三)稻城县人民政府负责展会期间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展品储藏及参展人员的食宿安排。
(四)参展企业要确保产品的质量,展会期间实行组委会、州、县三级质量巡查制度,州质监局、州药监局负责展会全程质量监管。
(五)本次展销会相关费用(含食宿)由各县(局)及相关参展企业自理。
联系人:州商务局王华东,联系电话:13990458615,
2831197;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毛晓舟,联系电话:15082310137,2875899;稻城县扎西邓珠,联系电话:13990475962,5726243。
附件:甘孜州首届旅游商品展销会参展企业名单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4日
附件»
甘办函(2013)317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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